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市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易登记服务用房装修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1/04/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重庆市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易登记服务用房装修工程的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一、
1、招标文件中所有消防产品需具备相关认证,并在消防产品信息网备案可查,并提供消防产品信息网截图。如风阀类等为定制产品,在备案中无法一一对应,请明确是否可提供同类备案产品。
2、请明确消防产品是提供网站截图还是检测报告。
答:1、可以提供同类备案产品。
2、只需提供网站截图。
二、
1、火灾报警设备招标文件要求与大楼原设备品牌一致,请明确原大楼火灾报警设备品牌。
2、强电专业中部分灯具(吸顶灯、筒灯、射灯、吊灯、灯盘等)施工图与招标清单都未明确灯具具体型号和参数,报价不准确,请明确。
答:1、请自行现场查勘,需要踏勘单位请按照招标文件联系方式联系相关人员。
2、具体型号和参数详见发布的附件PDF文件。
三、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提出“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其中包含智能化分项工程业绩不低于350万元”。“智能化”业绩需要重重批报,存在落实难的问题,现今市场绝大部分公司都无法直观的体现智能化业绩,而招标文件却对“智能化分项工程”业绩要求的单独提出让大量的潜在投标人望而止步,让人怀疑业主和招标代理公司已经有指定的合作公司,按照合作公司的业绩来撰写的业绩要求,企图用这一刁钻的不合理的条件来排除其他的潜在投标人,产生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答:智能化部分金额可以在合同、或者经审计的结算报告、或者业主证明中体现,故本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1.3.1招标范围提出“含装饰装修工程、空调设备安装工程、采暖与通风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以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并且1.4.1对业绩的要求是“投标截止日前☑3□5□8年内,指2018年1月15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有与本招标项目在合同金额、工程类别、工程规模的具体技术参数相同或相似的1个项目业绩(以上全部信息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绝大部分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项目都包含了装饰装修工程、空调设备安装工程、采暖与通风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等工程规模,在技术参数和工程内容中都与此项目的招标范围相同或相似。但招标文件却对此项目业绩的工程类别提出了“办公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尖刻要求,不得不让人怀疑业主和招标代理公司早已有内部指定的合作公司,通过这一条件来设置高门槛把绝大多数的潜在投标人卡在第一关,筛除了绝大多数的潜在投标人,为指定的合作公司铺路搭桥。招标文件这一尖刻的不合理的要求限制、排斥了广大的潜在投标人,这种不公平、不公正的经历让潜在投标人遭遇了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答:工程类别的条件设置符合招投标相关管理规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
24芯室内单模招标要求:
6、纤芯:满足G657.A1标准抗弯曲型零水峰单模光缆
8、阻燃:满足UL…..
9、性能:满足并通过ITUG652.D零水峰纤芯……
澄清点1:
1、第6项纤芯要求是G657.A1与第9项检测报告G652.D有冲突,以哪个纤芯为准?
2、各个厂家生产的产品类型多,如光缆有8芯、12芯、24芯、48芯等多种规格,第三方检测是厂家自主行为,一般情况下厂家没有把每种规格都送检,且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不只是信产部,因此,检测报告能否提供同类型产品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六类网线招标要求:
2、线缆结构:标准圆形线缆,带骨架分割器。
4、外皮:符合CMR阻燃标准
5、电磁兼容性:…
6、认证:….
7、阻燃:提供…..
澄清点2:
1、6类线主流做法是把4对双绞线用十字骨架隔离,线缆结构中骨架分割器是指十字骨架隔离?
2、CMR是干线级防火标准,主要用于主干大对数电缆应用。网线作为水平区线缆,常用的防火等级是CM或LSZH,本招标文件中水平区用干线级CMR防火等级的网线,100对大对数电缆用CM防火等级的电缆,不太合理。
3、结合实际应用,市场上主流品牌第三方权威机构的信道检测报告,一般是4连接报告,6连接和另外两个认证报告具有倾向性。
100对大对数电缆招标要求:
4、防火等级:CM
7、第三方报告:…….
澄清点3:
1、大对数作为主干电缆,用CM防火等级欠妥,是否调整为干线级CMR?
2、大对数带宽只有16MHZ,是非常成熟的产品,很少有厂家去做检测。招标要求倾向性明显。
六类网络模块招标要求:
7、UL认证:E81956
8、第三方检测:ETL…..
澄清点4:
1、UL认证:E81956是安普的认证编号,安普被康普公司收购,整个招标文件指向性明显。
2、第三方检测报告指向性明显。
以上参数,结合参考品牌技术规格书,以及六类网络模块的认证编号判断,只有康普一家产品满足全部要求。
答:澄清点1回复:
1、纤芯要求按G652.D执行;
2、设计要求规格为24芯;投标时无需提供检测报告。
澄清点2回复:
1、线缆结构是指十字骨架隔离;
2、线缆防火阻燃:线缆防火阻燃满足IEC60332或者CMR防火阻燃标准,投标时无需提供检测报告,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3、综合布线系统满足六连接信道检测合格,投标时无需提供检测报告。
澄清点3回复:
1、线缆防火阻燃:线缆防火阻燃满足IEC60332或者CMR防火阻燃标准,投标时无需提供检测报告,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2、大对数电缆带宽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时无需提供书面检测报告。
澄清点4回复:
1、取消E81956认证编号;
2、投标时无需提供书面检测报告。
六、
12、工程量清单中第157项会议扩声系统中数字音频处理器中“所有延时模块都具有高达680ms的延时时间,步距0.021ms”与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五)会议系统176页数字音频处理器主要技术参数要求“最长可达1000ms”。参数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以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参数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13、工程量清单中第189项辅助扩声超薄全频音箱项目特征技术参数中要求“1 .单8寸两分频
2. 频率范围(频率范围(一" 10dB):70Hz-21kHz;
3. 频率响应(士3dB):75Hz-20kHz;
4. 连续功率及阻抗:N180W/8Q;
5. 灵敏度:94dB;
6. 最大声压级:122dB峰值;”
与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五)会议系统173页数字音频处理器主要技术参数要求“1.单 10 寸两分频;
2.频率响应(士 3dB):70Hz-20KHz;
★3.连续功率及阻抗:≥260W/8Ω;
4.灵敏度:97dB;
★5.最大声压级:127dB 峰值/121dB 连续;”参数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以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参数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14、工程量清单中195项一拖二无线手持话筒项目特征技术参数第13条“最大偏移度:±70KHz”与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五)会议系统175页主要技术参数要求第10条“最大偏移度:±45KHz ”参数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以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参数为准?
答:以工程量清单中的参数为准。
15、工程量清单中114项门禁(人脸、刷卡)、梯控、摆闸系统:单门禁控制器项目特征要求“存储容量:10万张卡和30万记录荐储”与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六)门禁、考勤、梯控系统178页:单门禁控制器技术参数“存储容量:3 万张卡和 10 万记录存储”。参数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以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参数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16、工程量清单中第129项IP网络控制主机项目特征技术要求第3条“支持 N8XUSB 接口、 N1XPS/2接口”与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九)公共广播系统181页IP网络控制主机技术参数“3.支持≥6×USB 接口”。参数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以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参数为准?
答:以工程量清单的参数为准。
17、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十)机房工程系统,第185页蓄电池技术参数中要求“1:电池应符合《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进网质量认证检测实施细则》(YD/T799-2002 的要求,并通过相关的进网检测。
★2:电池使用寿命要求不少于 10 年,并有厂家出具的授权证书;”与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第240项机房工程系统:蓄电池项目特种要求中并无此两项参数要求;且工程量清单中技术要求电池品牌要求与主机同一品牌,但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中并无此项内容。参数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以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参数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七、
7、工程量清单中第86项防火墙(外网)项目特征技术参数第3条“接口卡扩展槽个数N2个”第10条“应用控制:支持云应用(如百度云、阿里云、七牛云、天翼云等)、移动应用(微信、QQ、百度视频等)、WEB应用(百度贴吧、百合网、1号店等)、网络下载(安卓市场、App Store、360浏览器等)等超过3500种应用协议的识别和控制,可自定义协议类型。”与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二)计算机网络系统产品163页防火墙(外网)主要技术参数要求中并无此2项内容。参数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以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参数为准?
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8、工程量清单中第93项防火墙(外网)项目特征技术参数第4条“支持采用无特征AI检测技术对恶意勒索病毒及挖矿病毒等热点病毒进行检测。”第5条“支持蜜罐功能,定位内网感染僵尸网络病毒的真实主机IP地址。”第7条“支持针对网站的漏洞扫描进行深度防护,能够拦截漏洞扫描设备或软件对网站漏洞的扫描探测,支持基于目录访问频率和敏感文件扫描等恶意扫描行为进行防护。支持对网站黑链进行检测。”第8条“安全可视化:支持安全运营中心功能,可以对全网所有的服务器和主机的威胁进行全面评估,管理员通过一键便可完成对服务器和主机的资产更新识别、脆弱性评估、策略动作的合理化监测、当前服务器和用户的保护状态、当前的服务器和主机的风险状态及需要管理员待办的紧急事项等,可以自动化直观的展示最终的风险”与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二)计算机网络系统产品161页防火墙(内网)主要技术参数要求中并无此4项内容。参数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以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参数为准?
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9、工程量清单中第107项人脸识别监控系统中:政府机关综合安防管理平台项目特征技术参数第10条“平台支持监控点最多管理容量为100000路”,与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四)视频监控系统169页政府机关综合安防管理平台主要技术参数第9条“平台支持监控点最多管理容量为 2500 路”。参数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以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参数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10、工程量清单中第149项会议扩声系统中:55寸拼接显示单元,“1400:1对比度”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五)会议系统175页55寸拼接显示单元主要技术参数要求“静态对比度≥1100:1”参数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以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参数为准?
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1、工程量清单中第150项会议扩声系统中:大屏处理器项目特征技术要求第1条、第2条“支持M12通道HDMI信号输入。支持HDCP,支持EDID 在线编辑,最大支持分辨率 2K@60Hz;2、DV I输出,支持12通道 DVI信号输出,最大输出分辨率 2K@60Hz”与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五)会议系统176页大屏处理器主要技术参数:“配置≥16 个 HDMI 输入接口、≥16 个 HDMI 输出接口”。参数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以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参数为准?
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八、
3、工程量清单中计算机网络系统第84项,AC控制器(访客)项目特征技术参数第1条“要求每个接口能独立工作在3层模式下(全端口WAN/LAN 转换)”与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三)无线网络系统165页AC控制器主要参数中并没有此条参数“要求每个接口能独立工作在3层模式下(全端口WAN/LAN 转换),参数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以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参数为准?
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工程量清单中计算机网络系统第84项,AC控制器(访客)项目特征技术参数第2条“内置QQ认证、内置邮箱认证”与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三)无线网络系统165页AC控制器主要参数中并没有“内置QQ认证、内置邮箱认证”,参数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以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参数为准?
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三)无线网络系统165页AC控制器主要参数第1条“2个千兆光口”而工程量清单中计算机网络系统第84项,AC控制器(访客)项目特征技术参数中没有要求“2个千兆光口”,参数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以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参数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参数为准。
6、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二)计算机网络系统产品162页上网行为管理主要参数中第7条、第8条“7.★P2P 智能流控:支持通过抑制 P2P 的上行流量,来减缓 P2P 的下行流量,从而解决网络出口在做流控后仍然压力较大的问题。 8.为保证及时更新:制造商软件研发实力需通过 CMMI L5 认证。”而工程量清单中计算机网络系统第85项AC无线上网行为管理器(外网)并无此参数要求“7.★P2P 智能流控:支持通过抑制 P2P 的上行流量,来减缓 P2P 的下行流量,从而解决网络出口在做流控后仍然压力较大的问题。 8.为保证及时更新:制造商软件研发实力需通过 CMMI L5 认证。”参数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以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参数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参数为准。
九、
2、工程量清单中计算机网络系统第80项,核心交换机(外网)项目特征技术参数第2条“2端口形态:24个千兆电口 ,8个10G BASE-X SFP PLUS 口”与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二)计算机网络系统产品156页核心交换机(内、外网)主要参数中第2条“2端口形态:≥24 个千兆电口,≥4 个 10G BASE-X SFP PLUS 口”参数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以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参数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参数为准。
十、
1、工程量清单中计算机网络系统第76项,核心交换机(设备网)项目特征技术参数第4条、第五条“4.端口形态:N24千兆光口(其中8个COMBO口),24万兆光口,21个扩展插槽: 5、堆叠:最大堆叠台数 29台,支持最大堆叠带宽 260G”与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二)计算机网络系统产品158页核心交换机(设备网)主要参数第4条、第5条“4、★端口形态:≥24 千兆光口(其中 8 个 COMBO 口),≥4 万兆光口,≥1 个扩展插槽5、堆叠:最大堆叠台数≥9 台,支持最大堆叠带宽≥60G,”参数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以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参数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参数为准。
十一、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打★号项必须每个都提供证明资料加盖原厂鲜章以及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加盖鲜章吗?还是说例如六类网线★5.电磁兼容性:六类非屏线缆系统需满足 EMC 抗电磁干扰性能测试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厂商鲜章,多联式空调系统★2.空调设备制造厂出具产品样本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并加盖鲜章。这种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和售后承诺的才提供?
