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鄞州科技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3 12: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宁波银行鄞州科技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3084
1. 招标条件
宁波银行鄞州科技中心项目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303-330212-04-01-835992,项目业主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7亿元,工程费用约1.6亿元。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374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7940㎡,地下建筑面积约15800㎡。
建设地点:位于首南街道,陈婆渡西地段,东至地块界线,南至灌顶路,西至檀江北路,北至句章西路。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5511456元。
2.2招标范围:负责实施本项目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建设管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建设管理:包含计划管理、建设手续代办、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技术咨询、合同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组织管理、项目交付、产权契税办理及资料归档等建设管理工作;
全过程造价咨询:负责本项目的概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竣工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工作;
招标代理:负责除已完成的招标代理工作之外的涉及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招标人另行委托的除外);
工程监理:负责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控、环境保护监理等服务)。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2.4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标准。
进度控制目标:施工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
投资控制目标:工程费用控制在概算工程费用内。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造价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具有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3.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1)1名,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5拟派造价负责人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造价工作的单位派遣】。
3.6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兼任,其余人员不得兼任。
(三)其他:
3.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按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以开标日查询结果为准】;
3.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注册成功后,于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详见时间安排表)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2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4如有补充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电子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即2023年6月1日9时00分)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的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媒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
联 系 人:王皓、翁雪珺、金鑫、华飞龙
电 话:15757827127、13566523420
传 真:0574-8768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