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B标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1500001304d0020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闫先生18347194399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1551211912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3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2024年
项目编号:D1500001304d00206
公告标段(包)编号:D1500001304d00206x01002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
主体建筑安装工程B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1500001304d00206x01002)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黄合少镇东讨速号村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属于国家“十四五”电力规划中期调整新增内蒙古自治区200万千瓦煤电规模,其中项目之一,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建设资金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自筹20%,贷款80%。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四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B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黄合少镇东讨速号村,厂址西侧毗邻沙良产业物流园,南侧为规划的航天一街,东侧为科工六路,西侧为排洪渠。西北距呼和浩特市约17.5km,北距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约13.5km,西南距正在建设的呼和浩特盛乐国际机场约50km。本工程拟建设2×66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发电机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及脱硝设施,并留有扩建条件。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B标段,主要包括:#2机组建筑结构及设备基础(#2机组主厂房、#2机组锅炉房建筑和安装工程等)、#2机组A排外构筑物(含#2机主变基础、#2机高厂变基础、500kV变压器侧架构、500kV PT和避雷器基础等)、#2机组除灰系统(#2机组渣仓、#2机组石子煤仓建筑与结构、#2除尘器建筑结构及基础等)、#2机组烟尘系统(#2机组除尘器电制楼建筑与结构、#2机组的引风机室框架结构及设备基础、#2机组的烟道支架等)、输煤系统建筑安装工作,同时负责本标段内智慧电厂设备、材料施工及安装。具体范围以技术规范书和附件18:B标段工程承包范围及界线为准。
2.3招标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20日,计划总工期:73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一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起,以机组投运时间为准)2台国内已投运单机容量660MW及以上燃煤发电项目主体工程建筑安装业绩,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对应的合同扫描件和机组投运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证明页、工程范围以及关键信息页,机组投运证明材料包含: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业主出具的投产证明。注:单独的建筑施工或安装施工不认定为有效业绩。若提供的材料不能明确证明,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 其他要求:
3.2.3.1 项目经理资格:(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拟任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台国内已投运单机容量66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主体施工(主体工程建安部分)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程范围以及关键信息页)等证明材料,若合同中未明确项目经理姓名,需额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任命书或中标通知书明确为该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佐证材料,机组投运证明材料包含: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业主出具的投产证明。注:单独的建筑施工或安装施工不认定为有效业绩。若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则视为无效业绩;
(4)拟任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投标企业近1年(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5)拟派为本工程(投标文件中指定)的项目经理现阶段不得有任何在建工程或承诺在开工前从在建工程中撤出并履行完相关手续(附承诺书)。
3.2.3.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提供在投标企业近1年(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提供在投标企业近1年(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2、鉴于本项目为首次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项目,各投标人需办理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
办理方式及相关流程详见CA公司信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CA公司信息。
3、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0471-5332612。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23时59分59秒。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9时30分。
2、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3、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点击帮助手册。
7. 其他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航天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闫先生(商务)、殷先生(技术)
电话: 18648264512、18347194399
电子邮件:46458403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512119122
电子邮件:lb_liu@chng.com.cn
9. 行业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的行业监督为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5号发展大厦C座,
投诉受理联系人:强华
投诉受理电话:13354713535
投诉受理邮箱:nmgnyjdlc@126.com,
纪委举报电话:(0471)12388。邮箱:neimeng.12388.gov.cn。
10. 其他要求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线签订备案公共资源交易合同的通知》的要求,中标人须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备案签约完毕后的交易合同。
附件: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施工B标段招标公告.pdf
项目编号:D1500001304d00206
公告标段(包)编号:D1500001304d00206x01002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
主体建筑安装工程B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1500001304d00206x01002)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黄合少镇东讨速号村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属于国家“十四五”电力规划中期调整新增内蒙古自治区200万千瓦煤电规模,其中项目之一,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建设资金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自筹20%,贷款80%。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四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B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黄合少镇东讨速号村,厂址西侧毗邻沙良产业物流园,南侧为规划的航天一街,东侧为科工六路,西侧为排洪渠。西北距呼和浩特市约17.5km,北距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约13.5km,西南距正在建设的呼和浩特盛乐国际机场约50km。本工程拟建设2×66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发电机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及脱硝设施,并留有扩建条件。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B标段,主要包括:#2机组建筑结构及设备基础(#2机组主厂房、#2机组锅炉房建筑和安装工程等)、#2机组A排外构筑物(含#2机主变基础、#2机高厂变基础、500kV变压器侧架构、500kV PT和避雷器基础等)、#2机组除灰系统(#2机组渣仓、#2机组石子煤仓建筑与结构、#2除尘器建筑结构及基础等)、#2机组烟尘系统(#2机组除尘器电制楼建筑与结构、#2机组的引风机室框架结构及设备基础、#2机组的烟道支架等)、输煤系统建筑安装工作,同时负责本标段内智慧电厂设备、材料施工及安装。具体范围以技术规范书和附件18:B标段工程承包范围及界线为准。
2.3招标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20日,计划总工期:73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一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起,以机组投运时间为准)2台国内已投运单机容量660MW及以上燃煤发电项目主体工程建筑安装业绩,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对应的合同扫描件和机组投运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证明页、工程范围以及关键信息页,机组投运证明材料包含: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业主出具的投产证明。注:单独的建筑施工或安装施工不认定为有效业绩。若提供的材料不能明确证明,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 其他要求:
3.2.3.1 项目经理资格:(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拟任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台国内已投运单机容量66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主体施工(主体工程建安部分)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程范围以及关键信息页)等证明材料,若合同中未明确项目经理姓名,需额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任命书或中标通知书明确为该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佐证材料,机组投运证明材料包含: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业主出具的投产证明。注:单独的建筑施工或安装施工不认定为有效业绩。若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则视为无效业绩;
(4)拟任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投标企业近1年(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5)拟派为本工程(投标文件中指定)的项目经理现阶段不得有任何在建工程或承诺在开工前从在建工程中撤出并履行完相关手续(附承诺书)。
3.2.3.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提供在投标企业近1年(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提供在投标企业近1年(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2、鉴于本项目为首次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项目,各投标人需办理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
办理方式及相关流程详见CA公司信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CA公司信息。
3、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0471-5332612。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23时59分59秒。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9时30分。
2、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3、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点击帮助手册。
7. 其他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航天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闫先生(商务)、殷先生(技术)
电话: 18648264512、18347194399
电子邮件:46458403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512119122
电子邮件:lb_liu@chng.com.cn
9. 行业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的行业监督为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5号发展大厦C座,
投诉受理联系人:强华
投诉受理电话:13354713535
投诉受理邮箱:nmgnyjdlc@126.com,
纪委举报电话:(0471)12388。邮箱:neimeng.12388.gov.cn。
10. 其他要求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线签订备案公共资源交易合同的通知》的要求,中标人须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备案签约完毕后的交易合同。
附件: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施工B标段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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