答:本项目取消投标时“提供相关要求的证明资料加盖原厂鲜章和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加盖鲜章“的要求。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带★的项目,不合理的部分已做相应调整,详见其他答疑内容。投标人投标时应在《技术要求响应表》中逐条承诺拟选用产品技术参数满足要求,修改的《技术要求响应表》见附件。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和售后服务承诺由中标单位中标后提供。
十二、
电子标书制作软件要求上传投标资料的格式与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格式不一致,请问以哪个格式为准?
答:以电子标书制作软件要求上传投标资料的格式为准。
十三、
本工程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为: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一份。与附件 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形式评审A-8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形式(光盘)1份。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相矛盾,请问电子标还需要提供纸质文件吗?
答:本项目不需要提交纸质文件。
十四、
本工程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为: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一份。请问电子标也需要提供本项目涉及到的原件带到现场备查吗?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也需要现场缴纳?
答:原件说明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特别说明”里:(1)上述1~6条所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并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投标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及原件清单(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带二维码的证件、身份证、网页打印件、截图、承诺书、声明除外),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次性递交,不得补交,原件袋必须密封。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对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核查,若经审查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或未提交原件的,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总结:本项目原件需要现场递交,并且招标文件费用在开标现场缴纳。
十五、
工程业绩中,截图无法反映智能化规模的,智能化部分的业绩可以提供能够证明智能化分项规模的合同、或者经审计的结算报告、或者提供业主证明。由于结算报告上千页,投标资料中的结算报告可以只提供有关智能化部分的资料吗?
答:可以。
十六、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请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具体人数?
答: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
十七、
关于重庆市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易登记服务用房装修工程的质疑
致: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依法参与项目名称: 重庆市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易登记服务用房装修工程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我公司认为在本次重庆市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易登记服务用房装修工程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中,以下要求显然限制了其他潜在投标单位,有失公平、公正原则,特提出质疑。
一、具体质疑如下:
(一)综合布线系统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产品“推荐品牌:康普,IBM,西蒙”,在“3 产品要求”中“六类网线”中“★5.电磁兼容性:六类非屏线缆系统需满足EMC抗电磁干扰性能测试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厂商鲜章★6.认证:要求提供信产部泰尔试实验室6连接信道传输性能认证证书,并加盖厂商鲜章”。该重要参数要求指向唯一品牌“康普”,IBM及西蒙均无法满足该重要技术要求,不符合招投标法相关规定。
2、在“3 产品要求”中“六类网络模块”中“7.★UL认证:E81956
”。该重要参数要求指向唯一品牌“康普”,IBM及西蒙均无法满足该重要技术要求,不符合招投标法相关规定。
(十)机房工程系统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产品“推荐品牌:施耐德,维谛,依米康、黑盾”,其中品牌施耐德与维谛为进口品牌,与依米康及黑盾不在同一产品档次,不符合招标品牌中基本为同一档次品牌的要求。
2、技术参数要求中“精密空调参数”“★制冷量30KW,显冷量27.4KW,风量 8000M3/H”均为确定值,明显指向唯一厂家,不符合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十一)信息引导和发布系统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推荐品牌:平安力合,神州视瀚,星网锐捷”,我公司经过市场调查,没找到“神州视瀚”这个品牌,请确认推荐品牌是不是“神州视翰”。
(十三)智能排队叫号系统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推荐品牌:平安力合,神州视瀚,巨航”,我公司经过市场调查,没找到“神州视瀚”这个品牌,请确认推荐品牌是不是“神州视翰”。
2、“4 产品要求”中“多媒体显示一体机”中“★8、提供显示屏多媒体数字终端证书APP软件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本次招标未要求采购此类软件,为什么将提供该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做为重要参数要求。
答:(一)综合布线系统回复:
1.1六类非屏综合布线系统需满足抗电磁干扰性能检测合格,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和证明文件,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1.2、综合布线系统满足六连接信道检测合格,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和证明文件,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2、取消E81956认证编号。
(十)机房工程系统回复:
1、推荐品牌按招标文件执行;
2、精密空调参数为“★制冷量大于等于30KW,显冷量大于等于27.4KW,风量大于等于 8000M3/H”。
(十一)信息引导和发布系统回复:品牌为神州视翰。
(十三)智能排队叫号系统回复:
1、品牌为神州视翰;
2、取消软件著作权要求。
十八、
4、质疑事项:通过特定检测认证证书编号限制其它优秀厂家参与。
(1)事实依据:六类网络模块 7.UL认证:E81956
(2)质疑理由:UL认证:E81956 为康普收购的安普UL检测认证的证书的编号,具有唯一性,其他厂家也有UL认证,但证书编号是不E81956,具有唯一针对性。
(3)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采购〔2009〕6号》的规定“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设置,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包含:(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根据渝府办发〔2019〕11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附件5明确规定:重庆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包括“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4)诉求:建议修改为“提供UL认证,并加盖厂商鲜章”。
答:取消E81956认证编号。
十九、
3、质疑事项:通过欧美阻燃标准限制其它优秀厂家参与。
(1)事实依据:六类网线 7.阻燃:提供UL或ETL等第三方测试实验室符合CMR阻燃等级标准测试报告,并加盖厂商鲜章。
(2)质疑理由:CMR阻燃等级标准为欧美阻燃测试标准,国标目前现行阻燃标准中为ICE-60332的低烟无卤阻燃标准,目前市场上只有康普品牌做了CMR的阻燃测试标准,具有唯一针对性。
(3)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采购〔2009〕6号》的规定“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设置,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包含:(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根据渝府办发〔2019〕11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附件5明确规定:重庆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包括“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5)诉求:建议修改为“提供第三方测试实验室符合ICE-60332阻燃等级标准测试报告,并加盖厂商鲜章”。
答:线缆防火阻燃满足IEC60332或者CMR防火阻燃标准,投标时无需提供检测报告,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二十、
2、质疑事项:通过特定测试报告限制其它优秀厂家参与。
(1)事实依据:六类网线 5.电磁兼容性:六类非屏线缆系统需满足EMC抗电磁干扰性能测试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厂商鲜章。
(2)质疑理由:EMC抗电磁干扰是针对整体系统的测试认证,单独做无源通道无任何意义,因为容易发生电磁泄露的主体并不是线缆。经官网查询和多方验证,仅康普品牌为了控标,做了六类非屏蔽线缆满足EMC抗电磁干扰性能测试报告。
(3)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采购〔2009〕6号》的规定“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设置,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包含:(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根据渝府办发〔2019〕11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附件5明确规定:重庆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包括“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诉求:建议取消“六类非屏蔽线缆满足EMC抗电磁干扰性能测试合格,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答:六类非屏综合布线系统需满足抗电磁干扰性能检测合格,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和证明文件,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二十一、
1、质疑事项:通过特定检测机构和特定时间内的测试报告限制其它优秀厂家参与。
(1)事实依据:六类网线 6.认证:要求提供信产部泰尔试实验室6连接信道传输性能认证证书,并加盖厂商鲜章。
(2)质疑理由:
能够进行“六类系统6连接信道”测试的权威机构不只有信息产业部泰尔实验室,目前市场上仅有康普品牌才能提供信息产业部泰尔实验室六类系统6连接信道的测试报告,具有唯一针对性。
(3)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采购〔2009〕6号》的规定“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设置,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包含:(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根据渝府办发〔2019〕11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附件5明确规定:重庆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包括“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4)诉求:
建议将本条招标要求修改为:六类非屏蔽综合布线系统传输性能产品必须满足颁布的ANSI/TIA-568C.2-2009关于六类系统6连接信道的合格测试,提供相关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报告复印件。
答:综合布线系统满足六连接信道检测合格,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和证明文件,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二十二、
质疑事项:通过特定检测机构和特定时间内的测试报告限制其它优秀厂家参与。(1)事实依据:六类网线6.认证:要求提供信产部泰尔试实验室6连接信道传输性能认证证书,并加盖厂商鲜章。(2)质疑理由:能够进行“六类系统6连接信道”测试的权威机构不只有信息产业部泰尔实验室,目前市场上仅有康普品牌才能提供信息产业部泰尔实验室六类系统6连接信道的测试报告,具有唯一针对性。(3)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采购〔2009〕6号》的规定“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设置,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包含:(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根据渝府办发〔2019〕11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附件5明确规定:重庆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包括“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答:综合布线系统满足六连接信道检测合格,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和证明文件,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二十三、
质疑事项:通过特定检测认证证书编号限制其它优秀厂家参与。
(1)事实依据:六类网络模块 7.UL认证:E81956
(2)质疑理由:UL认证:E81956 为康普收购的安普UL检测认证的证书的编号,具有唯一性,其他厂家也有UL认证,但证书编号是不E81956,具有唯一针对性。
(3)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采购〔2009〕6号》的规定“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设置,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包含:(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根据渝府办发〔2019〕11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附件5明确规定:重庆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包括“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诉求:建议修改为“提供UL认证,并加盖厂商鲜章”。
答:取消E81956认证编号。
二十四、
质疑事项:通过欧美阻燃标准限制其它优秀厂家参与。
(1)事实依据:六类网线 7.阻燃:提供UL或ETL等第三方测试实验室符合CMR阻燃等级标准测试报告,并加盖厂商鲜章。
(2)质疑理由:CMR阻燃等级标准为欧美阻燃测试标准,国标目前现行阻燃标准中为ICE-60332的低烟无卤阻燃标准,目前市场上只有康普品牌做了CMR的阻燃测试标准,具有唯一针对性。 
(3)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采购〔2009〕6号》的规定“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设置,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包含:(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根据渝府办发〔2019〕11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附件5明确规定:重庆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包括“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诉求:建议修改为“提供第三方测试实验室符合ICE-60332阻燃等级标准测试报告,并加盖厂商鲜章”。
答:线缆防火阻燃满足IEC60332或者CMR防火阻燃标准,投标时无需提供检测报告,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二十五、
质疑事项:通过特定检测机构和特定时间内的测试报告限制其它优秀厂家参与。
(1)事实依据:六类网线 6.认证:要求提供信产部泰尔试实验室6连接信道传输性能认证证书,并加盖厂商鲜章。24芯室内单模光缆要求提供信产部传输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格测试报告证明文件,加盖厂商鲜章。
(2)质疑理由:
能够进行“六类系统6连接信道”测试的权威机构不只有信息产业部泰尔实验室,目前市场上仅有康普品牌才能提供信息产业部泰尔实验室六类系统6连接信道的测试报告,具有唯一针对性。
能够检验阻燃标准和ITUG6520.D零水峰单模纤芯标准的的权威机构不只有信产部传输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目前市场上仅有康普品牌才能提供信息产业部泰尔实验室六类系统6连接信道的测试报告,具有唯一针对性。
(3)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采购〔2009〕6号》的规定“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设置,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包含:(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根据渝府办发〔2019〕11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附件5明确规定:重庆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包括“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4)诉求:
建议将本条招标要求修改为:六类非屏蔽综合布线系统传输性能产品必须满足颁布的ANSI/TIA-568C.2-2009关于六类系统6连接信道的合格测试,提供相关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报告复印件。
24芯室内单模光缆提供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UL或ETL认证的LSZH或OFNR阻燃标准,满足并通过ITUG6520.D零水峰单模纤芯标准合格报告复印件。
答:综合布线系统满足六连接信道检测合格,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和证明文件,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二十五、.
