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王村镇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三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yzb-2024-012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公司合阳县王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鼎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1599117621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王村镇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三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合阳县梁园大酒店4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8日 15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YZB-2024-012
项目名称:王村镇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三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王村镇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三期建设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875,109.2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75,109.28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合同包2(王村镇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三期建设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124,890.7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24,890.72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王村镇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三期建设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合同包2(王村镇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三期建设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王村镇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三期建设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并且无在建项目;
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供应商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录入企业基本信息;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合同包2(王村镇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三期建设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应具备相关机械设备销售的能力。
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28日
至 2024年07月04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合阳县梁园大酒店408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7月18日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合阳县信合大酒店五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合阳县信合大酒店五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一标段:持法人授权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套加盖鲜章;
二标段:持法人授权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套加盖鲜章。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0)《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如所投本项目的供应商未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应按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阳县王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合阳县王村镇
联系方式:13772762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鼎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韩城市盘河路北段秦东商务5楼8513室
联系方式:159911762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5991176219
鼎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7日
采购需求-王村镇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三期.docx
王村镇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三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pdf
王村镇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三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合阳县梁园大酒店4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8日 15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YZB-2024-012
项目名称:王村镇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三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王村镇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三期建设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875,109.2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75,109.2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构筑物 | 一标段:垃圾银行等建设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75,109.28 | 875,109.28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合同包2(王村镇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三期建设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124,890.7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24,890.72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机械设备 | 二标段:环卫相关设备采购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24,890.72 | 1,124,890.72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王村镇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三期建设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合同包2(王村镇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三期建设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王村镇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三期建设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并且无在建项目;
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供应商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录入企业基本信息;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合同包2(王村镇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三期建设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应具备相关机械设备销售的能力。
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28日
至 2024年07月04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合阳县梁园大酒店408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7月18日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合阳县信合大酒店五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合阳县信合大酒店五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一标段:持法人授权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套加盖鲜章;
二标段:持法人授权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套加盖鲜章。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0)《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如所投本项目的供应商未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应按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阳县王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合阳县王村镇
联系方式:13772762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鼎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韩城市盘河路北段秦东商务5楼8513室
联系方式:159911762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5991176219
鼎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7日
采购需求-王村镇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三期.docx
王村镇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三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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