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市青少年“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CQS22C01110)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08/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qs22c01110
预算金额5000.00元
招标公司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庆市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田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老师19122472100
中标公司重庆笔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重庆市青少年“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CQS22C01110)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重庆市青少年“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CQS22C01110)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8月24日
一、项目号:
CQS22C01110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名称:
重庆市青少年“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笔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39号北城绿景AB幢2-9-3
中标(成交)金额: 1,49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重庆市青少年“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 开展重庆市青少年“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 (一)“小记者看大重庆”重庆市第二届青少年新闻创新创意大赛 1.活动对象 重庆市6至17周岁少年儿童,分为两个组别:儿童组(6至12岁)、少年组(13至17岁) 2.创作主题 围绕“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以小记者的视角,结合自身所见所闻、所思所悟,用文字和镜头语言记录幸福生活、歌颂青春榜样、聆听时代声音、讲好成长故事,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之情,展现新时代少年儿童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的昂扬姿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等 | 1年 | (一)“小记者看大重庆”重庆市第二届青少年新闻创新创意大赛;等 |
本项目是政府购买服务,具体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包1:任俊圣,胡洪霞,田悠然(采购方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代理服务费总计:18992.0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庆市委员会
采购经办人:田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386026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8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何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9122472100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60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9122472100
十、附件
磋商文件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定稿.doc
磋商文件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定稿.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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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notices/detail/1138425126203994112
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磋商项目名称:重庆市青少年“喜迎二十大、项目编号:CQS22C01110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目录二〇二二年八月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庆市委员会
七、其它有关规定-5-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五、磋商保证金-4-四、磋商有关说明-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二、资金来源-3-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9-三、其他要求-8-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7-一、项目基本概况-7-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7-八、联系方式-5-
六、违约责任-9-五、培训-9-四、知识产权-9-三、付款方式-9-二、报价要求-9-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9-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5-四、采购终止-14-三、无效响应-13-二、评审标准-12-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0-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0-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6-五、成交通知-16-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6-三、磋商要求-15-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5-一、磋商费用-15-
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20-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19-十、项目验收-19-九、签订合同-19-八、交易服务费-18-七、采购代理服务费-18-
五、其他资料-32-四、资格条件-28-三、商务部分-26-二、服务部分-24-一、经济部分-22-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1-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50万元。二、资金来源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庆市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青少年“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第一篇采购邀请书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磋商保证金(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重庆市青少年“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 150 | 2.6 | 1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四、磋商有关说明(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服务承接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采购文件购买方式:汇款购买。2.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1.发售及报名期限:2022年8月8日-2022年8月15日17时00分(工作时间)(四)采购文件发售、报名(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在报名期限内将购买采购文件汇款凭证、《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he823sm914@163.com(邮箱)。4.报名方式:非现场报名方式。账号:123907228910802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较场口支行户名: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采购文件购买费用(必须是供应商户名)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务必在付款凭证摘要栏注明项目编号。
(一)磋商保证金递交五、磋商保证金(七)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8月22日北京时间14:30(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22日北京时间14:30(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二)保证金退还方式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分包 | 银行信息 | ||||||||||||||||||
1 | 账号1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账号123904808710306085366账号2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50101040015061157554账号3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8301098941611 | 账号1 | 开户行 |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 | 账号 | 123904808710306085366 | 账号2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账号 | 150101040015061157554 | 账号3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8301098941611 | |||