答:没有提问内容。
二十六、
质疑事项:通过特定检测机构和特定时间内的测试报告限制其它优秀厂家参与。
(1)事实依据:六类网线 6.认证:要求提供信产部泰尔试实验室6连接信道传输性能认证证书,并加盖厂商鲜章。24芯室内单模光缆要求提供信产部传输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格测试报告证明文件,加盖厂商鲜章。
(2)质疑理由:
能够进行“六类系统6连接信道”测试的权威机构不只有信息产业部泰尔实验室,目前市场上仅有康普品牌才能提供信息产业部泰尔实验室六类系统6连接信道的测试报告,具有唯一针对性。
能够检验阻燃标准和ITUG6520.D零水峰单模纤芯标准的的权威机构不只有信产部传输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目前市场上仅有康普品牌才能提供信息产业部泰尔实验室六类系统6连接信道的测试报告,具有唯一针对性。
(3)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采购〔2009〕6号》的规定“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设置,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包含:(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根据渝府办发〔2019〕11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附件5明确规定:重庆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包括“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4)诉求:
建议将本条招标要求修改为:六类非屏蔽综合布线系统传输性能产品必须满足颁布的ANSI/TIA-568C.2-2009关于六类系统6连接信道的合格测试,提供相关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报告复印件。
24芯室内单模光缆提供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UL或ETL认证的LSZH或OFNR阻燃标准,满足并通过ITUG6520.D零水峰单模纤芯标准合格报告复印件。
答:综合布线系统满足六连接信道检测合格,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和证明文件,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二十七、
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清单中的《综合布线系统》,第5项《六类网络模块》的描述中:
2.SL 外观设计,内部 8 根插针相互交叉
7.★UL 认证:E81956 (详见151页)
事实依据:
SL外观设计是美国康普(AMP安普)的专利接口,具有唯一指向性;
UL认证号:E81956是美国TE公司(美国泰科电子)在持有AMP(安普)品牌时,按照美国标准进行认证的证书号码,具有唯一指向性,目前AMP品牌已经被美国康普所收购,此处使用证书编号是非常明显的控标操作。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请求3:
招标文件及清单中的《综合布线系统》,第5项《六类网络模块》的描述中:
修改第2点:2.SL 外观设计,内部 8 根插针相互交叉
删除第7点:7.★UL 认证:E81956
答:1、取消“2.SL 外观设计,内部 8 根插针相互交叉要求”。
2、取消E81956认证编号。
二十八、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清单中的《综合布线系统》,第2项《六类网线》的描述中:
★6.认证:要求提供信产部泰尔试实验室 6 连接信道传输性能认证证书,并加盖厂商鲜章
★7.阻燃:提供 UL 或 ETL 等第三方测试实验室符合 CMR 阻燃等级标准测试报告,并加盖厂商鲜章。(详见150页)
事实依据:
原信息产业部下属有多家同等资质的检验机构,并不只有“泰尔实验室”一家,此处将检测报告做机构限定,有控标嫌疑。原信产部下属的各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都应当具备同等效力。
UL和ETL都是美国的公司,而且CMR阻燃标准是美国的标准,在国内并未进行标准对标和落地实施。我国对于电缆的阻燃标准是GB/T18380系列,对标的是IEC标准。国内的项目使用美国标准不合时宜,此处要求使用美国标准进行检验有明显的控标嫌疑。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请求2:
招标文件及清单中的《综合布线系统》,第2项《六类网线》的描述中:
修改第6点:★6.认证:要求提供原信产部下属权威第三方机构6连接信道传输性能认证证书,并加盖厂商鲜章;
修改第7点:★7.阻燃:提供原信产部下属权威第三方机构符合GB/T18380阻燃等级标准测试报告,并加盖厂商鲜章。
答:1、综合布线系统满足六连接信道检测合格,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和证明文件,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2、线缆防火阻燃满足IEC60332或者CMR防火阻燃标准,投标时无需提供检测报告,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二十九、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10.3条中要求:若不满足★项其中任意一项,其投标做废标处理。(详见第24页)
第七章第二项第一部分综合布线系统第1项《24 芯室内单模光缆》的描述中:
★8.阻燃:满足 UL 或 ETL 认证的 LSZH 或 OFNR 阻燃标准,并提供信部传输线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格测试报告证明文件,加盖厂商鲜 
★9.性能满足并通过 ITU G652.D 零水峰单模纤芯标准,并提供信部传输线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格测试报告证明文件,加盖厂商鲜章(详见第150页)
事实依据:
UL和ETL都是美国的公司,而且沿用美国相关标准,国内的项目使用美国标准不合时宜。国内对于光缆有对应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比如YD/T1770《接入网用室内外光缆》、YD/T1258《室内光缆》和YD/T901《层绞式通信用室外光缆》等等,此处要求使用美国标准进行检验有明显的控标嫌疑。
同时,原信息产业部下属有多家同等资质的检验机构,并不只有“传输线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一家,此处将检测报告做机构限定,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请求1:
招标文件及清单中的《综合布线系统》,第1项《24 芯室内单模光缆》的描述中:
删除第8点:★8.阻燃:满足 UL 或 ETL 认证的 LSZH 或 OFNR 阻燃标准,并提供信部传输线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格测试报告证明文件,加盖厂商鲜章
修改第9点:★9.性能满足并通过 ITU G652.D 零水峰单模纤芯标准,并提供原信产部下属权威第三方机构测试报告证明文件,加盖厂商鲜章。
答:1、线缆防火阻燃满足IEC60332或者CMR防火阻燃标准,投标时无需提供检测报告,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2、满足ITU G652.D 零水峰单模纤芯标准,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文件。
三十、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技术要求响应表”只包含了智能化部分和空调部分的相应内容,排水和电气等部分的星号标注的内容也需要在投标文件最后提供资料进行响应吗?
答:不需要。投标人投标时应在《技术要求响应表》中逐条承诺拟选用产品技术参数满足要求,修改的《技术要求响应表》见附件。
三十一、
十一)信息引导和发布系统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推荐品牌:平安力合,神州视瀚,星网锐捷”,我公司经过市场调查,没找到“神州视瀚”这个品牌,请确认推荐品牌是不是“神州视翰”。
(十三)智能排队叫号系统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推荐品牌:平安力合,神州视瀚,巨航”,我公司经过市场调查,没找到“神州视瀚”这个品牌,请确认推荐品牌是不是“神州视翰”。
2、“4 产品要求”中“多媒体显示一体机”中“★8、提供显示屏多媒体数字终端证书APP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本次招标未要求采购此类软件,为什么将提供该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做为重要参数要求。
答:1、品牌是“神州视翰”;
2、取消软件著作权要求。
三十二、
关于重庆市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易登记服务用房装修工程的质疑
致: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公司:
我公司依法参与项目名称: 重庆市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易登记服务用房装修工程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我公司认为在本次重庆市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易登记服务用房装修工程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中,以下要求显然限制了其他潜在投标单位,有失公平、公正原则,特提出质疑。
一、具体质疑如下:
(一)综合布线系统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产品“推荐品牌:康普,IBM,西蒙”,在“3 产品要求”中“六类网线”中“★5.电磁兼容性:六类非屏线缆系统需满足EMC抗电磁干扰性能测试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厂商鲜章 ★6.认证:要求提供信产部泰尔试实验室6连接信道传输性能认证证书,并加盖厂商鲜章”。该重要参数要求指向唯一品牌“康普”,IBM及西蒙均无法满足该重要技术要求,不符合招投标法相关规定。
2、在“3 产品要求”中“六类网络模块”中“7.★UL认证:E81956
”。该重要参数要求指向唯一品牌“康普”,IBM及西蒙均无法满足该重要技术要求,不符合招投标法相关规定。
(十)机房工程系统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产品“推荐品牌:施耐德,维谛,依米康、黑盾”,其中品牌施耐德与维谛为进口品牌,与依米康及黑盾不在同一产品档次,不符合招标品牌中基本为同一档次品牌的要求。
2、技术参数要求中“精密空调参数”“★制冷量30KW,显冷量27.4KW,风量 8000M3/H”均为确定值,明显指向唯一厂家,不符合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答:(一)综合布线系统回复:
1.1、六类非屏综合布线系统需满足抗电磁干扰性能检测合格,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和证明文件,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1.2、综合布线系统满足六连接信道检测合格,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和证明文件,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2、取消E81956认证编号。
(十)机房工程系统回复:
1、推荐品牌按招标文件执行。
2、精密空调参数为“★制冷量大于等于30KW,显冷量大于等于27.4KW,风量大于等于 8000M3/H”。
三十三、
自动排气阀不属于消防强制登记产品,在中国消防网上查不到,请问该如何截图,在哪里截图,请明示
答:无需提供自动排气阀的截图。
三十四、
招标人、代理机构:你们好,自我看到招标文件以来,是久久不能平复我激动的心情,因为你们这招标文件是真的棒!
看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评标办法,我还暗自窃喜,心想着可以有机会来试试,但是看到第七章后开始不淡定了。特别是看完第140页后,整个心理防线被突破得连渣都不剩。好好的一个装修工程项目,活生生的被你们搞成了采购项目。
整个技术参数看完,大到空调、UPS系统,小到光缆、网线等等,这一整个弱电智能化系统,统统设置了高门槛。这一系列的产品证明文件加盖鲜章,对应着的条款全部打着必须满足的五角星符号,你们这不是在推荐品牌,完完全全就是在指定品牌,同时还指定了投标人。你们这不是在打擦边球,完全就是明目张胆的违背招投标法、招投标实施条例。通读下来,大多数五角星条款,除了有着投标人能拿到厂家唯一授权的作用外,根本就是可有可无。真不知道你们这个招标文件是怎么审核通过的,背后应该努了不少力吧,为什么不再努力一点直接邀请或者比选嘛?非要选择公开招标的方式来脏大家眼。劝你们及时收手及时改正,依法做人做事,投诉部门监督、发改委、纪委他们电话都好找,如拒不更改,我将投诉到底。我和大家都希望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对待。
答:针对本项目情况对相关产品技术参数做合理要求,取消证明文件加盖厂家鲜章要求。
三十五、
关于业绩的要求为什么要2018年1月15日竣工的?为什么要建筑面积在5890平方米?是根据什么来设置的。难道4000平方米金额在2000万的办公室装修业绩就不合格吗?是不是有指定的中标单位?
答:《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2、采用金额为业绩条件的,其类似工程业绩金额的设定应不高于该招标项目经批准估算投资额或概算投资额或最高限价的四分之三;”本项目建筑面积约7853.8平方米,业绩要求的5890平方米合理,故本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十六、
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存在不合理性,所列设备品牌和技术要求,应在中标后,由中标单位根据招标人要求和实际情况做相关工作,而不是在招标过程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相关原厂资料和售后服务书。存在某些相关人员提前做出准备,提高招标门槛,涉嫌暗箱操作。
答: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原厂资料和售后服务书。
 
三十七、
2、质疑事项:通过特定检测认证证书编号限制其它优秀厂家参与。
(1)事实依据:六类网络模块 7.UL认证:E81956
(2)质疑理由:UL认证:E81956 为康普收购的安普UL检测认证的证书的编号,具有唯一性,其他厂家也有UL认证(如:***厂家),但证书编号是不E81956,明显是招标代理公司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与投标人串通,具有唯一针对性,我司有充分理由肯定业主负责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收了某个投标人好处,喝了茅台后做出的违法犯罪的事情,俗话说:“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坚持违反招标法,通过唯一指定厂家达到高价中标目的,
(3)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采购〔2009〕6号》的规定“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设置,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包含:(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根据渝府办发〔2019〕11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附件5明确规定:重庆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包括“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4)诉求:
建议修改为“提供UL认证,并加盖厂商鲜章”。我司将保留继续向更高行政监督部门反映、投诉的权力。
答:取消E81956认证编号。
三十八、
质疑:招标文件第179页,蓄电池要求“★2:电池使用寿命要求不少于10年,并有;”
疑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证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招标阶段要求提供厂家授权文件,违法了招标法相关规定,我公司怀疑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与厂家勾结,对投标人进行差别待遇。
诉求:请招标人删除此项参数以及其他要求提供厂家资料的参数,做到公平公正的招标,否则我司将保留向更高行政监督机构投诉的权力。
答:投标人应承诺电池使用寿命要求不少于10年,投标时无需提供厂家出具的授权证书。
 
三十九、
1、质疑事项:通过欧美阻燃标准限制其它优秀厂家参与。
(1)事实依据:六类网线 7.阻燃:提供UL或ETL等第三方测试实验室符合CMR阻燃等级标准测试报告,并加盖厂商鲜章。
(2)质疑理由:CMR阻燃等级标准为欧美阻燃测试标准,国标目前现行阻燃标准中为ICE-60332的低烟无卤阻燃标准,目前市场上只有“康普”品牌(我司已同康普品牌联系,已明确告知早就有人在跟踪这个项目,招标代理公司,业主都是一起说好了得,并且早已在厂家进行了备案,其他人一律不配合投标,不给相关资料)做了CMR的阻燃测试标准,具有唯一针对性,有充分理由肯定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某个投标人串通,违反招标法,通过唯一指定厂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
(3)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采购〔2009〕6号》的规定“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设置,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包含:(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根据渝府办发〔2019〕11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附件5明确规定:重庆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包括“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4)诉求:
建议修改为“提供第三方测试实验室符合ICE-60332阻燃等级标准测试报告,并加盖厂商鲜章”。我司将继续向更高行政监督部门反映、投诉,不怕你招标代理公司是央企,有多硬的背景,敢在中央纪委监察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情况下顶风作案,我们也将一告到底,直到把你告翻为止,同时提供与厂家联系时的电话录音证据。
答:线缆防火阻燃满足IEC60332或者CMR防火阻燃标准,投标时无需提供检测报告,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四十、
2、质疑事项:通过特定测试报告限制其它优秀厂家参与。
(1)事实依据:六类网线 5.电磁兼容性:六类非屏线缆系统需满足EMC抗电磁干扰性能测试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厂商鲜章。
(2)质疑理由:EMC抗电磁干扰是针对整体系统的测试认证,单独做无源通道无任何意义,因为容易发生电磁泄露的主体并不是线缆。经官网查询和多方验证,在推荐的品牌及目前市面上仅“康普”品牌为了控标,做了六类非屏蔽线缆满足EMC抗电磁干扰性能测试报告,我司有充分理由怀疑业主与招标代理机构串通,违反招标法,通过唯一指定厂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告、告、告强烈要求更改,不然告到底,坚决把串通招标、投标、行贿受贿的蛀虫揪出来。
(3)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采购〔2009〕6号》的规定“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设置,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包含:(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根据渝府办发〔2019〕11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附件5明确规定:重庆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包括“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4)诉求:
建议取消“六类非屏蔽线缆满足EMC抗电磁干扰性能测试合格,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我司将实名继续向更高行政监督部门反映、投诉。
答:六类非屏综合布线系统需满足抗电磁干扰性能检测合格,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和证明文件,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四十一、
2、质疑事项:通过特定检测认证证书编号限制其它优秀厂家参与。
(1)事实依据:六类网络模块 7.UL认证:E81956
(2)质疑理由:UL认证:E81956 为康普收购的安普UL检测认证的证书的编号,具有唯一性,其他厂家也有UL认证(如:***厂家),但证书编号是不E81956,明显是招标代理公司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与投标人串通,具有唯一针对性,我司有充分理由肯定业主负责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收了某个投标人好处,喝了茅台后做出的违法犯罪的事情,俗话说:“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坚持违反招标法,通过唯一指定厂家达到高价中标目的,
(3)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采购〔2009〕6号》的规定“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设置,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包含:(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根据渝府办发〔2019〕11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附件5明确规定:重庆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包括“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4)诉求:
建议修改为“提供UL认证,并加盖厂商鲜章”。我司将保留继续向更高行政监督部门反映、投诉的权力。
答:取消E81956认证编号。
四十二、
质疑:招标文件第182页,多媒体显示一体机要求“★7、提供产品的3C认证证书复印件。★8、提供显示屏多媒体数字终端证书APP软件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
疑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证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招标阶段要求提供厂家授权文件,违法了招标法相关规定,我公司怀疑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与厂家勾结,对投标人进行差别待遇。
诉求:请招标人删除此项参数以及其他要求提供厂家资料的参数,做到公平公正的招标,否则我司将保留向更高行政监督机构投诉的权力。
答:产品应满足3C认证要求,取消软件著作权要求。
四十三、
1、质疑事项:通过特定检测机构和特定时间内的测试报告限制其它优秀厂家参与。
(1)事实依据:六类网线 6.认证:要求提供信产部泰尔试实验室6连接信道传输性能认证证书,并加盖厂商鲜章。
(2)质疑理由:
一:能够进行“六类系统6连接信道”测试的权威机构不只有信息产业部泰尔实验室,比如:*****等机构都有对“六类系统6连接信道”进行认证,为什么招标代理公司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偏偏只要求这一个机构认证的证书?明显是与某个投标人串通由某个投保人提供厂家型号,技术参数给代理公司吧,这个很明显,智能化是一个比较专业的技术工作,你代理公司或业主不可能对这个专业的技术参数都很熟悉吧,到底代理机构拿了多少好处,喝了多少茅台才答应某个投标人这样编写,难道不怕被投诉投诉了纪委监察委查吗?
