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溧阳市贝桥学校室内装饰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室内装饰工程科研仪器设备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节能产品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信息安全产品计算机办公设备无线局域网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政府购买服务建筑装修招标代理防火设计解决方案现场踏勘技术核对技术资料文明施工主管单位验收养护期维保服务维修消防临时水道路的占用仓储用地用房垃圾清运成品保护办公场所及设施保险劳保工程施工管理安全防护扬尘控制费用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变更施工图纸电讯批件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监管材料进场验收工程结算审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现场保卫垃圾处理工程成品设备管线建筑物古树名木垃圾消纳扰民问题隐蔽工程中间工程脚手架竣工验收供热供冷系统采暖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屋面防水卫生间房间防渗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住宅小区给排水设施配套工程
金额
76.2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恒源采竞磋-2022015
预算金额87.6万元
招标公司溧阳市贝桥学校
招标联系人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源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女士0519-87881131
中标公司江苏昌磊建设有限公司76.2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溧阳市贝桥学校室内装饰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溧阳市贝桥学校室内装饰工程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恒源采竞磋-2022015
二、项目名称:溧阳市贝桥学校室内装饰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昌磊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溧城镇平陵西路354号
中标(成交)金额:柒拾陆万贰仟捌佰元整(小写:7628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溧阳市贝桥学校室内装饰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 施工工期:总工期45日历天 项目经理:陈新 执业证书信息:苏建安B(2005)0403116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景晶、杨军香、蒋雪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含)以下收取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溧阳市贝桥学校(原溧阳市培智学校)
地 址:溧阳市北河沿21号
联系方式:蒋先生0519-87578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恒源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溧阳市溧城镇君越豪庭南门斜对面2楼
联系方式:0519-87881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519-8788113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溧阳市贝桥学校室内装饰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溧阳市贝桥学校室内装饰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恒源招投标有限公司采购人:溧阳市贝桥学校(原溧阳市培智学校)项目编号:恒源采竞磋-2022015项目名称:室内装饰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8第四章采购需求36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第一章采购邀请1目录
室内装饰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恒源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竞争性磋商公告溧阳市贝桥学校室内装饰工程项目采购邀请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7
5.最高限价:81.329558万元4.预算金额:87.6万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室内装饰工程项目1.项目编号:恒源采竞磋-2022015一、项目基本情况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7.合同履行期限:收到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开工后3个日历天内开工,并在45个日历天内竣工。(3)本次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2)质量等级要求:按国家相关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1)工程地点:溧阳市贝桥学校6.采购需求:
2.1中小企业政策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建。□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①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1供应商资质类别、等级: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注册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①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社保机构出具的注册单位为注册建造师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近三个月缴纳凭证(自磋商之日起往前推),成交后不得更改项目负责人。3.3.2注册建造师专业、等级:②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b.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c.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d.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磋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e.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f.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g.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营业执照副本;(1)《报名申请书》一份;4、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资料复印件一套(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3、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2、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领购地点:江苏恒源招投标有限公司综合办(溧阳市溧城镇君越豪庭南门斜对面2楼)
五、开启地点:江苏恒源招投标有限公司(君越豪庭南门斜对面2F)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注:1、线上领购:以上材料提供一份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指定邮箱,并电话确认(电话号码:0519-87881131)。代理公司核查报名材料合格后以电子版形式将磋商文件发至指定邮箱。有缺项或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予获取磋商文件。2、现场报名:各投标单位须将投标报名资料原件递交至江苏恒源招投标有限公司综合办(溧阳市溧城镇君越豪庭南门斜对面2楼)(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1、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江苏恒源招投标有限公司(君越豪庭南门斜对面2F)时间:2022年11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户名:江苏恒源招投标有限公司江苏恒源招投标有限公司银行账户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一经领购,投标人不得更改单位名称。2、说明标前答疑:投标单位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2年10月25日下午5: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电子邮件至江苏恒源招投标有限公司。现场踏勘: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3)适当限制参与开评标活动人数。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除采购人授权代表和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安排进入开评标场所。特殊情况应事先与公司人员联系。(2)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采购人授权代表,应如实填报《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进入公司时,请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到指定开评标场所。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觉服从安保及引导人员的指挥和管理。(1)在采购活动前,根据参与人员规模研究制定活动预案,科学安排座位间距,缩短工作时间,设置场内外提示牌,对参加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扫码核验、信息登记等工作。会议室每隔两小时通一次风,使用完毕后及时消毒。4、疫情防控措施账号:32050162633600000308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
联系方式:蒋先生0519-87578822地址:溧阳市北河沿21号名称:溧阳市贝桥学校(原溧阳市培智学校)1.采购人信息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5、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519-87881131地址:溧阳市溧城镇君越豪庭南门斜对面2楼名称:江苏恒源招投标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报名申请表附件1:电话:0519-87881131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
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江苏恒源招投标有限公司此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单位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法人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
