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子洲县园区开发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子洲县羊肉产品精深加工及物流配送基地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金额
670.07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yc-zfcg-2024-020
预算金额670.07万元
招标联系人-18098044191
招标代理机构远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29-8742735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8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XYC-ZFCG-2024-0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子洲县羊肉产品精深加工及物流配送基地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子洲县羊肉产品精深加工及物流配送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子洲县羊肉产品精深加工及物流配送基地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YC-ZFCG-2024-020项目名称:子洲县羊肉产品精深加工及物流配送基地建设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6700736.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流水线综合设备):合同包预算金额:386102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3861020.00元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1-1 厨房机械 流水线综合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861020.00元 3861020.00元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无合同包2(厨房冷库及配套设备):合同包预算金额:2839716.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2839716.00元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1-2 厨房机械 厨房冷库及配套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839716.00元 2839716.00元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30天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子洲县羊肉产品精深加工及物流配送基地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流水线综合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企业2023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相关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公司成立至开标日期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自成立以来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10月起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4)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10月起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投标人应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涵盖相关内容的承诺书。(6)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按给定格式填写),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洲县羊肉产品精深加工及物流配送基地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2〕5号;

  1. 《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

2022〕10号;

  1. 《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

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1.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

  1.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号;

  1.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

  1. 《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

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流水线综合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企业2023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相关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公司成立至开标日期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自成立以来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应提供202310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

4)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10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投标人应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涵盖相关内容的承诺书。

6)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按给定格式填写),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如有)、《投标信用承诺书》。(具体操作格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合同包2(厨房冷库及配套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企业2023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相关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公司成立至开标日期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自成立以来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应提供202310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

4)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10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投标人应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涵盖相关内容的承诺书。

6)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按给定格式填写),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如有)、《投标信用承诺书》。(具体操作格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子洲县园区开发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子洲县影剧院5楼

联系方式:18098044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远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子洲县双湖峪镇三街双壹家园一单元901

联系方式:029-874273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远创子洲经办

电话:029-87427352

远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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