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推荐的品牌,我们在市场上进行询问了解,在目前市场上仅只有“康普”一个品牌才能提供信息产业部泰尔实验室六类系统6连接信道的测试报告,其他品牌及招标文件推荐另外两个品牌均不能提供,招标代理公司这样编制招标文件具有唯一针对性,看来招标代理公司编制招标文件的水平太高了,人才呀,综上所述,我们充分理由肯定是业主、招标代理与某个投标人机构或人串通,设置单一的技术参数,然后和这家厂家说好授权或委托什么的不给其他人,我们已和这家厂家联系,人家明确说是有其他人早就在他们哪里备案,授权或委托等只能开给备案人,招标代理公司严重违反招标法,通过唯一指定厂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的做法完全是违法犯罪的,强烈建议业主,监督机构通过认真审查,修正不公平条约,给投标人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投标环境。。
(3)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采购〔2009〕6号》的规定“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设置,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包含:(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根据渝府办发〔2019〕11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附件5明确规定:重庆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包括“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4)诉求:
建议将本条招标要求修改为:六类非屏蔽综合布线系统传输性能产品必须满足颁布的ANSI/TIA-568C.2-2009关于六类系统6连接信道的合格测试,提供相关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报告复印件。否则:我司将实名继续向更高行政监督部门/纪委监察委等相关部门投诉,强烈要求严查本次招标是否有弄虚作假,相互串通,收受钱财等违法犯罪行为。
答:综合布线系统满足六连接信道检测合格,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和证明文件,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四十四、
质疑:招标文件第182页,32寸排队取号主机要求“★5、提供产品的3C认证证书复印件。”
疑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证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招标阶段要求提供厂家授权文件,违法了招标法相关规定,我公司怀疑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与厂家勾结,对投标人进行差别待遇。
诉求:请招标人删除此项参数以及其他要求提供厂家资料的参数,做到公平公正的招标,否则我司将保留向更高行政监督机构投诉的权力。
答:产品应满足3C认证要求。
四十五、
1、质疑事项:通过欧美阻燃标准限制其它优秀厂家参与。
(1)事实依据:六类网线 7.阻燃:提供UL或ETL等第三方测试实验室符合CMR阻燃等级标准测试报告,并加盖厂商鲜章。
(2)质疑理由:CMR阻燃等级标准为欧美阻燃测试标准,国标目前现行阻燃标准中为ICE-60332的低烟无卤阻燃标准,目前市场上只有“康普”品牌(我司已同康普品牌联系,已明确告知早就有人在跟踪这个项目,招标代理公司,业主都是一起说好了得,并且早已在厂家进行了备案,其他人一律不配合投标,不给相关资料)做了CMR的阻燃测试标准,具有唯一针对性,有充分理由肯定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某个投标人串通,违反招标法,通过唯一指定厂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
(3)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采购〔2009〕6号》的规定“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设置,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包含:(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根据渝府办发〔2019〕11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附件5明确规定:重庆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包括“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4)诉求:
建议修改为“提供第三方测试实验室符合ICE-60332阻燃等级标准测试报告,并加盖厂商鲜章”。我司将继续向更高行政监督部门反映、投诉,不怕你招标代理公司是央企,有多硬的背景,敢在中央纪委监察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情况下顶风作案,我们也将一告到底,直到把你告翻为止,同时提供与厂家联系时的电话录音证据。
答:线缆防火阻燃满足IEC60332或者CMR防火阻燃标准,投标时无需提供检测报告,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四十六、
质疑:招标文件第179页,蓄电池要求“★2:电池使用寿命要求不少于10年,并有厂家出具的授权证书。”
疑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招标阶段要求提供厂家授权文件,违法了招标法相关规定,我公司怀疑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与厂家进行勾结限定精密空调参数,指定厂家,对投标认进行差别待遇。
诉求:请招标人删除此项参数以及其他要求提供厂家资料的参数,做到公平公正的招标,否则我司将保留向更高行政监督机构投诉的权力。
答:投标人应承诺电池使用寿命要求不少于10年,投标时无需提供厂家出具的授权证书。
四十七、
质疑:招标文件第178页,在线式UPS供电系统要求“为了满足现场设备维护要求,UPS主机必须标配维护旁路开关,同时,为了配电安全,不得选用隔离开关,必须采用断路器,投标方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盖章的实物照片证明。”
疑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招标阶段要求提供UPS的厂家盖章文件,我公司怀疑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与厂家进行勾结限定精密空调参数,指定厂家,对投标认进行差别待遇。
诉求:请招标人删除此项参数以及其他要求提供厂家资料的参数,做到公平公正的招标,否则我司将保留向更高行政监督机构投诉的权力。、
答:保留UPS供电系统要求,取消厂家盖章实物照片要求。
四十八、质疑:招标文件第178页,机房精密空调要求“提供投标机组权威第三方检测报告,测试报告中机组能效比必须≥3.0, AEER≥4.0
设备生产厂家应具备强大的售后服务能力,应具备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证书(制冷空调 A类,I级)”。
疑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招标阶段要求提供机房精密空调的相关检测报告,我公司怀疑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与厂家进行勾结限定精密空调参数,指定厂家,对投标认进行差别待遇。
诉求:请招标人删除此项参数以及其他要求提供厂家资料的参数,做到公平公正的招标,否则我司将保留向更高行政监督机构投诉的权力。
答:设备要求保留,取消厂家盖章授权要求。
四十九、
1、招标文件第159页:无线吸顶AP:6、★运维平台:该产品厂家需提供免费云端维护平台,并提供免费手机APP管理软件。
质疑:通过市场了解和查证,市场上供应商除了H3C之外,没有哪一家无线网络的供应商具有手机APP管理软件,此星号产品具备唯一性,我司严重怀疑招标人通过此条款的设定指定H3C品牌作为唯一供应商,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和歧视待遇,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
诉求: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取消此条目以及其他条目关于厂家检测报告的所有描述,纠正招标过程中的不公平、公正、公开行为,招标文件的编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以达到公平、公正招标的目的,否则,我单位将继续向更高行政监督部门反映、投诉。
2、招标文件第159页:AC控制器:6、★运维平台:该产品厂家需提供免费云端维护平台,并提供免费手机APP管理软件。
质疑:通过市场了解和查证,市场上供应商除了H3C之外,没有哪一家无线网络的供应商具有手机APP管理软件,此星号产品具备唯一性,我司严重怀疑招标人通过此条款的设定指定H3C品牌作为唯一供应商,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和歧视待遇,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
诉求: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取消此条目以及其他条目关于厂家检测报告的所有描述,纠正招标过程中的不公平、公正、公开行为,招标文件的编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以达到公平、公正招标的目的,否则,我单位将继续向更高行政监督部门反映、投诉。
答:取消关于运维平台的要求。
五十、
1、招标文件第159页:无线吸顶AP:6、★运维平台:该产品厂家需提供免费云端维护平台,并提供免费手机APP管理软件。
质疑:通过市场了解和查证,市场上供应商除了H3C之外,没有哪一家无线网络的供应商具有手机APP管理软件,此星号产品具备唯一性,我司严重怀疑招标人通过此条款的设定指定H3C品牌作为唯一供应商,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和歧视待遇,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
诉求: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取消此条目以及其他条目关于厂家检测报告的所有描述,纠正招标过程中的不公平、公正、公开行为,招标文件的编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以达到公平、公正招标的目的,否则,我单位将继续向更高行政监督部门反映、投诉。
2、招标文件第159页:AC控制器:6、★运维平台:该产品厂家需提供免费云端维护平台,并提供免费手机APP管理软件。
质疑:通过市场了解和查证,市场上供应商除了H3C之外,没有哪一家无线网络的供应商具有手机APP管理软件,此星号产品具备唯一性,我司严重怀疑招标人通过此条款的设定指定H3C品牌作为唯一供应商,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和歧视待遇,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
诉求: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取消此条目以及其他条目关于厂家检测报告的所有描述,纠正招标过程中的不公平、公正、公开行为,招标文件的编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以达到公平、公正招标的目的,否则,我单位将继续向更高行政监督部门反映、投诉。
答:取消关于运维平台的要求。
五十一、
好多机关呀,地雷埋的太多了,哪个编制的文件,好水平呀。是招标文件上留的联系人羊或是朱或是霉哟,水平不错,值得学习。请问你们是怎么编制出来的,你们的文化知识太全面了,智能,空调,消防都是高级人才,你们能不能编写一本招标文件编写大纲书出来让我等也学习学习呀。
答:本提问与项目无实质性关系。
五十二、
这次招标的设备,空调,消防,智能化都设定的是唯一品牌满足,是不是又猫腻哟,强烈要求本次招标全部放开,有投标人承诺施工过程中使用由招标人推荐5-8个品牌中的任意一个品牌即可,这样既可以让更多的优秀施工单位参与投标,又让招标人节约项目资金,又使国有资产不至于无端流失,招标人觉得怎么样,这样难道不好吗?莫非一定要由控标的某一个人或某一个企业高价中标才好吗?希望这质疑能引起南岸区登记中心相关领导的重视,以身作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招标。不要被卖了还在为某人数钱,
答:本提问与项目无实质性关系。
五十三、
三、空调系统设备及主要材料技术要求
1、★多联式空调系统要求采用环保冷媒。
2、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综合能源效率满足设计及重庆市相关文件要求。
3、★投标人须提供空调设备制造厂出具产品样本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
请问招标人:投标人须提供空调设备制造厂出具产品样本是什么样本,是空调设备厂家的设备图片吗?还是其他什么请明示?
答:取消提交样本要求。
五十四、
消防电话分机是不是消防网上公示的消防应急广播设备?请明示。如果不是,请问又如何查询,在哪里查询?
楼层显示器是不是消防网上显示的火灾显示盘?请明示。如果不是,请问又如何查询,在哪里查询?
答:消防电话分机归类为消防电话产品;楼层显示器同火灾显示盘。
五十五、
消防电话分机是不是消防网上公示的消防应急广播设备?请明示。
楼层显示器是不是消防网上显示的火灾显示盘?请明示。
答:消防电话分机归类为消防电话产品;楼层显示器同火灾显示盘。
五十六、
消防电话分机是不是消防网上公示的广播设备?