账号1 | 开户行 |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 | |||||||||||||||||
账号1 | 账号 | 123904808710306085366 | |||||||||||||||||
账号2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
账号2 | 账号 | 150101040015061157554 | |||||||||||||||||
账号3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
账号3 | 账号 | 8301098941611 | |||||||||||||||||
银行行号: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行号:308653018067)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行号:313653000101)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七、其它有关规定
联系人:田老师(一)采购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庆市委员会八、联系方式(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60号电话:19122472100联系人:何老师(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81号电话:023-63860269
1.活动对象(一)“小记者看大重庆”重庆市第二届青少年新闻创新创意大赛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团结引领全市广大青少年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拟开展重庆市青少年“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一、项目基本概况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
4.奖项设置共设图片、文字、视频3个类别。供应商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相关创作要求的技术参数标准。3.创作要求围绕“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以小记者的视角,结合自身所见所闻、所思所悟,用文字和镜头语言记录幸福生活、歌颂青春榜样、聆听时代声音、讲好成长故事,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之情,展现新时代少年儿童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的昂扬姿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2.创作主题重庆市6至17周岁少年儿童,分为两个组别:儿童组(6至12岁)、少年组(13至17岁)
1.活动要求(二)“近悦远来书香重庆”重庆市青少年阅读季5.活动时间及内容:自活动全面启动后1个自然年内完成,供应商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具体活动流程以及时间规划等,包含作品征集、作品评审、成果展示、“小记者营”创建及相关活动开展等环节。(3)视频作品:根据每组初选作品的5%、10%、15%、20%分别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为一等奖获奖选手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评选“最佳影片奖”“最佳剧本奖”。(2)文字作品:根据每组初选作品的5%、10%、15%、20%分别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为一等奖获奖选手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评选“小记者好新闻奖”。(1)图片作品:根据每组初选作品的5%、10%、15%、20%分别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为一等奖获奖选手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3)“书香润乡村,青春诵读声”阅读活动面向广大青少年征集其喜爱的“红色经典”主题书籍推荐作品。组织相关红色经典图书作家,走进企事业单位分享故事。(2)“追忆红色年华,不负青春韶华”阅读活动(1)活动启动2.活动安排根据每阶段发布的阅读主题,发动广大青少年自行选择推荐书目,从介绍全书内容(时代背景、作者生平等)、阐述推荐理由、分享印象深刻的情节(人物或事件)及精彩句子、讲述个人见解等方面,报送2分钟以内的短视频或文字作品,进一步树立和提升“书香重庆”形象、打造和唱响“书香重庆”品牌。
2.创作方向:以“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为主题,分设相关创作方向,设计制作文创作品。1.活动对象:重庆市13至35周岁青少年,分为两个组别:少年组(13至17岁)、青年组(18至35岁)(三)“百年正青春一起向未来”重庆市青少年校外教育主题文创活动面向广大青少年征集其喜爱的“廉洁文化”主题书籍推荐作品,开展主题阅读活动。(4)“青春逐梦,廉洁同行”阅读活动面向广大青少年征集其喜爱的“乡村振兴”主题书籍推荐作品。组织相关图书作家走进乡村开展主题阅读活动。
(2)作品评选在重庆日报等媒体平台发布活动信息,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广泛发动本地区青少年设计创作手绘、图片、海报作品参加活动。(1)作品征集4.活动内容共设手绘作品、图片作品、海报作品3个类别。供应商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相关创作要求的技术参数标准。3.创作要求
三、其他要求组织优秀作品提供者开展相关活动。邀请有关领域专业人员,以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为基础,设计制作邮册等文创产品,免费赠送参加活动的青少年代表。(4)结果运用在重庆日报全媒体平台,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进行线上集中展示。(3)作品展示邀请美术、摄影、设计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团,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
(二)服务地点:重庆。(一)服务期:1个自然年内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二)采购人如有需要,在不增加供应商成本的情况下,可结合实际情况更换成同价位的其他活动形式(包含未在采购服务需求中列出的其他形式)。(一)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疫情等因素影响)调整实施时间;
支付预付款后的合同余款,在项目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给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等额发票。在签订合同后,原则上支付不低于30%(中小企业不低于50%)合同金额的预付款,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等额发票。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时,供应商须提供经采购人认可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付或者减少支付预付款,并在合同中约定付款方式。三、付款方式磋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二、报价要求(三)验收方式:采购人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响应进行验收。
(一)如成交供应商不能按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按时履约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采购金额的3‰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5天仍不能交付的,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采购人可以根据造成损失情况向成交供应商索赔;六、违约责任供应商对其提供服务和配套设备的使用、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五、培训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四、知识产权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一、磋商程序及方法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三)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虚假应标的,亦可终止合同,并上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罚。(二)若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和配套货物不符合合同及采购文件(合同)要求的质量、服务标准或履约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保留追究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责任的权力;
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注: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无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服务承接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三) | 保证金 |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1 | 有效性审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实质性响应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全部内容。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磋商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二、评审标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人的资格。(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磋商报价(10%) | 10 | 满足资格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 |
