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50011120241111002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11/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50011120241111002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4-11-21 16:10
递交时间:2024-11-21 16:10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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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8,059,925.03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JPSZDJ2019[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宝顶小镇焕新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宝顶小镇焕新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本项目为现有老旧街区老旧小区维修改造焕新工程,内容为老旧街区老旧小区改造维修、更换老旧设施,立面焕新升级等。我单位现有一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具体施工工程内容与本项目工程内容基本一致,请问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业绩,老旧小区维修改造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居住建筑业绩要求? 回复: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业绩、老旧小区维修改造业绩符合招标文件居住建筑业绩要求。 问题2:本项目主要为房屋改造工程,改造外立面面积为45118m2,其中街道两侧改造建筑立面面积约28458.29 平方米;底层商业改造立面面积16660.49 平方米。而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为:“工程类别:居住建筑,工程造价:单项合同金额在1300万元及以上。”疑问:若业绩仅是房屋建筑总承包合同金额1300万元,则建筑面积在3000-5000m2左右就可达到。如此业绩如何能满足本工程的外立面45118m2改造要求?招标文件业绩设置重偏离了本工程的实质要求,故建议本工程业绩要求应调整为:工程类别:房屋建筑改造工程或者房屋建筑装修工程。 回复:此条不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本项目对纸质投标保函要求: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目前市场上开具纸质的投标保函有:重庆交通融融资担有限公司、重庆宏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不动产融资担保)都有点遐思 存在“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等”六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如果使用具有这六种情况之一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提问二:{以上五家(宏耀担保、双业担保、交通担保、涪商担保、不动产担保)或其他家开具的纸质保函落款处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格式要求是本人手写签名)请问“盖法人签字章”不是手写签名的投标保函是合格有效?是否满足形式评审合不合格?非法人亲笔签署是否有效?请问是不是只有开银行保函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问题4:若同时设置了工程造价和工程规模要求,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工程造价:单项合同金额在1300万元及以,工程规模:建筑面积不少于53000平方米。工程造价可以达到,工程规模不得行,是不是也可以,你上面不是说,只需要满足其中之一吗? 回复:工程造价和工程规模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问题5: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是需要同时满足有两个资质吗?还是说只要有其中一个资质都可以? 回复:同时满足两个资质。 二、补遗部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中“9.1根据《重庆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修改为“根据《重庆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2024年版)>的通知》(渝建管〔2024〕38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中“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2020〕97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与最高限价一起公布。《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注:采用全费用清单计价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仅针对《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评审。”修改为“9.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2024年版)>的通知》(渝建管〔2024〕38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与最高限价一起公布。《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注:采用全费用清单计价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仅针对《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评审。”。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9日9时30分。 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补遗通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答疑补遗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重庆大足石刻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新启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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