楼层显示器是不是消防网上显示的火灾显示盘?请明示。
答:消防电话分机归类为消防电话产品;楼层显示器同火灾显示盘。
五十七、
消防电话分机应该是属于通信产品类的,消防网上如何让查询?请明示。
答:消防电话分机归类为消防电话产品。
五十八、
消防电话分机
楼层显示器
这两款产品在中国消防网上无法查询截图,施工图上的要求品牌为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请问如何让截图?
答:消防电话分机归类为消防电话产品;楼层显示器同火灾显示盘。
五十九、
消防电话分机是属于通信类产品,在消防网上也无法查询,请问如何截图?
答:消防电话分机归类为消防电话产品。
六十、
消防信号线 WDZBN-RYS-2*1.5, WDZBN-RYS-2*2.5
消防电源线 WDZBN-BYR-2*2.5
手动控制线 WDZBN—KVV-7*1.5
消防广播线 WDZBN-RYS-2*2.5
消防电话线 WDZBN-RYS-2*1.0
镀锌钢管 详设计,按国标厚度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消防产品信息网截图,而以上产品不是属于消防产品累而是属于电气系统设备累的阻燃、耐火电缆或电线,在消防网上网根本不可能查得到,那么请问该如何截图?
镀锌钢管 详设计,按国标厚度。镀锌钢管是属于钢材类产品,请问又该如何截图?请明示。
答:电线电缆及镀锌钢管无需提供网站截图。
 
六十一、
序号系统设备名称招标文件参数要求质疑
1 综合布线 24芯室内单模光缆 ★1.阻燃:满足UL或ETL认证的LSZH或OFNR阻燃标准,并提供信产部传输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格测试报告证明文件,加盖厂商鲜章。★2、性能:满足并通过ITUG6520.D零水峰单模纤芯标准,并提供信产部传输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格测试报告证明文件,加盖厂商鲜章。 检验机构有很多种,只要是国家检验监督委员会认可的检验机构均为合法的检验机构,指定信产部传输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测试报告,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2 综合布线 六类网线 ★1.电磁兼容性:六类非屏蔽线缆系统需满足EMC抗电磁干扰性能测试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厂商鲜章
★2.认证:要求提供信产部泰尔实验室6连接传输性能认证证书,并加盖厂商鲜章
★3.阻燃:提供UL或ETL等第三方测试实验室符合CMR阻燃等级标准测试报告,并加盖厂商鲜章 ★2.认证:要求提供信产部泰尔实验室6连接传输性能认证证书.只要是国家检验监督委员会认可的检验机构均为合法的检验机构,指定信产部传输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测试报告,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3 综合布线 100对大对数电缆 ★1.防火等级:CM
4 综合布线 六类网络模块 ★1.UL认证:E81956 ★1.UL认证:E81956;该编号是康普所有,此认证明显指定产品选型,而康普厂家不对所有的潜在投标人开放投标资料,对此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是严重的践踏。违反招标法,排斥潜在的投标人。
答:综合布线24芯室内单模光缆回复:
1、线缆防火阻燃满足IEC60332或者CMR防火阻燃标准,投标时无需提供检测报告,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2、综合布线六类网线回复:
2.1、六类非屏综合布线系统需满足抗电磁干扰性能检测合格,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和证明文件,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2.2、综合布线系统满足六连接信道检测合格,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和证明文件,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2.3、线缆防火阻燃满足IEC60332或者CMR防火阻燃标准,投标时无需提供检测报告,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3、综合布线100对大对数电缆回复:线缆防火阻燃满足IEC60332或者CMR防火阻燃标准,投标时无需提供检测报告,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4、综合布线六类网络模块回复:取消E81956认证编号。
六十二、
1.招标文件第150页,六类网线:★5.电磁兼容性:六类非屏线缆系统需满足EMC抗电磁干扰性能测试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厂商鲜章。★6.认证:要求提供信产部泰尔试实验室6连接信道传输性能认证证书,并加盖厂商鲜章。★7.阻燃:提供UL或ETL等第三方测试实验室符合CMR阻燃等级标准测试报告,并加盖厂商鲜章。
质疑:a、EMC抗电磁干扰是针对整体系统的测试认证,单独做无源通道对整体系统而言没有任何的意义,且EMC抗电磁认证市场上有且仅有康普品牌具有,我司严重怀疑招标人通过此条款的设定指定康普品牌作为唯一供应商,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和歧视待遇,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且通过和厂家沟通,此项目已经被某供应商实行报备,未经报备人同意,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法取得厂家的测试报告;b、连接信道传输性能认证并非泰尔实验室所独家可做测试,还具有其他第三方检测机构可做,市场上仅有康普品牌的信道传输性能测试报告是泰尔实验室,我司严重怀疑招标人通过此条款的设定指定康普品牌作为唯一供应商,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和歧视待遇,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项目被报备,除报备人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法取得厂家所提供的认证证书;c、市场上仅康普品牌做了CMR的阻燃测试标准,具有唯一针对性,我司严重怀疑招标人通过此条款的设定指定康普品牌作为唯一供应商,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和歧视待遇,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项目被报备,除报备人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法取得厂家所提供的认证证书;d、设备、材料技术参数描述,设备的检测报告、授权函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均可在实施期间获得,属于施工过程管理、竣工验收、施工档案移交的执行标准和管理目标,不是提前到招标阶段设特定条件来排斥潜在投标人。
诉求: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取消此条目以及其他条目关于厂家检测报告的所有描述,纠正招标过程中的不公平、公正、公开行为,招标文件的编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以达到公平、公正招标的目的,否则,我单位将继续向更高行政监督部门反映、投诉。
2.招标文件第151页:六类网络模块:7. ★UL认证:E81956。
质疑:编号为E81956为康普收购的安普UL检测认证的证书的编号,其他品牌也有UL认证,但编号不是E81956,我方严重怀疑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串通勾结,通过设定特定的条件指向唯一品牌,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严重导致了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不公平不平等竞争的结果,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编制中并未履行自身责任依法对文件编制负责,导致了不公平不平等竞争的发生。设备、材料技术参数描述,设备的检测报告、授权函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均可在实施期间获得,属于施工过程管理、竣工验收、施工档案移交的执行标准和管理目标,不是提前到招标阶段设特定条件来排斥潜在投标人。
诉求: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取消此条目以及其他条目关于厂家检测报告的所有描述,纠正招标过程中的不公平、公正、公开行为,招标文件的编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以达到公平、公正招标的目的,否则,我单位将继续向更高行政监督部门反映、投诉。
答:1.1、六类非屏综合布线系统需满足抗电磁干扰性能检测合格,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和证明文件,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1.2、综合布线系统满足六连接信道检测合格,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和证明文件,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1.3、线缆防火阻燃满足IEC60332或者CMR防火阻燃标准,投标时无需提供检测报告,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2、取消E81956认证编号。
六十三、
新风系统全热交换器 ★1.风量≥4000m3/h;静压:260pa; 格力无参数不满足
综合以上空调系统技术参数汇总,不难看出是为美的空调量身定做,只有美的空调才全满足本次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明显是人为控标。
答:全热交换器未做品牌要求,投标人提供设备需不小于设计要求风量、风压。
六十四、新风系统全热交换器 ★1.风量≥3000m3/h;静压:210pa; 格力不满足参数风量2800m3/h 静压:125pa
答:全热交换器未做品牌要求,投标人提供设备需不小于设计要求风量、风压。
六十五、
新风系统全热交换器 ★1.风量≥2500m3/h;静压:200pa 格力无参数不满足 海尔不满足参数静压:190pa,差10pa
答:全热交换器未做品牌要求,投标人提供设备需不小于设计要求风量风压。
六十六、
新风系统全热交换器 ★1.风量≥2000m3/h;静压:200pa 格力不满足参数风量1800m3/h  静压:50pa 海尔不满足参数静压:180pa,差20pa
答:全热交换器未做品牌要求,投标人提供设备需不小于设计要求风量风压。
六十七、
多联式空调系统 ★制冷量≥158                                      ★采用环保冷★空调设备制造厂出具产品样本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并加盖鲜章 格力不满足参数制冷量为156.5KW,差1.5KW
答:选用主机的制冷量比设计要求制冷量数值允许不超过2%负偏差。
六十八、
多联式空调系统 ★制冷量≥146                                        ★采用环保冷★空调设备制造厂出具产品样本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并加盖鲜章 格力不满足参数制冷量为145.5KW,差0.5KW
答:选用主机的制冷量比设计要求制冷量数值允许不超过2%负偏差。
六十九、
多联式空调系统 ★制冷量≥140                                   ★采用环保冷★空调设备制造厂出具产品样本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并加盖鲜章 格力不满足参数制冷量为139.9KW,差0.1KW
答:选用主机的制冷量比设计要求制冷量数值允许不超过2%负偏差。
七十、
质疑重庆市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易登记服务用房装修工程招标文件如下内容:
招标业主单位与招标代理单位串通利用编写招标文件的便利,利用招标条款已指定招标材料及设备品牌,具体体现如下:
1、设定非影响质量、功能及性能需求的必须满足★项。
2、利用★项指定招标设备的品牌,具体体现在:
   A六类网线技术要求第5条,该条为★项
利用独有测试证明排斥一切厂家(包括招标文件本身所推荐品牌厂家),实质指定六类网线品牌为康普。
B六类网线技术要求第7条,该条为★项
利用欧美阻燃测试标准CMR指定非国产品牌康普,排斥其他一切品牌尤其是国产品牌。
   C六类网络模块技术要求第7条,该条为★项
利用国外康普厂家取得UL证书的编号排斥一切厂家。通过UL认证的厂家不是唯一的,但发放的UL证书的编号是唯一的。不同厂家取得的UL证书其编号都不一样,E81956是康普取得UL证书的编号。
       D 无线网络设备技术要求第6条,该条为★项
利用独有厂家设置的独有技术要求排斥一切厂家(包括招标文件本身所推荐品牌厂家),实质指定设备品牌为新华三(H3C)。
综上所述,此次项目招标人为操作特征及其明显,指定中标产品的意图非常清晰,根本就是一次不公正的竞争,这哪里是公开招标,完全是编制招标文件水平的展示,炫耀。
答:1、六类非屏综合布线系统需满足抗电磁干扰性能检测合格,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和证明文件,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2、线缆防火阻燃满足IEC60332或者CMR防火阻燃标准,投标时无需提供检测报告,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3、取消E81956认证编号。
4、取消关于运维平台的要求。
七十一、
老子不怕你们提了这么多质疑,你高兴提就提,反正老子就要回答一律按招标文件执行,你要啷个?随便你,你去告老子撒,我的地盘我做主。
答:此提问与项目无关。
七十二、
六类网络模块技术要求中:
“7.★UL 认证:E81956”
这条已保存作为向监察部门举报的不二证据。
E81956是认证证书的编号!编号为E81956 的 UL证书全世界只有一份在康普厂家手里。这个招标代理公司在发出招标文件前真应该聘请专家看看,审查审查,
答:取消E81956认证编号。
七十三、
“6★运维平台:该产品厂家需提供免费云端维护平台,并提供免费手机APP管理软件。”
只有招标推荐品牌中的新华三(H3C)可以满足,包括另两个推荐品牌锐捷和迈普内的其他所有品牌均不能满足。锐捷和迈普均不满足,试问是如何成为招标文件推荐品牌的,是找来陪标的吗?招标文件就是人为违法违规指定品牌招标。
此条款按相关法律法规应该删除,以使得更多优质的产品可以参与此次投标并公平竞争。
答:取消关于运维平台的要求。
七十四、
“★5.电磁兼容性:六类非屏线缆系统需满足 EMC 抗电磁干扰性能测试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厂商鲜章”,只有招标推荐品牌中的康普可以满足,包括另两个推荐品牌IBM和西蒙内的其他所有品牌均不能满足。IBM和西蒙均不满足,试问是如何成为招标文件推荐品牌的,是找来演戏的吗?招标文件就是人为违法违规指定品牌招标。
此条款按相关法律法规应该删除,以使得更多优质的产品可以参与此次投标并公平竞争。
答:六类非屏综合布线系统需满足抗电磁干扰性能检测合格,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和证明文件,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七十五、
“★7.阻燃:提供 UL 或 ETL 等第三方测试实验室符合 CMR 阻燃等级标准测试报告,并加盖厂商鲜章”,只有招标推荐品牌中的国外品牌康普可以满足。
       CMR阻燃等级标准为欧美阻燃测试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也有执行多年的相关国家检测标准。为什么不用我们中国的国家检测标准?难道我们中国的不如欧美国家的?
