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灵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结核病防治宣传物品一批
项目编号:6202408130941567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唐艳霞 13977310314
报价起止时间:2024-08-13 10:51 - 2024-08-16 10:51
采购单位:灵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供应商规模要求: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结核病宣传车贴
核心参数要求:
采购目录: 其他印刷服务; 参数要求:PP复合防水材质,规格约250cm*25cm。;
次要参数要求:500张
20000.00
-
结核病进村入户宣传折页
核心参数要求:
采购目录: 其他印刷服务; 参数要求:材质≥200克铜版纸,规格≥21cm*28.5cm,每50张一扎,20扎一件。;
次要参数要求:40000张
20000.00
-
结核病宣传环保袋
核心参数要求:
采购目录: 其他印刷服务; 参数要求:规格约32cm*37cm*10cm,约110g无纺布,袋面印宣传内容。;
次要参数要求:5000个
17500.00
-
结核病宣传海报
核心参数要求:
采购目录: 其他印刷服务; 参数要求:材质≥200克铜版纸,规格约84cm*57cm。;
次要参数要求:500张
7500.00
-
买家留言:各位供应商:1、请详细阅读采购需求附件的商务要求,符合条件再投标,否则视为恶意竞标。2、付款方式:验收所有货物之后,采购人收到灵川县财政局拨付支付资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无法确定具体付款时间)
附件: 商务要求读本.docx
响应附件要求:符合采购需求附件要求的相关文件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市 灵川县 灵川镇 八里街八里七路45号灵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结核病防治宣传印刷品
1.印刷内容为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结核病进村入户宣传折页、结核病宣传车贴、结核病宣传环保袋、结核病宣传海报)。①印刷内容由各供应商自行提供,内容中不得有错词、错字。若存在错词、错字等影响使用,采购方有权要求做退货处理(中标供应商应在退货后7个工作日内重新完成制作并交付使用)。②文字、图片等所有内容要保证科学有效,不得损害、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若损害、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的,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合同签订: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3.交付时间:①签订合同后 2个工作日内送设计文稿给采购方(中标供应商按照结核病防治基本知识和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两大主题设计出两个制作方案,第一方案是综合两大题;第二方案是前部分为基本知识后部分为核心知识,两方案供采购方选择)。②中标供应商需在双方确定设计文稿后的 2个工作日内按照确定的设计方案递交样品货物,并经采购方认可后 7个工作日内交付全部货物。③中标供应商逾期递交方案的或无法正常交付影响采购方使用的,采购方可作为废标处理,并将依法向政采云平台举报,上报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予以禁止报价、扣除诚信分等处罚。 4.交付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5.报价应包含设计、制作、排版、内容审核、文字校对、送货下货、运费、税费、材料费、印刷费等相关费用。 6.供应商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和交货时间,不得擅自拖延。以上需求必须满足,否则中标无效。 7.验收标准:标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货,标的(含包装)完整、完好,与投标承诺的产品(制造商、品牌、规格型号等)一致,标的无明显瑕疵、无损坏,装箱清单;标的的技术指标与中标人的投标承诺一致或更高,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及中标人投标承诺,视为验收合格。标的不符合上述情形的,采购人在验收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提出,中标人应自收到采购人书面异议后七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 8.付款方式:验收所有货物之后,采购人收到灵川县财政局拨付支付资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9.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陆万伍仟元整(¥65000.00),投标报价超采购预算的或分项报价超单价控制价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10.采购标的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