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群贤路西延萧山南秀路一期施工Ⅱ标工程项目经理部钢管询价采购公告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群贤路西延萧山南秀路一期施工Ⅱ标工程项目经理部就需用钢管根据集团公司及公司关于钢管采购的相关批复实行询价采购。现邀请贵单位前来参加报价。
1、采购内容:(详见询价报价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无缝钢管 | DN100,壁厚6mm | Q235 | 米 | 300 |
2 | 镀锌钢管 | DN80,壁厚4mm | Q235 | 米 | 200 |
3 | 镀锌钢管 | DN100,壁厚4mm | Q235 | 米 | 200 |
4 | 镀锌钢管 | DN150,壁厚4mm | Q235 | 米 | 200 |
5 | 钢管 | 外径25,壁厚2mm | Q235 | 米 | 216 |
6 | 钢管 | 外径32,壁厚2mm | Q235 | 米 | 420 |
7 | 钢管 | 外径75,壁厚2.5mm | Q235 | 米 | 240 |
8 | 方管 | 40*40*2.5mm | Q235 | 米 | 360 |
9 | 扁管 | 40*80*2.5mm | Q235 | 米 | 90 |
10 | 扁铁 | 30*3mm | Q235 | 米 | 130 |
2、计量方法、结算方式及期限
2.1 计量方法:查点数量。
2.2 结算方式:结算金额=结算单价×实收数量
实收数量以工地验收合格物资的数量为准,以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的现场验收入库单据作为结算依据。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对账结算手续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乙方对出具的发票真伪负全责。
2.3 结算期限: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自结算签认后提供发票之日起90日内甲方支付当次结算货款的100%。但结算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乙方每次收款前,须开具同等金额的收款收据。上述费用的支付均不计利息。甲方按合同签订的银行信息支付货款,若乙方银行信息发生变化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若乙方未能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转账错误或逾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4 要求乙方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当因不可控力影响采购人付款进度时,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乙方在此期间保证供应且不能追究甲方的责任。
3、询价文件获取:
时间:2024年8月3日中午12:00至2024年8月5日中午12:00(北京时间,下同)。
同时在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及“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发布询价公告。
4、报价文件递交
时间:2024年8月5日中午12:00前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
二次报价时间:2024年8月5日下午18:00前发采购人邮箱。如未进行二次报价的报价人默认首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5、采购人信息
采购及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群贤路西延萧山南秀路一期施工Ⅱ标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15952231296
邮箱:1754511007@qq.com
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