答:线缆防火阻燃满足IEC60332或者CMR防火阻燃标准,投标时无需提供检测报告,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七十六、
招标业主单位与招标代理单位串通利用编写招标文件的便利,利用招标条款已指定招标材料及设备品牌,具体内容如下:
1、设定非影响质量、功能及性能需求的必须满足★项。
2、利用★项指定招标设备的品牌,具体体现在:
   A六类网线技术要求第5条,该条为★项
利用独有测试证明排斥一切厂家(包括招标文件本身所推荐品牌厂家),实质指定六类网线品牌为康普。
B六类网线技术要求第7条,该条为★项
利用欧美阻燃测试标准CMR指定非国产品牌康普,排斥其他一切品牌尤其是国产品牌。
   C六类网络模块技术要求第7条,该条为★项
利用国外康普厂家取得UL证书的编号排斥一切厂家。通过UL认证的厂家不是唯一的,但发放的UL证书的编号是唯一的。不同厂家取得的UL证书其编号都不一样,E81956是康普取得UL证书的编号。
       D 无线网络设备技术要求第6条,该条为★项
利用独有厂家设置的独有技术要求排斥一切厂家(包括招标文件本身所推荐品牌厂家),实质指定设备品牌为新华三(H3C)。
综上所述,此次项目招标人为操作特征及其明显,指定中标产品的意图非常清晰,根本就是一次不公正的竞争。我方将向相关监督机关如实举报,并将本次招标内容和问题广而告知,采取各种方式争取社会舆论的介入监督以争取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答:1、六类非屏综合布线系统需满足抗电磁干扰性能检测合格,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和证明文件,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2、线缆防火阻燃满足IEC60332或者CMR防火阻燃标准,投标时无需提供检测报告,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3、取消E81956认证编号。
   4、取消关于运维平台的要求。
七十七、
4、招标文件第159页:AC控制器:6、★运维平台:该产品厂家需提供免费云端维护平台,并提供免费手机APP管理软件。
质疑:通过市场了解和查证,市场上供应商除了H3C之外,没有哪一家无线网络的供应商具有手机APP管理软件,此星号产品具备唯一性,我司严重怀疑招标人通过此条款的设定指定H3C品牌作为唯一供应商,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和歧视待遇,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
诉求: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取消此条目以及其他条目关于厂家检测报告的所有描述,纠正招标过程中的不公平、公正、公开行为,招标文件的编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以达到公平、公正招标的目的
答:取消关于运维平台的要求。
七十八、
3、招标文件第159页:无线吸顶AP:6、★运维平台:该产品厂家需提供免费云端维护平台,并提供免费手机APP管理软件。
质疑:通过市场了解和查证,市场上供应商除了H3C之外,没有哪一家无线网络的供应商具有手机APP管理软件,此星号产品具备唯一性,我司严重怀疑招标人通过此条款的设定指定H3C品牌作为唯一供应商,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和歧视待遇,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
诉求: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取消此条目以及其他条目关于厂家检测报告的所有描述,纠正招标过程中的不公平、公正、公开行为,招标文件的编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以达到公平、公正招标的目的
答:取消关于运维平台的要求。
七十九、
4、招标文件第159页:AC控制器:6、★运维平台:该产品厂家需提供免费云端维护平台,并提供免费手机APP管理软件。
质疑:通过市场了解和查证,市场上供应商除了H3C之外,没有哪一家无线网络的供应商具有手机APP管理软件,此星号产品具备唯一性,我司严重怀疑招标人通过此条款的设定指定H3C品牌作为唯一供应商,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和歧视待遇,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
诉求: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取消此条目以及其他条目关于厂家检测报告的所有描述,纠正招标过程中的不公平、公正、公开行为,招标文件的编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以达到公平、公正招标的目的,否则,我单位将继续向行政监督部门反映、投诉。
答:取消关于运维平台的要求。
八十、
招标文件第150页,六类网线:★5.电磁兼容性:六类非屏线缆系统需满足EMC抗电磁干扰性能测试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厂商鲜章。★6.认证:要求提供信产部泰尔试实验室6连接信道传输性能认证证书,并加盖厂商鲜章。★7.阻燃:提供UL或ETL等第三方测试实验室符合CMR阻燃等级标准测试报告,并加盖厂商鲜章。
质疑:a、EMC抗电磁干扰是针对整体系统的测试认证,单独做无源通道对整体系统而言没有任何的意义,且EMC抗电磁认证市场上有且仅有康普品牌具有,我司严重怀疑招标人通过此条款的设定指定康普品牌作为唯一供应商,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和歧视待遇,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且通过和厂家沟通,此项目已经被某供应商实行报备,未经报备人同意,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法取得厂家的测试报告;b、连接信道传输性能认证并非泰尔实验室所独家可做测试,还具有其他第三方检测机构可做,市场上仅有康普品牌的信道传输性能测试报告是泰尔实验室,我司严重怀疑招标人通过此条款的设定指定康普品牌作为唯一供应商,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和歧视待遇,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项目被报备,除报备人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法取得厂家所提供的认证证书;c、市场上仅康普品牌做了CMR的阻燃测试标准,具有唯一针对性,我司严重怀疑招标人通过此条款的设定指定康普品牌作为唯一供应商,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和歧视待遇,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项目被报备,除报备人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法取得厂家所提供的认证证书;d、设备、材料技术参数描述,设备的检测报告、授权函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均可在实施期间获得,属于施工过程管理、竣工验收、施工档案移交的执行标准和管理目标,不是提前到招标阶段设特定条件来排斥潜在投标人。
希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取消此条目以及其他条目关于厂家检测报告的所有描述,纠正招标过程中的不公平、公正、公开行为,招标文件的编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以达到公平、公正招标的目的
答:1、六类非屏综合布线系统需满足抗电磁干扰性能检测合格,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和证明文件,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2、综合布线系统满足六连接信道检测合格,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和证明文件,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3、线缆防火阻燃满足IEC60332或者CMR防火阻燃标准,投标时无需提供检测报告,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4、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和证明文件,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八十一、
第七章技术标准合要求中整体要求“★项”为必须要满足项目,提供相关要求的证明资料加盖原厂鲜章合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加盖鲜章”
1、建议修改为:“★项”为必须要满足项目,若★项要求提供加盖原厂鲜章证明资料请招标人按照要求提供;
2、删除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加盖鲜章的招标要求(厂家在外地,远在千公里外,一旦软件出了什么问题,厂家专机来给你处理麦,两地相隔上千公里,怎么给你提供售后服务,招标代理公司编制招标文件完全是扯蛋,这些问题完全是拍老壳拍出来的,建议修正为: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在规定时间内的售后服务承诺,不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答:本项目取消投标时“提供相关要求的证明资料加盖原厂鲜章和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加盖鲜章“的要求。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带★的项目,不合理的部分已做相应调整,详见其他答疑内容。投标人投标时应在《技术要求响应表》中逐条承诺拟选用产品技术参数满足要求,修改的《技术要求响应表》见附件。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和售后服务承诺由中标单位中标后提供。
八十二、
通过特定设置特定条件限制其它优秀厂家参与。
(1)事实依据:AC控制器:6★运维平台:该产品厂家需提供免费云端维护平台,并提供免费手机APP管理软件。
(2)质疑理由:厂家提供免费手机APP管理软件,此参数维新华三(H3C)品牌所独有参数,推荐品牌中锐捷、迈普均不具备有手机APP运维平台(已同中锐捷、迈普厂家取得联系,都不具备这个技术参数),
强烈建议删除此条限制不平等、唯一的技术参数。这样会有更多的优秀承包商,厂家参与本次投标,这难道对招标人不一个更好的选择吗?为什么偏偏要一棵树上吊死呢?难道是暗箱操作?如果不是为什么要这样设置呢?
答:取消关于运维平台的要求。
八十三、
通过特定设置特定条件限制其它优秀厂家参与。
(1)事实依据:无线吸顶AP:6★运维平台:该产品厂家需提供免费云端维护平台,并提供免费手机APP管理软件。
(2)质疑理由:厂家提供免费手机APP管理软件,此参数维新华三(H3C)品牌所独有参数,推荐品牌中锐捷、迈普均不具备有手机APP运维平台(已同这两家厂家取得联系,都不具备这个技术参数)如果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认为你们推荐的品牌满足这条件,那就请你们拿出事实依据回答投标人,让提质疑的投标人心服口服,无话可说,不然就是你们在搞鬼,设置单一条件,限制其他投标人,
建议删除此条限制参数。希望业主、监督机构做好监督作用,多给投标人一个公平的投标环境。招标人,招标监督机构你们觉得呢?
答:取消关于运维平台的要求。
八十四、
通过特定检测认证证书编号限制其它优秀厂家参与。
(1)事实依据:六类网络模块 7.UL认证:E81956
(2)质疑理由:UL认证:E81956 为康普收购的安普UL检测认证的证书的编号,具有唯一性,其他厂家也有UL认证,但证书编号是不E81956,明显是招标代理公司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与投标人串通,具有唯一针对性
强烈建议修改为“提供UL认证,并加盖厂商鲜章”。做到公平、公正,希望监督部门做好监督作用,给投标人创造一个公平的投标环境。
答:取消E81956认证编号。
八十五、
通过欧美阻燃标准限制其它优秀厂家参与。
(1)事实依据:六类网线 7.阻燃:提供UL或ETL等第三方测试实验室符合CMR阻燃等级标准测试报告,并加盖厂商鲜章。
(2)质疑理由:CMR阻燃等级标准为欧美阻燃测试标准,国标目前现行阻燃标准中为ICE-60332的低烟无卤阻燃标准,目前市场上只有“康普”品牌(我司已同康普品牌联系,已明确告知早就有人在跟踪这个项目,招标代理公司,业主都是一起说好了得,并且早已在厂家进行了备案,其他人一律不配合投标,不给相关资料)做了CMR的阻燃测试标准,具有唯一明显针对性,
强烈建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要为了每一个人视国家法律而不顾,将1本条修改为“提供第三方测试实验室符合ICE-60332阻燃等级标准测试报告,并加盖厂商鲜章”。
答:线缆防火阻燃满足IEC60332或者CMR防火阻燃标准,投标时无需提供检测报告,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八十六、通过特定测试报告限制其它优秀厂家参与。
(1)事实依据:六类网线 5.电磁兼容性:六类非屏线缆系统需满足EMC抗电磁干扰性能测试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厂商鲜章。
(2)质疑理由:EMC抗电磁干扰是针对整体系统的测试认证,单独做无源通道无任何意义,因为容易发生电磁泄露的主体并不是线缆。经官网查询和多方验证,在推荐的品牌及目前市面上仅“康普”品牌为了控标,做了六类非屏蔽线缆满足EMC抗电磁干扰性能测试报告,我司有充分理由怀疑业主与招标代理机构串通,违反招标法,通过唯一指定厂家,不然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你们拿出其他两个品牌都具备六类非屏蔽线缆满足EMC抗电磁干扰性能测试报告出来,拿出事实依据说话,如拿不出来或答非所问回答问题,那就说明你们心里有鬼,有串通一气的行为。
强烈要求:取消“六类非屏蔽线缆满足EMC抗电磁干扰性能测试合格,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我司将实名继续向更高行政监督部门、纪委监察委等部门反映、投诉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弄虚作假,设置单一条件,恶意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答:六类非屏综合布线系统需满足抗电磁干扰性能检测合格,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和证明文件,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八十七、
1、质疑事项:通过特定检测机构和特定时间内的测试报告限制其它优秀厂家参与。
(1)事实依据:六类网线 6.认证:要求提供信产部泰尔试实验室6连接信道传输性能认证证书,并加盖厂商鲜章。
(2)质疑理由:
一:能够进行“六类系统6连接信道”测试的权威机构不只有信息产业部泰尔实验室,比如:*****等机构都有对“六类系统6连接信道”进行认证,为什么招标代理公司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偏偏只要求这一个机构认证的证书?明显是与某个投标人串通由某个投保人提供厂家型号,技术参数给代理公司吧,
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推荐的品牌,我们在市场上进行询问了解,在目前市场上仅只有   “康普” 一个品牌才能提供信息产业部泰尔实验室六类系统6连接信道的测试报告,其他品牌及招标文件推荐另外两个品牌均不能提供,招标代理公司这样编制招标文件具有唯一针对性,严重限制其他投标人投标,这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为此:强烈要求招标人,招标监督机构在答疑是本着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正面,拿出事实依据答疑。不要强制性的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否认事实。
答:综合布线系统满足六连接信道检测合格,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和证明文件,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八十八、
质疑:无线网络产品设置特定技术要求指定品牌为新华三(H3C),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此次招标文件中载明所招标无线吸顶AP和AC控制器的技术要求中均要求:
  “6★运维平台:该产品厂家需提供免费云端维护平台,并提供免费手机APP管理软件。”
只有招标推荐品牌中的新华三(H3C)可以满足,包括另两个推荐品牌锐捷和迈普内的其他所有品牌均不能满足。锐捷和迈普均不满足,试问是如何成为招标文件推荐品牌的,是找来陪标的吗?招标文件就是人为违法违规指定品牌招标。
此条款按相关法律法规应该删除或修改,以使得更多优质的产品可以参与此次投标并公平竞争。
答:取消关于运维平台的要求。
八十九、
质疑:综合布线系统主要产品六类网线利用技术要求指定品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类网线技术要求中:
“★5.电磁兼容性:六类非屏线缆系统需满足 EMC 抗电磁干扰性能测试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厂商鲜章 ”,只有招标推荐品牌中的康普可以满足,包括另两个推荐品牌IBM和西蒙内的其他所有品牌均不能满足。IBM和西蒙均不满足,试问是如何成为招标文件推荐品牌的,是找来陪标的吗?招标文件就是人为违法违规指定品牌招标。
此条款按相关法律法规应该删除或修改,以使得更多优质的产品可以参与此次投标并公平竞争。
答:六类非屏综合布线系统需满足抗电磁干扰性能检测合格,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和证明文件,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九十、
中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2020年7月31日重庆市北碚区澄江镇人民政府、北京瀛润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北碚区澄江镇“四好农村路”云雾山环线二标段道路改建工程流标结果公告:北碚区澄江镇“四好农村路”云雾山环线二标段道路改建工程于2020年5月22日在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的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十二条的规定,已被取消中标资格,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将按相关规定,重新招标;2、2020年7月28日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北碚发改标罚[2020]第4-1号被处罚人:中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经查,你单位在2020年5月22日开标的北碚区澄江镇“四好农村路”云雾山环线二标段道路改建工程中,涉嫌提供虚假的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上述事实有调查询问笔录(1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调查人员6月23日赴云阳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情况说明、听证笔录(1份)等证据佐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处以罚款149252.81元......;3、2020年10月23日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綦发改公管发[2020]2号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给予投标人中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分的决定中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9月9日我委收到重庆南州旅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报告,2020年8月25日在区公共资源服务公司开标的“重庆特色城镇综合规划建设项目綦江区东溪镇子项目(东溪镇河道治理项目)”,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拟中标人中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书面致函重庆南州旅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放弃中标。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2019〕114号)的附件9《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之附件3,投标人不良行为信息量化记分标准招标中行为“序号5”之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经研究,决定给予中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记2分的记分决定,记分周期为12个月(2020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1日);4、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信用信息中“不良行为里中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情行: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明确认定为不良记录;5、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投标信用信息>不良行为>投标人:中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不良信息情形: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明确认定为不良行为;6、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管信息>招标投标信用信息>不良行为>投标人:中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更加明确中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有不良行为。本人对以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请问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和提供虚假证明骗取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且还在处罚期间企业可否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如果可以参与,请问招标人是否默认可以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和可以提供虚假证明骗取中标呢?如果不能参加,肯定更能塑造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让投标人知道造假必究。
