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丽水市城西公租房及安置房项目(大学生创业园)装修工程(空调部分)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996.61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0/03/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丽建招e[2019]105号
预算金额996.61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秋丽0578-2571155
中标公司浙江华歌建设有限公司996.6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丽水城西公租房及安置房项目(大学生创业园)装修工程(空调部分)第二次

招标序号:丽建招E[2019]105号

招标单位:丽水市数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032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林秋丽0578-2571155

中标候选人:浙江华歌建设有限公司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玖佰玖拾陆万陆仟壹佰肆拾伍元肆角叁分(¥:9966145.43元)

其中空调部分投标报价为:人民币捌佰伍拾贰万贰仟柒佰壹拾捌元肆角伍分(¥:8522718.45元)

新风系统部分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壹佰肆拾肆万叁仟肆佰贰拾陆元玖角捌分(¥:1443426.98元)

工期:接到买方通知后30天内交货,并与装修工程同步,保证不影响整体工程进度

全直流变频空调品牌: 三菱电机

公示时间:2020320日至202032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或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2106735。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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