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淅川县地表水置换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进行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 完成淅川县地表水置换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评审、修订,以及协助甲方申请办理批复文件等工作 。
2.技术服务的内容: 开展局部河道地形、水文资料、涉河建筑物基本概况的收集,洪水分析、岸坡稳定分析、河床稳定影响分析、防洪论证等方面的研究,项目专家评审汇报、会务工作 。
3.技术服务的方式: 野外查勘与室内编制相结合 。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 淅川县 。
2.技术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约定工作完成之日止 。
3.技术服务进度: 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提供报告编制所需全部依据资料30日历天内完成《淅川县地表水置换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的编制工作;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后30日历天内完成报告的修订工作 。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符合相关的国家及行业技术规范标准。 5. 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无 。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 淅川县地表水置换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设计资料 ;
(2) 淅川县地表水置换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施工图 ;
(3) 淅川县地表水置换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可研、初设报告 。
2.提供工作条件:
(1) 为保证报告编制前期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现场查勘和资料收集等方面的工作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调和帮助 ;
(2) 为便于报告编制工作的开展,甲方提供必要的报告编制依据资料 ;
(3) 为便于报告编制工作顺利进行,甲方应要求项目设计单位安排熟悉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与我方对接有关的技术事宜 。
3.其他: 若甲方违反第二条第3款约定,逾期提供工程必要的设计资料、相关报告、施工图等资料,导致乙方无法按期完成并提交成果的,乙方有权按延误的时间予以顺延 。
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根据乙方进场工作的进度计划进行安排,以现场或线上提供的方式为主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