接收招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以下内容需由被授权人本人在代理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 |
报名时间: |
被授权人签字: |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企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2*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个人住址 | ||||||
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
人员身份 | □采购人代表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
参加: □ 开标 □ 评标 | ||||||
项目名称 | ||||||
个人健康情况 |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 ||||||
近14天内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否 □是 ,到达时间为: | ||||||
近14天内是否离开过常州? □否 □是 | ||||||
离开常州往 | 返常日期 | |||||
途径(换乘) | 途径日期 | |||||
近14天内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接触情况?□否 □是 ,接触时间为: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申报人(签名): 单位(公章)日期: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一说明供应商须知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
2.2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 | ||||||||||||
2.3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 | ||||||||||||
3.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点/分考察地点:/。 | ||||||||||||
3.1 | 磋商前答疑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点/分召开地点:/。 | ||||||||||||
4.2.5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 ||||||||||||
10.2 | 报价 | 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1.本项目磋商总价应包括为完成该项货物和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本工程磋商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根据最新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提供):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暂估价格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乙供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表等。3.本项目磋商报价为固定综合单价,磋商报价为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4.供应商所填报的各项基价中的各种材料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报综合单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和自己的承受能力。5.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结算原则为:由承包方根据变更工程资料及原招磋商响应文件的计价条件及方法编制报价,经发包方、监理、审计部门审核后按优惠让利幅度作为结算价。优惠让利幅度(F)=【控制价(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安全明文施工费、规费税金)-成交金额(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安全明文施工费、规费税金)】/【控制价(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安全明文施工费、规费税金)】6.代理机构反对盲目压低报价。7.磋商报价的编制要求:7.1 磋商报价应该是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范围内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总和,是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附属资料所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的体现,其应包括按设计要求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规费及税金等,同时应考虑承担合同所示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以及可能因工程量的调整及实施项目的变更而引起的价格调整风险。综合单价为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7.2 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的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定额编制磋商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供应商在进行工程量清单采购的磋商报价时,不能进行磋商总价的优惠让利,供应商对磋商报价的任何优惠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不可竞争费不得优惠让利。7.3 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材料暂估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预留金均不能优惠,虽在磋商时计入供应商的报价中,但不应视为供应商所有。7.4 工程量清单是按建设方提供相关的图纸、规范、标准图集和技术资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建(2016)94号文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的通知、江苏省现行专业计价定额材料含税价与除税价表、江苏省机械台班计价定额含税价与除税价表、江苏省及常州市有关现行文件编制。施工中所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在制作、运输、安装中等发生的一切损耗应包括在报价内。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供应商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在合同约定的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7.5 不可竞争费的计取按现行文件规定和清单、纪要的规定执行,具体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暂列金额、暂估价(费率见后工程量清单),不得更改。“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除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外的其他费率均为可竞争费率,由供应商根据各自情况自报并计入磋商总价。特别强调:为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围墙 (围挡)、工地施工过程管理、渣土装载运输等,应认真落实执行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有关费用承包人须在项目措施费中落实。 7.6 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采购人提供的一致。7.7 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最新计价规范综合单价组成内容,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述确定综合单价(当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综合单价中应考虑磋商响应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承担的风险费用。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7.8 因工程变更造成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进行相应的调整。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下列原则调整:单价措施项目变更原则同分部分项工程;总价措施项目中以费率报价的,费率不变;总价项目中以费用报价的,按投标时口径折算成费率调整(按报价中费率最低执行);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供应商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采购人、监理、审计部门确认后调整。7.9 除非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修改,否则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7.10 以暂估项目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共同组织招标。7.11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中提供材料(设备)备选品牌(或规格、型号、产地)的,应在备选品牌(或规格、型号、产地)范围内自行选择一款并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组价、报价。凡清单中提供可选品牌的材料(设备),磋商报价的“供应商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中应注明供应商所选择的材料(设备)的品牌(或规格、型号、产地) ,未注明上述信息的,视为供应商同意由采购人选择相应材料(设备)的品牌(或规格、型号、产地) ,但材料(设备)价格不予调整。因可选品牌材料(设备)之间客观存在的差异所引起的价格差异由供应商在磋商报价时综合考虑。成交后,供应商不得因此提出价格调整的要求。代理机构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认为已包括完成本工程的所有项目。凡设计图纸已指明的工程或完成图纸所示的附属工程、相关工程、衔接与后续工程所需的费用,供应商应计入相关项目的单价中。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供应商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支付与结算。7.12 供应商在投标前应对现场进行认真踏勘,熟悉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方案、报价等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料,并承担考查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以及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为由,提出额外款项增加、补偿或延长工期等要求。同时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与施工现场周边居民的关系及外围矛盾的协调,磋商报价时应包含解决与当地居民、地方矛盾所产生的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7.13 用于本工程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设计图纸规定的质量要求。且所有材料及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色号、产地、生产产家、参数、性能、价格等均须提前一周书面征求监理单位、审计部门单位、建设单位等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所有材料及设备进场前也必须经监理单位、审计部门单位、建设单位等事先认可后才能用于本工程。即成交供应商对用于本工程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色号、产地、生产产家、参数、性能、价格等负责。8 报价货币为人民币,评审时以人民币为准。9 磋商报价高于控制价或者清单子目综合单价的均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0 磋商报价次数:本项目采用至少二次报价,磋商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作为首次报价,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作为评分依据。最后报价可竞争部分综合单价以磋商响应文件中的首次报价为依据,按下浮率同比例下浮。下浮率=【磋商响应文件中的首次报价(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安全明文施工费、规费税金)-成交金额(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安全明文施工费、规费税金)】/【磋商响应文件中的首次报价(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安全明文施工费、规费税金)】。特别强调:供应商需充分考虑与外部单位协调、配合、审批手续的费用;消防临时水、电、道路的占用、仓储用地、用房、垃圾清运、成品保护及供应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需要其他单位提供的配合的费用等;采购人对此类费用在项目实施和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 | ||||||||||||
