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0-xn213-gc24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先生028-68250014
标书截止时间2020/11/30
投标截止时间2020/12/15
公告正文
2021-2023年华油集团公司中压及以下城镇管道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商目录采购

发布时间:2020-11-23 17: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2021-2023年华油集团公司中压及以下城镇管道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商目录采购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0-XN213-GC24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2023年华油集团公司中压及以下城镇管道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商目录采购已由四川华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四川华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在大力推进打造黄金终端总体战略过程中,华油集体公司及下属天然气公司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逐渐增多。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华油集体公司拟针对2021年~2023年内华油集团公司分支机构、全资公司、受托管理单位、具有实质经营权的控股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单位)的新、改、扩建中压及以下的城镇燃气管道线路工程项目和小区住宅燃气安装工程、代建用户安装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以框架协议形式完成承包商集约化选商工作,确定工程施工承包商;本次集约化选商的项目不含依法应当单独进行公开招投标的工程项目。相关施工承包商将主要负责:工程主体工艺管道安装,阀门、调压箱(柜)等燃气附属设施安装,庭院埋地管道、楼栋立管、引入管、支管安装,具体项目委托书约定同步实施的燃气表及表后相关管线的安装,与工艺安装相关配套土建施工工程量,与工程建设配套的信息化管理工作,以及工程项目相应的竣工资料编制、归档、结算等工作和乙供材料采购等事宜;负责具体项目约定的施工作业过程中涉及到的企地工作协调和代赔代偿工作。

2.2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

项目建设单位按照中压及以下的城镇燃气管道安装工程项目和小区住宅燃气安装工程、代建用户安装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内容,以下达《基建工程项目施工委托书》形式,采用施工总承包方式委托中标人实施;当上述项目包含有部分中压以上城镇燃气施工内容时,在中标人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的前提下,可以进行施工。中标人将主要负责:工程主体工艺管道安装,阀门、调压箱(柜)等燃气附属设施安装,庭院埋地管道、楼栋立管、引入管、支管安装,具体项目委托书约定同步实施的燃气表及表后相关管线的安装,与工艺安装相关配套土建施工工程量,与工程建设配套的信息化管理工作,以及工程项目相应的竣工资料编制、归档、结算等工作和乙供材料采购等事宜;负责具体项目约定的施工作业过程中涉及到的企地工作协调和代赔代偿工作。工程中涉及到的施工预制场地、备用原材料堆放场、施工基地等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委托范围、施工内容、工程概况、工期等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中标人双方在单项工程项目的《基建工程项目施工委托书》中进行明确。

单个项目工程中标人原则上负责实施施工作业过程中涉及到的企地工作协调和代赔代偿工作。代赔代偿内容以具体项目双方约定为准,需代赔代偿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代赔代偿协议。

中标人按照项目建设单位具体施工要求完成相应的施工信息化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华油公司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聚乙烯现场焊接数据远传等信息化管理过程中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软件的租赁、购买,视频监控上线率保障,以及其他施工信息化数据的采集、录入、上传等。

(2)授标:

本次招标将项目建设单位分为3个标段。

1标段:重庆市区域(含重庆凯源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单位、重庆市永川区石油天然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合同期内后续新增燃气公司)。具体划分为2个管理区域:管理区域1包含重庆市潼南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永川区石油天然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凯源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巴南分公司、重庆凯源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西城分公司、重庆凯源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西永分公司、重庆市利民天然气有限公司;管理区域2包含重庆凯源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凯源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北城分公司、重庆凯源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北新分公司、重庆市渝北区佳渝天然气有限公司、重庆凯源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万州分公司、重庆凯源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长寿分公司。有效投标人8家及以上时,评标委员会推荐全部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选取排名前7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有效投标人7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全部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选取排名前6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有效投标人为6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全部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选取排名前5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有效投标人为5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全部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选取排名前4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有效投标人为3-4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全部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选取排名前3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本次本标段招标失败。

