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以《沙坡头区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资金来源为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市场化方式筹集,招标人为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特许经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一条规模为500t/d 利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机制砂的生产线,年处理建筑垃圾15万吨。
2.2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
2.3招标内容:拟采购一家社会资本,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项目全生命周期所涉及的全部工作。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提供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等同于营业执照的注册文件;
3.1.2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2 其他条件
3.2.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3.2.3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5月7日至2022 年05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05月30日9 时00 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根据《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所有进入场地的人员均需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另外,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中卫市新冠疫情防控动态,疫情防控政策可能随时变化,实际以开标当天中卫市疫情防控要求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前及关注中卫市疫情防控动态。请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各投标单位委托1人到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及参与开标活动,开标结束后请迅速离开交易场地。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地 址:中卫市社会福利院西南楼二楼
联 系 人:张学丽
电 话:7630163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秀府西门北面营业房105号
联 系 人:李梦婷
电 话:15709614188
- 友情提示:
-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