11.1 | 磋商保证金 | 免收 | ||||||||||||
12.1 | 响应有效期 | 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 | ||||||||||||
23.5 | 分包 |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3)其他要求:/。 | ||||||||||||
24.1.1 | 询问 | 投标单位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2年10月25日下午5: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电子邮件至江苏恒源招投标有限公司。 | ||||||||||||
24.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江苏恒源招投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9-87881131;通讯地址:溧阳市溧城镇君越豪庭南门斜对面2楼。 | ||||||||||||
25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费 务 类率 型 成交金额(万元)工程类100(含,下同)以下1.0%100-5000.7%500—10000.55%……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3000 元3000元缴纳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将成交服务费付至江苏恒源招投标有限公司账户。 | 服费 务 类率 型 成交金额(万元) | 工程类 | 100(含,下同)以下 | 1.0% | 100-500 | 0.7% | 500—1000 | 0.55% | …… | 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3000 元 | 3000元 | |
服费 务 类率 型 成交金额(万元) | 工程类 | |||||||||||||
100(含,下同)以下 | 1.0% | |||||||||||||
100-500 | 0.7% | |||||||||||||
500—1000 | 0.55% | |||||||||||||
…… | ||||||||||||||
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3000 元 | 3000元 |
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正版软件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
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信息安全产品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采购邀请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响应费用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响应文件格式合同草案条款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供应商须知
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三响应文件的编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构成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所报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响应有效期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终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本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盖章是指加盖鲜章。磋商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磋商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修改无效。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必须全部是打印件。供应商应按照要求签字、盖章。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未提供的,代理机构不接收其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磋商响应文件提交至公告中注明的地点,凡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提交装订的磋商响应文件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壹份“电子文档”(载体采用“电子光盘”或“U盘”,内容包含全套正本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均应当密封,所有封袋上都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盖章的,或电子文档未按要求提供的,将作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纸质版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的开启五评审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销其磋商响应,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磋商过程中,经采购人确认,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供应商退出磋商的除外)供应商的补充、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磋商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磋商小组本项目不公开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
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确定成交供应商六确定成交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终止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合同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询问与质疑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一、评审程序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代理费
符合性审查要求《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1-1 |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1-2 | 供应商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2-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供应商单独参与磋商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b.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c.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d.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磋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e.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f.供应商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g.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注册建造师专业、等级:①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具有社保机构出具的注册单位为注册建造师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近三个月缴纳凭证(自磋商之日起往前推),成交后不得更改项目负责人。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注册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提供①供应商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近三个月(自磋商之日起往前推)的社保证明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1 | 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2 | 响应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 |
3 | 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预算金额或者项目最高限价;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未高于控制价中综合单价;未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清单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未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标准; |
4 | 报价唯一性 | 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 响应有效期 | 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 |
6 | 签署、加盖公章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 |
7 | 实质性格式 |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
8 | ★号条款响应 | 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 |
