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花山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asjy-xm-g-2023-051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马鞍山市花山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丹阳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芝0555-520033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8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MASJY-XM-G-2023-0512 |
项目名称 | 花山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改造工程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关于“花山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改造工程”项目会议纪要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人 | 马鞍山市花山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 | 其他投资 |
建设地点 | 马鞍山市花山区秀山郡21栋 |
建设规模 | 本工程为花山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改造工程,改造面积为1750平方米。本次改造内容:道路修复改造、拓宽、白加黑路面及热熔标线、路灯、增设非机动车充电桩车棚。更换现状损坏管道更换为DN200、DN300聚乙烯结构壁管(雨污水),拆除更换雨污水检查井等工程内容。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23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11日 |
招标范围 | 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
标段划分 |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 | 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即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1107577.44元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6、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须完成过一个单份的合同金额70万元以上(含7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业绩。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业绩的认定时间以合同中的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无合同签订时间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2)业绩应当是能够在网站公开查询项目相关信息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附业绩网址(网址须直接链接业绩显示页面)和业绩网页截图(业绩所在网址或网页发生变更的,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若未提供业绩网址及业绩网页截图,投标文件中须附招标采购监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政府指定的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或政府指定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招标采购监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政府指定的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或政府指定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的中标通知书)。 上述网站是指:各类政府网站;法定发布建设工程交易(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各类由政府主管或指定发布的建设工程交易信息(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或施工许可信息或竣工备案信息或信用评价体系信息的网站。 (3)业绩应当是投标人所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项目,且该项目合同中“工程内容”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均已竣工验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已办理竣工备案或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已验收并加盖公章(不含业务章、项目部章、技术章等)的验收材料扫描件。 (4)若合同内容未体现上述指标的,则投标文件中须另提供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有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不满足以上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9、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10、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
资料下载 | 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7日17时30分,登录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masxmzx.com/TPBidder/memberLogi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并从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及采购文件获取详见《兴马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2、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 |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 1、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方式予以回复,投标人在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中自行查看。 2、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芝,0555-5200336。 |
投标文件递交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8日9时00分。 2、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 4、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 |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 详见《兴马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
开标 |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马鞍山市雨山东路1477号(宝龙华庭)1栋410(华泰证券旁,湖东中路与雨山东路交叉口南约150米)兴马开标室。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1 |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中,必须包含“投标文件制作人的情况说明”及“项目经理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中的相应格式。 |
特别提示2 | 本项目采取投标人远程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
联系方式: 招标人:马鞍山市花山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江东大道1480号 邮 编:243000 联系人:张丹阳 电 话:0555-2481941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 邮 编:243000 联系人:何宇辰、毕乔 电 话:0555-5206657、0555-5200696 技术支持电话:18726008792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