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满水库放水渠及草湖灌区引水渠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已由阿克苏地区水利局以阿地水规设函〔2020〕44号文批准兴建。建设资金来源于水费及维修养护经费,项目法人为新疆阿克苏地区渭干河流域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全统工程造价编审有限公司。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可对该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沙雅县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对帕满水库放水渠(0+000-4+800段)、草湖灌区引水渠(0+000-2+002段)2条渠道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渠道总长6.802km,维修渠系建筑物11座,其中:节制分水闸1座、渡槽1座、汇水口1座、测桥8座。帕满水库放水渠为中型,草湖灌区引水渠为小型。本次招标共分为三个标段,施工招标分为两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建设内容为:帕满水库放水渠0+000-1+097段,草湖灌区引水渠0+000-2+002段渠道及配套建筑物;第二标段建设内容为:帕满水库放水渠1+097-4+800段渠道及配套建筑物。施工监理为一个标段;本次施工监理、施工标段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还应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本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施工监理投标人:应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且有良好社会信誉的建设监理单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0年5月7日至5月11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10:00至14: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6:00至20:00,施工投标人须将本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水利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监理投标人须将本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聘任书;上述投标人还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等原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份发送到新疆全统工程造价编审有限公司805474707@qq.com邮箱,待上述资料被确认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每标段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10:30,地点为阿克苏市北京路(原迎宾路)地区为民服务中心B座三楼开标区(体育馆对面)。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阿克苏日报》及阿克苏政府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阿克苏地区渭干河流域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全统工程造价编审有限公司
地 址:库车市福洋路429号 地 址:阿克苏市南大街7号
电 话:13999670998 电 话:0997-2201285 18709970017
联系人:曾 旭 传 真:0997-2200212(财务室) 2200221
联系人:伍 超 敬秀琴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