9 | 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 | 分包承担主体具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有); |
10 | 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 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如有) |
11 | 报价的修正(如有) |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
12 | 进口产品(如有) | 磋商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的内容时,供应商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 |
13 | 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 | 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响应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响应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响应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 |
15 | 公平竞争 | 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
16 | 串通响应 |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17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18 | 其他无效情形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
最终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会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最终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终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终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预算金额或者项目最高限价的;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终报价的;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磋商环节及提交最终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其他:_/。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清单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标准;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高于控制价中综合单价的;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二、评审标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报告违法行为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价格分 | 30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分值。 | 此处最终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最终报价,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
2 | 主观分 | 57 | ||
2.1 | 技术标 | 7 | 总体概述: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况、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的针对性及施工段的划分;方案先进、完整、可行,主导工程内容、施工方法明确、详尽、合理,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7分;方案较先进、完整、可行,主导工程内容、施工方法较明确、详尽、合理,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5分;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3分;方案内容较差、无针对性或可行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 |
2.2 | 技术标 | 7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包括但不限于临时设施的布置,施工机械、材料、周转材料、加工场地、各类仓库的布置摆放,临时线路的布置方案完整、可行,平面及其它布置合理、详尽,使用安全、方便,交通畅通,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7分;方案较具体、可行,平面及其它布置较合理、详尽,使用较安全、方便,交通较畅通,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5分;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3分;方案内容较差、无针对性或可行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 |
2.3 | 技术标 | 7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方案完整、可行,工期满足要求,工期提前有保证措施,进度计划与工期安排衔接对应,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7分;方案较具体、可行,工期基本满足要求,进度计划与工期安排衔接基本对应,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5分;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3分;方案内容较差、无针对性或可行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 |
2.4 | 技术标 | 6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退场计划;方案完整、可行,劳动力安排合理,进度计划安排对应,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6分;方案较具体、可行,劳动力安排基本合理,进度计划安排基本对应,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4分;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2分;方案内容较差、无针对性或可行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 |
2.5 | 技术标 | 7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7分;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5分;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3分;方案内容较差、无针对性或可行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 |
2.6 | 技术标 | 6 | 安全生产的保证措施;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6分;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4分;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2分;方案内容较差、无针对性或可行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 |
2.7 | 技术标 | 7 | 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7分;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5分;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3分;方案内容较差、无针对性或可行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 |
2.8 | 合理化建议 | 10 |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有针对性的提出关于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每有一条得2分,最高得10分。 | |
3 | 客观分 | 13 | ||
3.1 | 业绩 | 8 | 供应商近三年(自磋商之日起往前推算)以来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提供工程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原件或公证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
3.2 | 拟投入人员 | 2 | 项目组其他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得2分。注: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或公证件核查,供应商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自磋商之日起往前推算)社保凭证,否则不得分。 | |
3.3 | 质保期 | 3 | 供应商承诺免费质保两年不得分,质保期每增加一年得1分,最高得3分。 | |
合计 | 100 |
一、项目内容第四章采购需求3.为便于评分,请供应商按评分表样式,逐条列出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格式自定。2.评审时,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和原件、公证件)的,不作为评审依据,不得分。1.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等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要求“原件或公证件核查”的必须将原件或公证件携带至磋商现场核查,否则不得分。注:
