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1)川01破103号债权申报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9/13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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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2021)川01破103号债权申报通知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2021年8月25日作出(2021)川01破申9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力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成都华智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1年9月6日指定国浩律所(成都)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律所”四川志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志和会所”)担任管理人,曹昊辰为负责人。

根据成都中院于2021年9月10日作出的(2021)川01破103号《公告》,华智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1年10月24日前,向管理人(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269号无国界26栋9楼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邮政编码:610042;联系人:肖萍,联系电话:18081994585/联系人:曹昊辰,联系电话:13709048097;传真:028-86119827)申报债权。并于2021年11月4日上午10:00时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东区第十一法庭(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2号附20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特此通知

成都华智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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