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佛山西站高铁枢纽智慧运营管理平台可视化大屏及人员物资管理系统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s3awy2cg21a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朱小姐0757-86688915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757-8623014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佛山西站高铁枢纽智慧运营管理平台可视化大屏及人员物资管理系统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采购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项目投标邀请及采购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二、项目编号:FS3AWY2CG21A
三、项目名称:佛山西站高铁枢纽智慧运营管理平台可视化大屏及人员物资管理系统项目(第二次)
四、项目类型:服务类
五、项目情况一览表:
备注: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部分。
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监察部门
七、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1)2021年或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响应(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8.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
10.1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参加本项目,必须与小微企业以分包形式参加本项目且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40%或以上,且预留给小微企业的家数不超过3家。【注:如投标人预留份额给小微企业承接的,则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和投标人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10.2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可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 是否分包不作强制要求。 如分包的,分包给小微企业的家数不超过3家,且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须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及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情况);未分包的则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10.3投标人应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且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以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接受分包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接受其他供应商的分包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注:如投标人预留份额给小微企业承接的,则《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须由分包各方各自提供。】
10.4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1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网上或现场
网上: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把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复印件发送至fsweiyuan@163.com。发送后请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确认是否收到,否则后果自负。
现场: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递交资料。
3.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费汇款底单复印件;
(2)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下载);
(3) 获取采购文件经办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 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份人民币500.00元整,获取采购文件费只接受电汇或银行转账,售后不退。
5. 获取采购文件费请汇至以下账户(注意与投标保证金账号不同):
九、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3日9时00分~9时30分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3日9时30分
3. 投标及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技工业园A区兴科路5号C座3楼会议室
十、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3年10月30日 至 2023年11月2日止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网址:http://www.fsxtgs.com/xitou/a/web/index)和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fsweiyuan.com)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官方网发布的为准。除上述发布媒介之外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异议与投诉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采购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会提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 对采购人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向采购人纪检监察部门书面实名投诉,采购人纪检室联系方式:投诉电话:0757-86688915;投诉邮箱:fsxy18927201039@sina.com;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
4.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兴科路3号
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687176
(2)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230148
邮政编码:528200 电邮:fsweiyuan@163.com
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0日
一、本项目投标邀请及采购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二、项目编号:FS3AWY2CG21A
三、项目名称:佛山西站高铁枢纽智慧运营管理平台可视化大屏及人员物资管理系统项目(第二次)
四、项目类型:服务类
五、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佛山西站高铁枢纽智慧运营管理平台可视化大屏及人员物资管理系统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完成项目建设,系统在2023年12月1日前投入试运行且能够满足采购人要求,试运行7天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自通过验收之日起提供1年的运行维护和政务云资源服务。 | 人民币1,050,102.10元 |
备注: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部分。
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监察部门
七、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1)2021年或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响应(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8.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
10.1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参加本项目,必须与小微企业以分包形式参加本项目且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40%或以上,且预留给小微企业的家数不超过3家。【注:如投标人预留份额给小微企业承接的,则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和投标人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10.2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可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 是否分包不作强制要求。 如分包的,分包给小微企业的家数不超过3家,且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须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及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情况);未分包的则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10.3投标人应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且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以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接受分包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接受其他供应商的分包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注:如投标人预留份额给小微企业承接的,则《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须由分包各方各自提供。】
10.4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1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网上或现场
网上: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把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复印件发送至fsweiyuan@163.com。发送后请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确认是否收到,否则后果自负。
现场: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递交资料。
3.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费汇款底单复印件;
(2)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下载);
(3) 获取采购文件经办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 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份人民币500.00元整,获取采购文件费只接受电汇或银行转账,售后不退。
5. 获取采购文件费请汇至以下账户(注意与投标保证金账号不同):
收款人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分行 | 44501001040046775 (注意与投标保证金账号不同) |
九、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3日9时00分~9时30分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3日9时30分
3. 投标及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技工业园A区兴科路5号C座3楼会议室
十、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3年10月30日 至 2023年11月2日止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网址:http://www.fsxtgs.com/xitou/a/web/index)和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fsweiyuan.com)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官方网发布的为准。除上述发布媒介之外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异议与投诉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采购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会提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 对采购人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向采购人纪检监察部门书面实名投诉,采购人纪检室联系方式:投诉电话:0757-86688915;投诉邮箱:fsxy18927201039@sina.com;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
4.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兴科路3号
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687176
(2)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230148
邮政编码:528200 电邮:fsweiyuan@163.com
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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