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环市路419号项目_环市路419号项目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660.9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8-440104-04-01-554792
预算金额660.92万元
招标联系人江工134255768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子彬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30
公告正文

环市路419号项目方案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408-440104-04-01-554792
投资项目名称 环市路419号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环市路419号项目方案设计
标段(包)名称 环市路419号项目方案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黄花岗街道环市路419号
资金来源 国有或集体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根据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市场需求和合适的产业形态,完成方案设计和配合发包人的报规报建工作。分业态、楼栋进行设计,各功能分区明确。主要包含标志性塔楼(含办公)、商业、地下车库,并设计创意空间,以此提高产品品质及物业附加值。根据发包人和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修改设计文件,并最终通过发包人和政府相关部门审查。工程设计阶段为方案设计阶段和设计配合阶段。
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环市路419号项目方案设计。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黄花岗街道环市路419号。 工程建设规模: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路419号,总用地面积:8148.21平方米,总(单体)建筑面积约48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100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原则上不少于原建筑面积26144平方米,考虑政策优惠可酌情增加),地下建筑面积:2-4层,约18000平方米。根据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市场需求和合适的产业形态,完成方案设计和配合发包人的报规报建工作。 规划用地文件:/。 项目批准文件:/。 资金来源:国有企业自有资金 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计划约42000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工期(交货期) 服务时间从方案方案设计开始到项目竣工结算截止,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15日历天(不包含设计配合阶段时间),方案所采用的建筑造型、幕墙体系、结构形式等需考虑保证工程工期与成本需求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660.92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项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不对投标人业绩作出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9月30日 2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30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30日 10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30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 第1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融通地产(广东)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89号壬丰商务大厦19层
招标人联系人 江工 联系电话 020-37600255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粤传媒大厦25楼2501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叶子彬 联系电话 020-31951231/13425576851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20-3766890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附件:

  • 3.融通地产(广东)有限责任公司环市路419号项目方案设计工程量清单.xlsx
  • 20240930 越秀区环市路419号(广州融通广场)项目方案设计服务合同-常法修订版(1).docx
  • 公示-1.【招标公告】融通地产(广东)有限责任公司环市路419号项目方案设计-0929.pdf
  • 1.【招标公告】融通地产(广东)有限责任公司环市路419号项目方案设计-0929.docx
  • 2.【招标文件】融通地产(广东)有限责任公司环市路419号项目方案设计-0929(1).docx
  • SL202409300021-20240930174504.GZZB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