招标
霞浦工业园生活配套项目(一期、二期)海绵城市建设评价工程咨询(建设工程)比选公告
金额
1.8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工程咨询(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BL-ZJBX-230511071
项目名称: 霞浦工业园生活配套项目(一期、二期)海绵城市建设评价
中介服务事项: 工程咨询(建设工程)
项目地点: 霞浦永定河路东西侧
项目基本情况: 总用地面积8600平方米,一期占地4200平方米,一期总建筑面积约11499平方米,二期占地4400平方米,二期总建筑面积约10875平方米,共新建二幢14层高层建筑。总投资:7815万元。两项目需各自出具建设评价报告。
项目总预算: 15629.00万元
服务内容: 对海绵城市效果进行评价并编制评价报告,协助甲方通过海绵城市建设验收。
若中选单位无正当理由在30天内不与我方签订合同的,视为其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我方可在本项目报名名单中另选其他报名单位作为中选单位。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质量要求: 符合验收要求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185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18500元 ,上限:18500元
价格说明: 本价格为一次性包干总价,包含本项目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技术服务所有费用。(包含资料收集、现场勘测航拍费、报告编制费、打印费、设备费、交通费、会务费、专家费和税费等全部包干费用)。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05-11 11:28 至 2023-05-18 11:28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无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05月18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 葛工
联系电话: 0574-86784518
联系地址: 门户商务大楼1715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BL-ZJBX-230511071
项目名称: 霞浦工业园生活配套项目(一期、二期)海绵城市建设评价
中介服务事项: 工程咨询(建设工程)
项目地点: 霞浦永定河路东西侧
项目基本情况: 总用地面积8600平方米,一期占地4200平方米,一期总建筑面积约11499平方米,二期占地4400平方米,二期总建筑面积约10875平方米,共新建二幢14层高层建筑。总投资:7815万元。两项目需各自出具建设评价报告。
项目总预算: 15629.00万元
服务内容: 对海绵城市效果进行评价并编制评价报告,协助甲方通过海绵城市建设验收。
若中选单位无正当理由在30天内不与我方签订合同的,视为其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我方可在本项目报名名单中另选其他报名单位作为中选单位。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质量要求: 符合验收要求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185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18500元 ,上限:18500元
价格说明: 本价格为一次性包干总价,包含本项目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技术服务所有费用。(包含资料收集、现场勘测航拍费、报告编制费、打印费、设备费、交通费、会务费、专家费和税费等全部包干费用)。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05-11 11:28 至 2023-05-18 11:28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无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05月18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 葛工
联系电话: 0574-86784518
联系地址: 门户商务大楼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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