2标段:成渝以外区域(含四川江油川西北恒丰天然气有限公司、四川省眉山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眉山市兴能天然气有限公司、眉山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眉山青神华龙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川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四川佳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宜宾中气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威东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贡西部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华蓥市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合同期内后续新增燃气公司)。具体划分为2个管理区域:管理区域1包含四川江油川西北恒丰天然气有限公司、四川省眉山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眉山市兴能天然气有限公司、眉山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眉山青神华龙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佳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区域2包含泸州川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宜宾中气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威东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贡西部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华蓥市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有效投标人7家及以上时,评标委员会推荐全部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选取排名前6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有效投标人为6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全部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选取排名前5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有效投标人为5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全部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选取排名前4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有效投标人为3-4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全部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选取排名前3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本次本标段招标失败。

3标段:四川省成都市域内(含龙泉驿华油兴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成都市双流区兴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天府新区华天兴能燃气有限公司、成都世纪源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温江区兴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郫都区兴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合同期内后续新增燃气公司)。具体划分为2个管理区域:管理区域1包含龙泉驿华油兴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新区华天兴能燃气有限公司、成都世纪源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区域2包含成都市双流区兴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温江区兴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郫都区兴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有效投标人8家及以上时,评标委员会推荐全部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选取排名前7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有效投标人7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全部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选取排名前6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有效投标人为6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全部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选取排名前5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有效投标人为5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全部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选取排名前4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有效投标人为3-4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全部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选取排名前3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本次本标段招标失败。

本次3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各标段,并依标段顺序兼中,最多可作为2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人与各项目建设单位分别签订年度框架合同,年度框架合同模板见招标文件附件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模板)》。

榆林榆川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华油新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等川渝以外的公司参照本次招标结果执行。

  1. 招标工作量

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实际工程项目情况确定具体工程量。招标人、项目建设单位对中标人不作任何工作量承诺。

  1. 招标结果有效期

本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招标人下属项目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若中标人未对招标文件非实质性条款提出过偏离、保留或反对,则被视为中标人已完全接受了招标文件,中标人无权在合同签订前要求修改合同条款。若中标人已对招标文件非实质性条款提出了偏离、保留或反对,则中标人仅可就其已提出的非实质性条款偏离、保留或反对与招标人进行磋商。如经磋商最终达不成一致意见,招标人有权不与中标人签约、取消其中标资格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标人及其下属项目建设单位和招标人不作任何工作量承诺,具体单个工程由招标人根据实际工程情况,结合中标人实施能力及现场工作要求另行书面委托。

2.3建设地点:

以项目建设单位发出的具体单项工程《基建工程项目施工委托书》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

满足项目建设单位具体项目委托时相关委托书规定要求。

《基建工程项目施工委托书(模板)》见招标文件附件1。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以工程计价定额及其配套取费表为计价基础,对商务报价要求可下浮范围进行工程项目综合下浮率报价,下浮费率大于等于0,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报价要求。

2.7具体情况见编号为ZY20-XN213-GC248的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注:提供证书资料的彩色影印件,同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进行查询,并通过查询结果页面上的“发送报告”或“信息打印”等按钮将查询信息导出,载入投标文件中。

3.2.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j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k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l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且满足下列要求:发证时间为2019年6月1人前的应具备GB1(含PE专项)、GC2以上,发证时间为2019年6月1人后的应具备GB1、GC2以上。

注:提供证书资料的彩色影印件。

3.2.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证书资料的彩色影印件。

3.2.5投标人必须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提供证书资料的彩色影印件。

3.2.6投标人应承诺满足招标文件“第七章主要工程技术和项目管理要求”。

注:在投标函中进行承诺响应。

3.2.7投标人应承诺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注:在投标函中进行承诺响应。

3.3投标人其它要求

3.3.1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完整的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扫描件(含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签章页、资产负债表页、现金流量表页、利润表页、报表附注页、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页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注:提供佐证资料的彩色影印件。

3.3.2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满足本工程项目要求的施工力量:每个标段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具体管理区域划分,每个具体管理区域配置项目经理(市政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至少一名)、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地面建设或石油化工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一名)、安全员(提供建安C证,至少两名),以上项目管理人员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开具时间不早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的2020年内连续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不同标段项目管理人员配置不应相同,同一标段不同管理区域项目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配置可以相互交叉,互为AB角,但其它管理人员不应相同。

