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荣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健凤0580-62033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水系提升改造工程现场专项检测

1.招标条件

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围填海工程浙发改设计[2018]3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浙舟港航交许〔2023〕5000018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舟山石化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水系提升工程现场专项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岱山县境内,工程区域原为海域,后经吹填形成陆域,位于大鱼山岛西侧。主要建设内容有:本次建设北随塘1河位于已建北堤后方,河道中心线距离北堤轴线35m,河道西侧连接已建新时代大道北侧河道延伸段(西随塘河),东侧连接2#水闸排入鱼唇湖,河道全长1653.9m。河道标准段采用C40P6钢筋混凝土矩形明渠结构,河道宽度10m,河底高程0.0m,河岸高程4.8m;北随塘1河与已建西随塘河连接段(BHK0+023.4~BHK0+069.5)由于既有排水箱涵的制约,采用单孔钢筋混凝土矩形箱涵连通,箱涵净尺寸3.8m*3.5m,箱涵段长度46.1m,箱涵底高程0.0m;北随塘1河(BHK1+575~BHK1+627)段需下穿既有道路,采用单孔钢筋混凝土矩形箱涵连接,箱涵净尺寸5m*3.6m,箱涵段长度52m,箱涵底高程0.0m;以及绿化等内容。

2.2 服务合同签订至试验检测服务工作全部完成并提交完整检测报告,约24个月(其中施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3 招标范围: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水系提升工程施工期间及缺陷责任期期间的现场专项检测(包括材料与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河道及周边监测原位固化检测、止水帷幕检测技术服务等

2.4 试验检测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试验检测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结构(地基)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强制性要求。

投标人名称和等级应与交通运输部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ttiis.cn/)”中的相应机构名称和等级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水系提升改造工程竣(交)工检测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13日~2023年1219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同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

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zsztb.zhoushan.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提供与注册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送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电话:4008503300;QQ群:384041593 。

4.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3年12月19日23时59分 59招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址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招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139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  室(地址为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四楼(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同幢西边))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公告同时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舟山石化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舟山市新城金岛路20号13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80-262992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荣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临长路26号9楼

邮政编码:316021

 话:0580-6203355

 真:0580-6203363

    联系人:江健凤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试验检测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结构(地基)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

2、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

4、投标人名称和等级应与交通运输部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ttiis.cn/)”中的相应机构名称和等级完全一致。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要求

20207月1日(以实际完成时间为准)以来,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地完成过1个水运工程的施工监测任务。

 

注:1、业绩证明应附已完工程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如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无法反映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监测内容、完成时间的,应提供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备注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水运地基与基础或水运结构与地基)资格证书,担任过水运工程施工监测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年龄60周岁及以下;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准),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检测工程师个人扣分在40分以下。

自有人员

技术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水运地基与基础或水运结构与地基)资格证书,担任过水运工程施工监测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年龄60周岁及以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检测工程师个人扣分在40分以下。

自有人员

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包括职称证、身份证、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公开信息等,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自招标公告发出后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无法提供上述证明资料,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有业绩要求的,应出具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已完工程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如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无法体现人员姓名和任职的,应提供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持有试验检测证书的人员,其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且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结果一致。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要求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2020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规格、功能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备注

1

水准仪

 

1

 

2

全站仪

 

1

 

 

注:自有及新购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应附投标人购买时的发票或设备有效计量检定/校准证书的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租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应附有效租赁合同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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