(二)完成的工程数量,应由成交供应商按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尺寸断面或其他计量方法进行计算,经监理工程师确认,最终按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价进行结算与支付。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件的效力,也不免除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一)本清单所列工程数量是根据图纸或现场情况估算和暂定的,仅作为磋商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结算与支付应以采购人认可的、按图纸和规范要求完成的工程数量为依据。三、基本要求详见附件二、控制价清单及相关文件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技术资料、施工、技术服务、主管单位验收、养护期及维保服务和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八)在免费质保期内,如属于自身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当免费提供需要更换的备件,在质保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以其同时期现场所在区域最低的价格向采购人提供正常运行及维修所需的任何备品备件。(七)施工人员应服从采购人安全管理。(六)工程未交付之前,成交供应商应自始至终对成品进行保护和防止丢失。(五)成交供应商应当办理有关施工现场交通、环卫、施工噪声等管理手续,若发生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四)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凡因成交供应商责任,经验收达不到合格要求,必须返工到合格并承担因返工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三)工程施工期间涉及安全由成交供应商全部负责,涉及安全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一律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签订合同后,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100%五、付款方式特别强调:供应商需充分考虑与外部单位协调、配合、审批手续的费用;消防临时水、电、道路的占用、仓储用地、用房、垃圾清运、成品保护及供应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需要其他单位提供的配合的费用等;采购人对此类费用在项目实施和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本项目报价为固定综合单价,磋商价格应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相应服务的提供、人员(包括工资和补贴)、办公场所及设施、保险、劳保、管理、各种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包括不限于工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扬尘控制费用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四、报价方式(九)在质保期内,采购人通知成交供应商故障需维修,如成交供应商在2小时内不能到达采购人现场,每出现一次,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元。排除故障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天气等客观因素除外),如超过24小时未修复,成交供应商还须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计:人民币300元×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日历天数。如超过48小时未修复,采购人也可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经过2次维修仍出现故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更换;因成交供应商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若违约金无法弥补采购人实际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的实际损失。
第1条工程概况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时间:年月日供应商(以下称乙方):签订地点: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合同编号: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
1.6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1.5工期:收到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开工后3个日历天内开工,并在45个日历天内竣工。本工程自2022年月日开工,于2022年月日竣工。1.4承包方式:1.3承包范围:1.2工程地点:1.1工程名称:
2.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2.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第2条甲方工作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3.4服从甲方、监理方合理合法管理,按甲方监理方要求,配合监理方做好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监管及材料进场验收(不限于以上内容)等一切与施工有关的监管工作。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第3条乙方工作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3.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3.6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便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5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得顺延。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1种: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5.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5.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5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5.4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应严格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乙方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应按照甲方或监理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2)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固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市场风险(包括采用新的验收标准、人工工资的市场价格波动、材料费(常建[2014]279号文件说明范围除外)、机械费的市场价格波动和乙方的投标施工方案、综合单价(不随工程量的增减而改变)、措施项目费用、其它项目费、经踏勘后的现场条件、因设计变更而造成乙方损失的风险)。合同约定的市场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调整。6.2关于调价的约定(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2)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1)固定价格(固定综合单价)
3)变更增加材料,如未经甲方审核而乙方擅自采购并使用的,结算时甲方不予结算。2)当因非乙方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按下列原则调整:单价措施项目变更原则同分部分项工程;总价措施项目中以费率报价的,费率不变;总价项目中以费用报价的,按投标时口径折算成费率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乙方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甲方确认后调整。脚手架、临时设施费、垂直运输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排水、降水等其他措施项目费不随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变更而调整。③合同中无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乙方根据江苏省相关工程计价表编制并按投标时的下浮幅度【F=1-(投标书中总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总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扣除暂估价、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标底中总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总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扣除暂估价、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优惠让利,其中材料价格按投标报价当月除税指导价[编制月份],除税指导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确定按照暂定价材料价格的确定方式确定),经监理人、跟踪审计、甲方审定后执行,此调整费用只计税金,不计其他费用。②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①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1)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乙方原因的工程变更、额外增加工作量以及工程签证,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7.1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6.5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二个月内提交两份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其中一份正本),乙方对所上报的审计结算资料需认真复核,若累计审计核减额超出工程结算价的6%时,其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由乙方承担。核减额大于15%的,处以结算总价2‰罚款。6.4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由甲方将相关的工程结算资料报相关业务处室,实施工程结算审计,并作为最终决算的依据。1.签订合同后,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100%6.3本合同生效后,按以下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9条违约责任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9.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9.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9.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9.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2000元滞纳金,第8天起每天5000元。9.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2000元支付滞纳金。9.1施工过程中甲方将对乙方采购使用的材料进行抽检,如检验结果材料不合格,严禁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批准,乙方擅自使用品牌、规格、技术参数等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不相符的材料,该材料所涉及的分项目将不予验收结算;并做返工处理。