项目操作人员(焊工)配置齐全。每个标段能至少提供4名聚乙烯燃气管道焊工以及4名钢质管道焊工。其中,聚乙烯燃气管道应持有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熔连接作业项目代号为EW-Z-C、热熔连接作业项目代号为BW-Z-d或BW-Z-S;钢质管道焊工应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焊接方法为焊接电弧焊+熔化极气体保护焊(SMAW+GTAW),金属类别为FeⅡ及以上,试件位置5G(水平固定焊缝试件)及以上,焊接试件的管径和壁厚能够满足D22×3及以上范围的焊接作业。同一焊工持有有效的钢管焊接和聚乙烯焊接资质时,应视为满足要求。不同标段的操作人员配置不应相同。

注:提供佐证资料的彩色影印件。

3.3.3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已完工的、无安全质量事故的类似工程业绩:城镇燃气钢质管道线路安装工程和城镇燃气聚乙烯管道线路安装工程业绩各1项、用户燃气安装工程业绩2项。工程业绩需附有效单项施工合同或施工委托书或具体项目派工单、以及该工程的完工交接证明材料。

3.3.5信誉要求

3.3.5.1投标人不存在被国家有关行政机关、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取消交易资格的情形。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3.3.5.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单位明文规定暂停、中止、取消交易资格。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

3.3.5.3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5.4其他信誉要求:

(1)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页面网络截图);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页面网络截图);

(4)投标人未处于招标人及上级单位“红牌”警告、“黑名单”、“黄牌”警告期等禁入期(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提醒: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慎重购买。若投标人存在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以下购买及投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操作指南,请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通知公告”下拉菜单的“操作指南”处下载。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0112308:00:002020113023:59:59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并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或网银转账招标文件款项(帐号后附),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0元人民币。

4.2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在线报名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联系电子招标运营机构进行审核,投标人注册详见“操作指南-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注册指南”,审核通过后注册成功。同时还需办理U-Key方可投标,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操作指南-关于申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的公告”。(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发布的招标项目,注册成功后即可登陆进行在线报名,但须办理U-Key,否则无法递交投标文件。)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银转账或电汇模式,网银转账或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应确认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税号、开户银行、账号等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为个人汇款,必须注明所代表的公司名称,但无法开具发票。)

2)投标人电汇或网银转账,须填写汇款附言:“ZY20-XN213-GC248+标段号+标书费”。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支付标书费后,将填写完的“标书开票信息登记表”和“付款凭证”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先生的电子邮箱(luoweiming_xn@cnpc.com.cn),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以盖章PDF版本招标文件作为制作投标文件的依据。

邮件发送说明:

1)潜在投标人请勿删减登记表内容,完整填写登记表所有内容。

2)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标书费(ZY20-XN213-GC248+潜在投标人名称)。

3)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购买标书登记表”及“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0121584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经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投标人注意:为确保投标有效,对于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确保上传的文件的附件状态都是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是“已确认”,并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才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都是投标不成功,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提交5万元人民币/标段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账号后附)。

投标保证金支付步骤:

  1. 将资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账号付款,付款成功后,将付款凭证和保证金退还信息表和开户许可证影印件(或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证明盖章版)以邮件格式发送至项目承办人员邮箱luoweiming_xn@cnpc.com.cn。
  2. 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备注栏或摘要栏应标注所投招标项目编号和所投标段及用途,如:项目编号+标段号+投标保证金。
  3. 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投标保证金(ZY20-XN213-GC248+标段号+潜在投标人名称)。
  4.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由于当前中石油邮箱存在收信问题,各位潜在投标人在发送标书费及保证金凭证时请同时发送至853603366@qq.com,以便招标中心及时解锁标书并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0121584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

7.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408室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28-68250014

网站注册、U-Key办理及平台操作指导电话:

王先生028-86018054陈女士028-86018025

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户名: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银行账号:5105014262080000292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651002606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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