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赤岸自提共配分拣外包服务项目(第三次)
三、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为充分发挥社会资源的优势,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质效,结合实际情况。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拟对该部分业务进行外包;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共计1个合同包,预估总采购额:55万元(含税),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合同包号 |
服务序号 |
服务名称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月日均处理量(件) |
★单件邮件处理最高限价 |
价格评分比重 |
计量单位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 |
合同包1 |
1-1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赤岸自提共配分拣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
1、邮件分拣、封发、转运、装卸以及其他内部处理工作; 2、供应商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置自动分拣设备(设备参数要求等详见第五章服务条款); 3、根据业务处理量,供应商须确保在服务时间内配备不少于3人。 |
3700- 3800 |
0.40元/件 |
100% |
件 |
1年 |
55 |
注:具体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今后结算按成交价格×实际业务量结算业务费用);
(2)应答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社保等)、设备费(直线式交叉带分拣机,合同到期后设备归采购人所有)、材料费、税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相关一切费用。价格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若供应商的应答报价不符合要求,将否决其应答报价;
(3)采购人提供资源:分拣场地、水电、袋牌、PDA设备等;
(4)供应商的报价须小于或等于单价最高限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决;
4、服务期限:服务期1年,服务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起计。
5、服务地点:赤岸镇飞凤路20号。
6、服务时间:7:00-15:00,实际服务时间根据采购人实际通知。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深圳市易联通达物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该项目经2021年6月22日与2021年6月29日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两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报名单位均为一家,按照相关规定,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六、公示的期限: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9日;
七、异议的受理方式: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电话:17767272008
邮箱:yuliuting.gyl@chinaccs.cn
地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