答:提供虚假证明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应当严厉制止。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有约定“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进行核实,若发现资料存在虚假不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及相关规定执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九十一、
为什么只有一个品牌满足呀?美的满足,美的的工作人员明确属哦是有人备案了,和他们合作,这个项目使用它们的产品,强烈要求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在答疑时针对我们提出的质疑作出正面答复,不要答非所问的忽悠投标人,同时也请招标监督机构监督本次质疑答疑,不要履行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起好带头作用,千万不要让投标人觉得监督机构是虚设,代理机构是一家央企企业,千万不要把别人当傻子,认为自己水平高,我们投标人会全程跟踪监督你们对本次质疑作出什么样的答疑?希望你们以身试法,到时后悔来不及了。
答:选用主机的制冷量比设计要求制冷量数值允许不超过2%负偏差。
九十二、
这个文件写的好呀,是哪个天残写的,是代理公司阳性工作人员或是有领导示意这个样写的。你们品,你们细品。慢慢品。
答:提问与本项目无实质性关系。
九十三、
新风系统全热交换器:★1.风量≥3000m3/h;静压:210pa;
格力:不满足参数风量2800m3/h 静压:125pa,格力又不满足,看来格力没有做工作,没有请业主或代理公司的人喝酒,没有给好处,拿红包,别人处处针对你,这方面说明我们重庆有好腐败,招标文件自己推荐的三个品牌都无法满足招标文件需要,这不是自己打自己耳死买,这个水平也太高了吧。坚决要求更改招标文件要求,有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选择招标文件推荐的三个品牌中的任意一个品牌产品,不然坚决告到底。
答:全热交换器未做品牌要求,投标人提供设备需不小于设计要求风量风压。
九十四、
新风系统全热交换器:★1.风量≥4000m3/h;静压:260pa;
格力无技术参数不满足。海尔:
答:全热交换器未做品牌要求,投标人提供设备需不小于设计要求风量风压。
九十五、
新风系统全热交换器:★1.风量≥3000m3/h;静压:210pa;
格力:不满足参数风量2800m3/h 静压:125pa。难道格力就不是中国品牌,一定要把他排除去,难道格力就不能满足你一个小小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冷暖使用?为什么要把他排出去?招标文件推荐的三个品牌都没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难道不是腐败,拿了好处吗?不然为什么会这样呢?请招标人人,招标代理公司在答疑时解释清楚,拿出事实依据答疑,不要千篇一律的按招标文件执行敷衍投标人,视招投标法为儿戏。如果你们这样答疑,我们将实名将你等告上纪委监察委,一级一级的往上告。
答:全热交换器未做品牌要求,投标人提供设备需不小于设计要求风量风压。
九十六、
新风系统全热交换器:★1.风量≥2500m3/h;静压:200pa
格力无参数不满足。海尔:不满足参数静压:190pa,差10pa,哎!太他妈人才了,不得鸟,德国的鸟,告他,们,坚决揪出腐败分子。
答:全热交换器未做品牌要求,投标人提供设备需不小于设计要求风量风压。
九十七、
新风系统全热交换器:★1.风量≥2000m3/h;静压:200pa
格力又不满足:不满足参数风量1800m3/h  静压:50pa。海尔为:不满足参数静压:180pa,差20pa
答:全热交换器未做品牌要求,投标人提供设备需不小于设计要求风量风压。
九十八、
多联式空调系统:★制冷量≥158                                      ★采用环保冷                                     ★空调设备制造厂出具产品样本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并加盖鲜章
格力空调不满足:不满足参数制冷量为156.5KW,差1.5KW 。又是差一点点。代理公司的人真的是人才呀,全面的高级人才。
答:选用主机的制冷量比设计要求制冷量数值允许不超过2%负偏差。
九十九、
多联式空调系统:★制冷量≥146                                        ★采用环保冷                                     ★空调设备制造厂出具产品样本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并加盖鲜章
格力不满足参数:不满足参数制冷量为145.5KW,差0.5KW ,看嘛,就差那么一点点呀,这个点上看是为美的或海尔量身定做。不容怀疑。
答:选用主机的制冷量比设计要求制冷量数值允许不超过2%负偏差。
一百、
多联式空调系统部分:★制冷量≥140                                  ★采用环保冷                                     ★空调设备制造厂出具产品样本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并加盖鲜章
格力不满足参数制冷量为139.9KW,差0.1KW,招标文件推荐的品牌不足三个,涉嫌代理公司或业主与投标人勾结串通招标文件量身定做的嫌疑,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答:选用主机的制冷量比设计要求制冷量数值允许不超过2%负偏差。
一百零一、
招标文件要求:1200万元及以上,其中包含智能化分项工程业绩不低于350万元,按照建筑装修项目,不会体现单独的智能化部分,都是包含在总价之内,这样设业绩条件,是在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存在暗箱操作嫌疑。
答:本项目公平公正公开,对项目的业绩要求符合招标管理规定。针对智能化金额描述,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中:“工程业绩中,截图无法反映智能化规模的,智能化部分的业绩可以提供能够证明智能化分项规模的合同、或者经审计的结算报告、或者提供业主证明。”
一百零二、
这个招标文件很明显是业主和招标代理机构串通了拟定的,以限制更多的满足资质要求投标人公平竞争。因为招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1.4.1对业绩工程类别设置的要求是“办公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要求,其中办公室建筑包含在公共建筑的类别中,是公共建筑的一小范围,招标文件对这一工程类别的要求变相的缩小了工程类别范围,变相的设置了高门槛,进而筛除了绝大部分的潜在投标人,就成功地把已与业主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的定向中标单位顺利划入中标单位范围。让其他投标人根本无法参与投标。
答:本项目公平公正公开,业绩设置未针对任何单位。
一百零三、
该工程设置的技术参数看起是三个品牌满足,实际上只有一个满足,其他潜在投标人根本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而不能参与投标。这种很明显是业主或者招标代理公司耍花招设坎设卡限制市场潜在投标人公平竞争,以达到控制中标结果的目的。我们将继续关注该项目的招投标过程,并且可向市场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发改委投诉和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答:本项目公平公正公开,相关参数已做调整修改。
一百零四、
1、质疑综合布线系统主要产品六类网线利用欧美阻燃测试标准阻止国产品牌参与投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类网线技术要求中:
      “★7.阻燃:提供 UL 或 ETL 等第三方测试实验室符合 CMR 阻燃等级标准测试报告,并加盖厂商鲜章”,只有招标推荐品牌中的国外品牌康普可以满足。
CMR阻燃等级标准为欧美阻燃测试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也有执行多年的相关国家检测标准。请问招标人无视中国国家标准还是觉得欧美标准更香?还是招标人故意用欧美标准排斥国产品牌?此项目的国有性质居然用欧美标准排斥国产品牌明显就是招标人别有用心谋取个人利益。
此条款应修改并认可符合中国国标检测的产品,否则总有地方就此次项目还国产品牌一个公道。
2、质疑综合布线系统主要产品六类网络模块利用非影响质量性能要求的参数指定康普品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类网络模块技术要求中:
      “7.★UL 认证:E81956”
这条已保存作为向监察部门举报的不二证据。
E81956是认证证书的编号!编号为E81956 的 UL证书全世界只有一份在康普厂家手里。这个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前真应该让专家看看,否则“吃相太难看自己都不知道”!
UL认证证书很多优秀的厂家都有,可就是没有编号为E81956的!我方一定向相关监察部门举报。
答:1、线缆防火阻燃满足IEC60332或者CMR防火阻燃标准,投标时无需提供检测报告,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2、取消E81956认证编号。
一百零五、
尊敬的招标方:
我司在认证研读招标文件技术部份,发现其中弱电智能化部份参数是某些品牌独有的,请问可否修改如下:
1.综合布线参数是西蒙品牌
2.网络设备是华三品牌
3.监控设备是海康品牌
答:本项目公平公正公开,技术参数要求中不合理部分已做相应调整。
一百零六、
现在的招标代理公司都是听业主的,业主怎么说他们怎么做,不会是业主和招标代理公司拿了某个投标的好处故意这个样设定的条件吧,请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从正面答疑本次招标的技术参数从哪里来的,谁提供的技术参数,为什么只设定康普,维新华三(H3C)、美的这三个品牌所独有参数。其他的品牌都不满足?设定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希望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从正面答疑,否则我们将纪委监察委实名投诉你们的行为。
答:本项目公平公正公开,技术参数要求中不合理部分已做相应调整。
一百零七、
招标文件3.2投标报价中10.3提出“推荐材料、品牌(或厂家)表随本招标文件一同发出,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要求响应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本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及要求中所列的重要设备相对应的详细的技术响应表,“★项”为必须要满足项,提供相关要求的证明资料加盖原厂鲜章和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加盖鲜章。”,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相关要求的证明资料加盖原厂鲜章和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加盖鲜章”这一要求存在厂家与指定公司合作可能,对公平、公正的竞争不利,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答:本项目取消投标时“提供相关要求的证明资料加盖原厂鲜章和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加盖鲜章“的要求。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带★的项目,不合理的部分已做相应调整,详见其他答疑内容。投标人投标时应在《技术要求响应表》中逐条承诺拟选用产品技术参数满足要求,修改的《技术要求响应表》见附件。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和售后服务承诺由中标单位中标后提供。
一百零八、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提出“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其中包含智能化分项工程业绩不低于350万元”。智能化业绩需要重重批报,存在落实难的问题,现今市场绝大部分公司都无法直观的体现智能化业绩,招标文件对智能化分项工程业绩要求的单独提出让大量的潜在投标人望而止步,怀疑业主和代理已经有指定的合作公司,让绝大多数的潜在投标人有差别待遇,设置了门槛,“智能化分项工程”这一业绩要求的提出存在排除市场潜在投标人公平竞争的情况。
答:本项目公平公正公开,对项目的业绩要求符合招标管理规定。智能化分项工程可由多个途径证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中:“工程业绩中,截图无法反映智能化规模的,智能化部分的业绩可以提供能够证明智能化分项规模的合同、或者经审计的结算报告、或者提供业主证明。”
一百零九、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程序“4.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文中提出的“经济、技术”指标分别代指的什么?“技术”指标是否包含未做必须要求的“技术部分”?请明确。
答:“经济”指投标报价,“技术”指“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本项目没有技术部分。
一百一十、
招标文件的1.3.1招标范围提出“含装饰装修工程、空调设备安装工程、采暖与通风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以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同时对业绩的要求是与项目具体技术参数相同或相似,但在1.4.1对业绩要求唯独提出“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其中包含智能化分项工程业绩不低于350万元”,单独的”智能化分项工程“的业绩要求这一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存在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答:本项目公平公正公开,对项目的业绩要求符合招标管理规定。智能化分项工程可由多个途径证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中:“工程业绩中,截图无法反映智能化规模的,智能化部分的业绩可以提供能够证明智能化分项规模的合同、或者经审计的结算报告、或者提供业主证明。”
一百一十一、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1.3.1招标范围提出“含装饰装修工程、空调设备安装工程、采暖与通风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以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并且1.4.1对业绩的要求是“投标截止日前☑3□5□8年内,指2018年1月15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有与本招标项目在合同金额、工程类别、工程规模的具体技术参数相同或相似的1个项目业绩(以上全部信息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绝大部分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项目业绩在合同金额、工程类别、工程规模的具体技术参数满足包含装饰装修工程、空调设备安装工程、采暖与通风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等与此招标范围相同或相似的工程规模和技术参数的条件,但招标文件对工程类别提出了“办公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要求,其中办公室建筑包含在公共建筑的类别中,是公共建筑的一小范围,招标文件对这一工程类别的要求变相的缩小了工程类别范围,变相的设置了高门槛,进而筛除了绝大部分的潜在投标人,这一行为对潜在投标人的市场竞争造成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这一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存在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答:本项目公平公正公开,对项目的业绩要求符合招标管理规定。
一百一十二、
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提到“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2.1 款进行报价排序,按照本章第 2.2 款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按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投标人在红名单中优先”的原则排序;投标人均在红名单中或均不在红名单中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排序。1、以上条件都相同时,按照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由高到低排名2、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相同时,按照装饰专业承包资质由高到低排名3、装饰专业资质也相同时,按照项目业绩金额有高到低排名”,但在投标人须知1.4.1中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当投标人报价相同时,评标办法中的排序原则与投标人资质要求不符,存在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答:排名顺序由招标人事先在招标文件中按照有利于合同履行的原则确定,本排名方式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不冲突。
一百一十三、
招标文件虽对技术部分不做必须要求,但技术部分是否对评标结果有影响?