12.1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见证方壹份。第12条附则第11条其它约定:①工程结算审计工作由甲方负责实施进;如发生重大变更事项及超采购预算时,必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工程结算审定价超预算部分如无正常合法手续的,概不支付、结算。②工程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作由甲方负责组织实施。③乙方必须注意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发生违法乱纪及人身伤亡等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④补充图纸和指示:甲方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图纸变更或指令,承包人应无条件遵照执行。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磋商文件及磋商响应文件⑤乙方必须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开工后疫情防控不力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因此可能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如造成恶劣影响,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合同签约地法院通过法律诉讼解决。第10条争议的解决方式9.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乙方:本合同自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公章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见证方仅对甲乙双方签订采购合同的事实进行见证,不代表任何承诺或保证,该合同的履行等相关情况均与见证方无任何关系。第14合同生效及其他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13条诚实信用12.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见证方:传真:开户银行:账号:电话: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经办人:电话:代理机构(章):江苏恒源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质量保修期以承包人施工范围内容为准。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3.装修工程为年;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伍年;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三、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
五、保修费用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四、质量保修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签字、盖章应齐全,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日期: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
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主要设备有: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加盖公章)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说明:2-1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4)其它(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非必须提供;当小微企业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格式(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日期:________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①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社保机构出具的注册单位为注册建造师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近三个月缴纳凭证(自磋商之日起往前推),成交后不得更改项目负责人。2.注册建造师专业、等级: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b.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c.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d.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磋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e.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f.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g.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日期:
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响应函4响应函(实质性格式)注:提供①供应商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近三个月(自磋商之日起往前推)的社保证明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注册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其他补充条款:(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
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5)我单位一旦成交,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保证并配备(注册建造师)全面负责上述项目管理。(4)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3)我单位保证在收到建设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后3日内开工,并在日(日历日)内竣工。(2)我单位承诺:所派注册建造师不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注册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1)我单位承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或被记录,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自记录之日起超过5年;无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情形;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或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状态。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实质性格式)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地址:单位名称: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次投标中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全权负责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签订合约以及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本供应商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授权委托书6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供应商:(加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地址:职务: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特此声明。
传真:邮编:地址:电话:供应商公章: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地址:职务:联系电话:
1.法定代表人本人或供应商为自然人,参加磋商时,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注:(双面复印件)粘贴处代理人身份证账号:开户行:
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7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8报价一览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注:此表中,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报价一览表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大写 | 小写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编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分项报价表9分项报价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条款偏离表10合同条款偏离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 | 说明 |
11采购需求偏离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1.对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则响应无效。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需求偏离表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 | 说明 |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1)总体概述12施工组织设计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8)特殊条件施工;夜间施工、雨季施工措施及地下、地上管线及其他设施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措施;7)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6)安全生产的保证措施;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退场计划;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注: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供应商正式职工。项目编号: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13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9)其他。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毕业学校和学历 | 专业 | 职称 | 专业培训及证书 | 责任或分工 | 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
项目编号: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14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项目时间 | 项目甲方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15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江苏恒源招投标有限公司)的(深阳市贝桥学校室内装饰工程
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
具体情况如下:
1.(速阳市贝桥学校室内装饰工程项目),属于(建筑工程装饰)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江苏昌磊建设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359万元,资产总额为1100万元
,属于(小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2022-11-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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