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建14局西北公司连霍高速辅道快速化市政工程EPC项目、19局六公司延安市华龙煤业蟠龙铁路专用线项目、20局神瓦铁路土建三标项目、23局第四分公司神瓦铁路土建四标项目(钢材、型材、柴油)物资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6/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cc-xajc-2023-34-3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西安中心
代理联系人王经理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CRCC-XAJC-2023-34-3
1.招标条件
1.1本次招标项目中国铁建14局西北公司连霍高速辅道快速化市政工程EPC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市政园林配套中心,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西北工程有限公司连霍高速辅道快速化市政工程EPC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次招标项目中国铁建20局神瓦铁路土建三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改委已《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神瓦铁路神木北 (张家) 至冯家川段核准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6)208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陕西冯红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神瓦铁路土建三标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型材、柴油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本次招标项目中国铁建23局第四分公司神瓦铁路土建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改委已《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神瓦铁路神木北 (张家) 至冯家川段核准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6)208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陕西冯红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神瓦铁路土建四标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型材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4本次招标项目中国铁建19局六公司延安市华龙煤业蟠龙铁路专用线项目(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为延安市华龙煤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延安市华龙煤业蟠龙铁路专用线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连霍高速辅道快速化市政工程EPC项目为城市主干路,道路规划红线宽度30m,设计时速 40km/h。项目东起阿房宫收费站西侧,西至沣河东路,路线全长5.87km,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管沟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燃气工程、海绵城市、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总工期24个月。
2.1.2 20局神瓦铁路土建三标位于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府谷县及周边区域,起讫里程DK22+439~DK36+210,正线长度13.711km,合同投资7.26亿元,单线Ⅰ级铁路,时速120km/h。主要工程包括“一隧二桥”:隧道一座,神木隧道长12.581km,占比91.4%;桥梁两座,长度0.237km,占比1.7%;区间路基三段,长度0.95km,占比6.9%。
2.1.3  23局第四分公司神瓦铁路土建四标项目,位于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起讫桩号为DK36+210.00~DK48+458.81,主线长度11.95km,环线长度2.67km。主要工程包括路基(长度7.5km)、桥梁工程(2039延长米/13座)、隧道(长度4590m/4座),项目控制性工程1处,为田家寨车站,项目建设工期23个月。
2.1.4 新建的延安市华龙煤业有限公司蟠龙煤炭铁路专用线接轨于既有包西线蟠龙镇车站,位于站房对侧(靠山侧),具体里程为K527+150~K529+850。本铁路专用线从蟠龙镇车站西安端接轨,在站房对侧新增到发线 2 条并电化,有效长度满足1040m;采用快速定量装车系统,在站房对侧西安端设装车线1条,有效长度按900m设计,满足整列装车条件。装车线上设有快速定量装车系统、抑尘、防冻装置、动态电子轨道衡各1 台(套),配备内燃调车机车1台满足装车需要,在西安端合设机待线、边修线与机车整备线1条,包头端设机待线1条。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适用于14局连霍高速辅道快速化市政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钢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公司出具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参与响应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与生产厂家签订的采购合同等);②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③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⑤同一投标人仅限中标同一招标人的同类物资一个包件。
4.2.2型材包件(适用于23局神瓦铁路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至少须提供工字钢物资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②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③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3型材包件(适用于20局神瓦铁路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至少须提供工字钢物资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②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③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4柴油包件(适用于20局神瓦铁路项目)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纳税人;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且距有效期到期时间不得少于1年)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与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的意向协议或代理协议,或至少提供能证明油品合法来源的2020-2023年增值税进项发票复印件两份;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公司出具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参与响应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4.2.5钢材包件(适用于19局蟠龙铁路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钢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参与响应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②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③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5.2完成注册登记后,于2023年6月9日12时00分至2023年6月16日17时00分通过登录铁建云采平台的“供方子门户”,在所投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铁建云采-“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铁建云采平台“供方子门户”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及售价等信息见招标公告(附件1),售后不退。
5.4发票获取:本次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由招标组织单位统一将电子发票发送至投标人预留电子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6.1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办理CA数字证书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6.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7月4日9时00分。
网上递交:递交地点为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供方子门户”。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投包件投标文件CA加密上传递交以及报价维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解密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7月4日10时00分。
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
7.1时间:2023年7月4日9时00分。
7.2开标方式为: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线上开标。如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读取,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
(3)中国大宗物资网(http://www.zgdzwz.com)
8.2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西北工程有限公司连霍高速辅道快速化市政工程EPC项目经理部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王寺街道王寺西街与科源四路交叉口南侧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18279192358   电子邮件:773638898@qq.com
招标人: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延安市华龙煤业蟠龙铁路专用线项目经理部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玉贯路龙鑫园小区中铁十九局
联系人:李飞  联系电话:15891178055  电子邮件:1048011419@qq.com
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神瓦铁路土建三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神府路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神瓦铁路土建三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闫明阳  联系电话:15153331653 电子邮件:330174198@qq.com
招标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神瓦铁路土建四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田家寨镇田家寨村中铁二十三局神瓦项目部
联系人:尹伦鹏  联系电话:15727223333  电子邮件:1737113004@qq.com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西安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150号三号楼4-5层 
邮编:710061                                                      
电子邮件:464220874@qq.com      
联系人及电话:王经理(文件售卖及澄清答疑咨询)(029)85560589/15710441338
李经理(发票及投标保证金退办咨询)(029)85560590
合同及投标保证金督办协调(座机)181-4932-5103
监督电话(座机):181-4932-5103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来电咨询。
   2023年6月9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包件划分一览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招标人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投标保证金
(万元)
1
LHGC02
钢材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000
500
中铁十四局集团西北工程有限公司连霍高速辅道快速化市政工程EPC项目经理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陕西省西安市中铁十四局集团西北工程有限公司连霍高速辅道快速化市政工程指定工地
1
2
LHGC03
钢材

5500
500
1
3
SWXC02
型材

2177
500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神瓦铁路土建四标项目经理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神瓦铁路四标指定工地
1
4
SWXC03
型材

4652
500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神瓦铁路土建三标项目经理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神瓦铁路土建三标项目经理部指定工地
1
5
SWCY03
柴油

1500
500
1
6
PLGC01
钢材

1544
500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延安市华龙煤业蟠龙铁路专用线项目经理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蟠龙铁路项目指定工地
1

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招标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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