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人民路街道16栋高层弃管楼消防维修工程项目第一标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金额
424.6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1017437
预算金额424.61万元
招标公司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424.61万元
中标联系人郑鲤成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施工][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街道16栋高层弃管楼消防维修工程项目第一标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中标通知书
人民路街道16栋高层弃管楼消防维修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17437 | 工程名称 | 人民路街道16栋高层弃管楼消防维修工程项目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17437001001 | 标段名称 | 人民路街道16栋高层弃管楼消防维修工程项目第一标段 | |||||||||
建设单位 |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 | 填报单位 | 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11月03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2年11月07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 | 建设地点 |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街道8栋高层弃管楼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 郑鲤成 | D335031581 | 4246110.890000元 | 60日历日 | 合格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一级 | 84.97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禹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汇恒瑞宝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郑鲤成 | 邹伟铭 | 欧阳曙光 | |||||||||
注册资格 | ||||||||||||
证书编号 | D335031581 | D235005610 | D321076676 | |||||||||
投标报价 | 4246110.890000元 | 4241610.560000元 | 4127544.660000元 | |||||||||
工程工期 | 60日历日 | 60日历日 | 60日历日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一级 | 施工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 建筑装饰工程甲级 | |||||||||
评审得分 | 84.97 | 84.76 | 83.47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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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禹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汇恒瑞宝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禹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汇恒瑞宝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天津东方奥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 |||||||||||
大连兆安机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保证金的; | |||||||||||
大连通广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保证金的; | |||||||||||
辽宁弘光建设有限公司 | 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 |||||||||||
大连中建机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21.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 | |||||||||||
大连新仕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1.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 | |||||||||||
河南林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保证金的;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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