答:本项目没有技术部分,因此没有技术部分影响评标结果。
一百一十四、
在招标文件1.4.1的3.业绩要求中提到“投标截止日前☑3□5□8年内,指2018年1月15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有与本招标项目在合同金额、工程类别、工程规模的具体技术参数相同或相似的1个项目业绩(以上全部信息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无法体现工程类别怎么办?可以通过截图体现吗?
答:可以按照要求提供截图。截图需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主要信息。
一百一十五、
设置的条件智能化都是康普及维新华三(H3C)品牌所独有参数,空调位美的独有参数,为什么呀?难道是你们关系好,还是有其他腐败在里面,如果招标人,代理公司认为我们提的质疑不合理,请你们在答疑时拿出其他品牌满足的事实依据出来,或是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使用推荐品牌的任一品牌产品即可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会这样答疑吗?大家认为呢?拭目以待。
答:本项目公平公正公开,相关要求已做调整修改。
一百一十六、
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加盖鲜章的招标要求(厂家在外地,远在千公里外,怎么给你提供售后服务,招标代理公司编写招标文件要求完全是扯卵蛋,谁承包项目谁提供售服务承诺,关厂家啥子事,厂家负责卖产品,产品有质量问题找厂家,售后服务是你承包商的事,东扯西扯就是想给其他潜在投标人增加负担,设置条款,门槛,限制其他投标人从而达到设定的人或企业中标目的,别人不是傻子,千万不要把别人当傻子,告他们,想纪委监察委告,干违法乱纪,抓起来。
答:本项目所有产品取消投标时提供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加盖鲜章的要求。招标人要求的售后服务承诺由中标施工单位提供。
一百一十七、
针对性太强,太明显,代理公司看来那个中技国际招标公司的重庆负责人吃皮了,中技招标公司重庆负责人是哪个,好像是姓陈吧,问问他去,吃了好多皮,不然怎么这样写文件。在网上人肉这个负责人,看看是哪个。
答:本项目公平公正公开,相关要求已做调整修改。
一百一十八、
这次招标除了美的空调满足外,推荐的其他两个品牌都不满足,明显有徇私舞弊行为,不然招标公司或业主拿出另外两个品牌满足的依据公示出来,要不然我们就拿另外两个品牌来投标,千万不要说我们不满足给我门废标了哈,这样就是自己惨自己耳死了哟?
答:选用主机的制冷量与设计要求制冷量数值允许不超过2%负偏差。
一百一十九、
这个招标文件要求还用说买,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被操作了,设定了只有这个康普这家公司满足,一边是智能化技术参数控制,一边是空调技术参数控制,难道三菱重工空调,日立空调,我们大中国的格力空调,海尔空调等都不满足你一个小小的南岸区不动产中心几千平方米的冷暖使用,难道他们都不如美的空调,看来美的就是好,不然别人怎么会只设定美的空调的技术参数呢?走,买美的空调去,马上天气转热了,美的空调好呀,吹了不感冒,冬暖夏凉。
答:选用主机的制冷量与设计要求制冷量数值允许不超过2%负偏差。
一百二十、
智能化的技术参数主要是康普满足,看来是和康普这个品牌达成了共识,和说好了的,不然怎条条技术参数都只有康普满足呢?代理公司和业主拿了好处,大家打伙分钱有啥子不行的呢?看来我们的监督机构还是缺乏监管职能,对招标文件没有好好的审核就通过发出了,失职呀。我们打个赌,这个文件的最后答疑是按招标文件执行信不?
答:智能化的技术参数不合理部分已修改。
一百二十一、
能够进行“六类系统6连接信道”测试的权威机构不只有信息产业部泰尔实验室,比如:*****等机构都有对“六类系统6连接信道”进行认证,为什么招标代理公司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偏偏只要求这一个机构认证的证书?明显是与某个投标人串通由某个投保人提供厂家型号,技术参数给代理公司吧,这个很明显,智能化是一个比较专业的技术工作,你代理公司或业主不可能对这个专业的技术参数都很熟悉吧,到底代理机构拿了多少好处,喝了多少茅台才答应某个投标人这样编写,难道不怕被投诉了纪委监察委查吗?
答:综合布线系统满足六连接信道检测合格,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和证明文件,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一百二十二、
招标文件3.2投标报价中10.3提出“推荐材料、品牌(或厂家)表随本招标文件一同发出,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要求响应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本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及要求中所列的重要设备相对应的详细的技术响应表,“★项”为必须要满足项,提供相关要求的证明资料加盖原厂鲜章和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加盖鲜章。”,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相关要求的证明资料加盖原厂鲜章和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加盖鲜章”这一要求存在厂家与指定公司合作可能,对公平、公正的竞争不利,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这个项目我们打个赌,保证是只有几家公司来投,而且都是实现和代理公司,招标人串通好的公司才有资格投标,因为设定的厂家不给你资料,不给你授权,不配合你你怎么有资格投标,有一个腐败问题出现了。
答:本项目取消投标时“提供相关要求的证明资料加盖原厂鲜章和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加盖鲜章“的要求。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带★的项目,不合理的部分已做相应调整,详见其他答疑内容。投标人投标时应在《技术要求响应表》中逐条承诺拟选用产品技术参数满足要求,修改的《技术要求响应表》见附件。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和售后服务承诺由中标单位中标后提供。
一百二十三、
1、设定非影响质量、功能及性能需求的必须满足★项。
2、利用★项指定招标设备的品牌,具体体现在:
   A六类网线技术要求第5条,该条为★项
利用独有测试证明排斥一切厂家(包括招标文件本身所推荐品牌厂家),实质指定六类网线品牌为康普。
B六类网线技术要求第7条,该条为★项
利用欧美阻燃测试标准CMR指定非国产品牌康普,排斥其他一切品牌尤其是国产品牌。
   C六类网络模块技术要求第7条,该条为★项
利用国外康普厂家取得UL证书的编号排斥一切厂家。通过UL认证的厂家不是唯一的,但发放的UL证书的编号是唯一的。不同厂家取得的UL证书其编号都不一样,E81956是康普取得UL证书的编号。
       D 无线网络设备技术要求第6条,该条为★项
利用独有厂家设置的独有技术要求排斥一切厂家(包括招标文件本身所推荐品牌厂家),实质指定设备品牌为新华三(H3C)。真他的是人才编写,正对性太强。
答:1、六类非屏综合布线系统需满足抗电磁干扰性能检测合格,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和证明文件,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2线缆防火阻燃满足IEC60332或者CMR防火阻燃标准,投标时无需提供检测报告,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3、取消E81956认证编号。
 4、取消关于运维平台的要求。
一百二十四、
问:提供虚构业绩能否用于投标?最近很多公司花钱录入虚构业绩到全国四库一平台用于投标并中标,业绩基本都是陕西、贵州、湖北、内蒙古、广西等地,数据等级均为C级以上。以下公司排名不分先后(名单会持续更新):
重庆新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汉阴县实验中学(新校区)新建建设项目(最近使用的业绩)
永平建设有限公司
天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大坝路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最近使用的业绩)
重庆耀康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贵华建设有限公司: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工程(最近使用的业绩)
重庆桦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富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长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东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万融工程科技有限公司:鄂州大道B标段市政道路综合工程(最近使用的业绩)
重庆翼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和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洪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昆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圣通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广西富林景观建设有限公司:新堡·枫叶谷公园三期新建项目(最近使用的业绩)
重庆龙力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市德安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森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两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市花木公司
 
重庆万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筑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羽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桂溪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长云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地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垫江县华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力洪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商州区大赵峪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及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最近使用的业绩)
重庆良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飞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铭昊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景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前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固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林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双阳1965艺术街区商业大厦装修工程、碧水路市政道路工程(最近使用的业绩)
重庆营兴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润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中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平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汇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振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春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龙王湖工业区土石方工程(最近使用的业绩)
重庆筑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高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翼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霆峻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环路三期雨污排水管网建设工程(最近使用的业绩),其他贵州省、陕西省、湖北省的业绩均为虚构。
重庆市万州创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欣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明建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科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诚实首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云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铭昊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捷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中起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峻渝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市毅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良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酉阳县鸿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绿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德生鼎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美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顺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友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南充鑫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天康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吉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顺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诚捷祥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三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嗣晟建工有限公司
鸿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季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市定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正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哗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盛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顺市平坝县天龙中学二期建设工程(最近使用的业绩),其他贵州省的业绩均为虚构。
重庆康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旭臻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济合仁医院综合建设工程(最近使用的业绩),其他湖北省的业绩均为虚构。
重庆郎誉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
中渝博达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明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聚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昊廷众诚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安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政功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能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稼沣实业有限公司
四川威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天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徽乐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先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浩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渝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省一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缮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悦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天居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及环境治理工程、富林小区边坡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最近使用的业绩)
重庆海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建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鲁班源房屋营造有限公司:安顺广播电视学校新校区1#、2#、4#楼工程(最近使用的业绩)
福建省南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铭泰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南路管网排水改造工程(最近使用的业绩)、兴平路(北段)市政道路新建工程、平坝区102省道B2地块项目平基土石方工程
福建开天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禾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大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答:提供虚构业绩坚决不能用于投标,此行为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若发现资料存在虚假不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一百二十五、
问:提供虚构业绩能否用于投标?最近很多公司花钱录入虚构业绩到全国四库一平台用于投标并中标,业绩基本都是陕西、贵州、湖北、内蒙古、广西等地,数据等级均为C级以上。以下公司排名不分先后(名单会持续更新):
四川德润承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熙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正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省天磊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翰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普力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浩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凯利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华恩实业有限公司
鼎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俊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朋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馨雅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渝川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省宏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庆润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宇硕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恒晨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中成恒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顺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俊义建设有限公司:乌当区大坡路二期E标段新建道路工程(最近使用的业绩)
万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今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建远发工程有限公司:南山公园片区市政道路二期建设工程项目、潜阳西路北段市政道路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EPC)(最近使用的业绩)
 
四川永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玖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桥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整治项目(最近使用的业绩)
马尔康军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和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渝长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帆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乾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卓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渝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中亚城投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启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宏岭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云南玉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德凯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永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瓦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朵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滕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昂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巫溪县渝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坤上建设有限公司、苏州绿天地园林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林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云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瑞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中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佳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答:提供虚构业绩坚决不能用于投标,此行为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若发现资料存在虚假不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一百二十六、
智能化部分的在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或者竣工意见书中体现,满足本项目的业绩要求吗?
答:可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中有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工程基本信息或招投标信息或合同登记信息或施工许可或竣工验收等五个界面中一个或多个截图(截图需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主要信息)。上述资料无法体现业绩规模的,应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予认定,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工程业绩中,截图无法反映智能化规模的,智能化部分的业绩可以提供能够证明智能化分项规模的合同、或者经审计的结算报告、或者提供业主证明。”
一百二十七、业绩要求其中包含智能化分项工程业绩不低于350万元,请问招标人只能化分项的金额如何体现呢?
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中有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工程基本信息或招投标信息或合同登记信息或施工许可或竣工验收等五个界面中一个或多个截图(截图需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主要信息)。上述资料无法体现业绩规模的,应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予认定,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工程业绩中,截图无法反映智能化规模的,智能化部分的业绩可以提供能够证明智能化分项规模的合同、或者经审计的结算报告、或者提供业主证明。”
 
 
 
招 标  人:重庆市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4月 15日
工程量清单.pdf
交易登记服务用房装修工程的答疑通知.docx
灯具参数.doc
[50000120210209002030101]重庆市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易登记服务用房装修工程.CQCF
技术要求响应表(gai).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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