2 | 服务部分(60%) | 20分 | 1.活动整体策划实施方案(2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理解,和项目实际情况进行项目策划,对各个服务板块的内容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回应,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目的、需求的理解等内容进行综合打分。优(可操作性强、切实可行,内容准确、到位,能够有力保障服务效果,有亮点,有提升,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20分;良(可操作性较强、可行性较高,内容比较准确、到位,能够确保服务效果,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15分;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内容基本准确、到位,能够基本确保服务效果,表述稍有不清晰为一般)得10分差(可操作性、可行性差,内容存在不足,看不出能否保障服务效果,方案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为差)得5分;未提供得0分。 | 供应商提供书面方案,格式自拟。 |
2 | 服务部分(60%) | 20分 | 2.服务团队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2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设置的团队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的科学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分;优(可操作性强、切实可行,内容准确、到位,能够有力保障服务效果,有亮点,有提升,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20分;良(可操作性较强、可行性较高,内容比较准确、到位,能够确保服务效果,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15分;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内容基本准确、到位,能够基本确保服务效果,表述稍有不清晰为一般)得10分差(可操作性、可行性差,内容存在不足,看不出能否保障服务效果,方案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为差)得5分;未提供得0分。 | 供应商提供书面方案,格式自拟。 |
2 | 服务部分(60%) | 20分 | 3.疫情防控方案(20分)方案非常完善可行、针对性强得20分;方案较完善可行、针对性较强得15分;方案基本完善可行、针对性一般得10分;方案不完善可行、针对性较弱得5分;未提供得0分。 | 供应商提供书面方案,格式自拟。 |
3 | 商务部分(30%) | 30分 | 服务团队策划人员拥有高级记者或高级编辑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得8分。 | 提供人员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商务部分(30%) | 30分 | 执行团队成员拥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并核发的记者证,每个2分,最多12分。 | 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
3 | 商务部分(30%) | 30分 | 2019年1月1日至今(1)有为市级部委办局或区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执行赛事活动成功案例者,得5分;(2)有为市级部委办局或区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宣传品(或文创产品)设计制作成功案例者,得5分;单个类别业绩不累计加分计算,满分为10分。 | 提供业绩合同(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三、无效响应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四、采购终止(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一、磋商费用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磋商要求(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二)联合体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响应文件组成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四)修正错误(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六)响应文件的递交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一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五、成交通知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一)质疑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质疑时限、内容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4事实依据;
(二)投诉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质疑答复
(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七、采购代理服务费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采购类型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采购 | 服务采购 | 工程采购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6000-5000)×0.25%=2.5万元(5000-1000)×0.5%=20万元(1000-500)×0.8%=4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万元×1.5%=1.5万元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较场口支行户名: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成交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采购代理服务费以现金、转账等形式支付。合计收费=1.5+4.4+4+20+2.5=32.4(万元)
(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九、签订合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供应商成交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号执行。八、交易服务费账号:123907228910802
十、项目验收(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
(项目号:)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
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磋商项目名称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服务要求 | ||||||
二、考核方式 | ||||||
三、付款方式: | ||||||
X、履约保证金: | ||||||
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二)其他资料或与服务部分评审有关的资料(格式自定)(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服务部分(二)明细报价表(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经济部分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或与商务部分评审有关的资料(格式自定)(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
一、经济部分(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资料(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年月日联系人:网址:邮编:电话:传真:地址: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2.该表可扩展。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二)明细报价表
序号 | 名称 | 相关信息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人工费 | / | |||
9 | 运输费 | / | |||
10 | 其他费用 | / | |||
11 | …… | / | |||
12 | 总计 |
项目号:(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服务部分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磋商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三、商务部分(二)其他资料或与服务部分评审有关的资料(格式自定)3.响应情况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如需提供支撑材料的,应注明支撑材料在响应文件中的位置(页码)。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序号 | 磋商项目商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3.响应情况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如需提供支撑材料的,应注明支撑材料在响应文件中的位置(页码)。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磋商项目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四、资格条件(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或与商务部分评审有关的资料(格式自定)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磋商项目名称:(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供应商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注: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资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承诺。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结束)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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