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q2023ztsej-002
预算金额8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1
公告正文

苹果园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周边配套道路照明工程资格预审公告(招标编号:YQ2023ZTSEJ-002)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苹果园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周边配套道路照明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政府投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道路长度约 3 公里、合同估算价:800 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苹果园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周边配套道路照明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苹果园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周边配套道路照明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本工 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 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2018 年 04 月 01 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 时间为止)具有已完工合同价在 56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新建照明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 类似电力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 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2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4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4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3 年 04 月 10 日至 2023 年 04 月 14 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在 北京经济 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一层大厅(详细地址)持以下资料获取资格预审文件:(1)企 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3)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本人近半年内任 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适用于授权代表)。(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 章的复印件 1 套。)2.每套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并提供增值税开票信息,一律 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4 月 21 日 16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一层大厅(详见指示牌)(详细地址)。
纸质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
资格预审地点:
评审办法:1.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 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2.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苹果园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周边配套道路照明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 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道路长度约 3 公里、合同估算价:800 万。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70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规划一路、规划二路、金顶东路、苹果园南路、苹果园路、EF 匝道 桥施工图范围内的照明工程包含与照明工程有关的照明路灯及基础制作安装、配套预制工 井、电力电缆、配线配管、防雷接地制作安装、配套土石方及道路工程、配套箱变安装及调 试 、配套外电源安装及调整。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 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 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2018 年 04 月 01 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的截止时间为止)具有已完工合同价在 56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新建照明工程或市政公用 工程或类似电力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3.2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其他信誉要求予以评定。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 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5.2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3 年 04 月 10 日至 2023 年 04 月 14 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在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宏达中路甲 12 号一层大厅(详细地址)持以下资料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
(3)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本人近半年内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适用 于授权代表)。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 套。)
6.2 每套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并提供增值税开票信息,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 售,售后不退。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申请人资质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方可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4 月 21 日 16 时 00 分,地点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一层大厅(详见指示牌)(详细地址)。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西矿街 130 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507395808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 联 系 人: 赵工、范工
电 话: 010-67805858-2320
电子邮件: yiqunzixun@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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