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ycg-2019120301642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CS-201912030164-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文家市镇人民政府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捷力洲有害生物防制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2019年文家市镇松材线虫病防治清理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191203016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2019年文家市镇松材线虫病防治清理项目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对感病枯死松树进行清理和处置。 1 350000
 合计金额小写: 350000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伍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防治服务费的价格

序号

防控方式

计量单位

单价(元)

数量

1

枯死松树集中清理、烧毁

100

按实际砍伐株数计算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19-12-23 —— 2020-03-22

3.2 履行地点:浏阳市文家市镇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时间全面完成作业任务
服务地点:文家市镇。
服务方式:根据采购人及招标文件需求提供松材线虫病防治清理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要求完成整个清理除治施工作业,经浏阳市林业局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清除病虫害树木验收合格数量结算。

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的第一个年度末(农历年末),支付合同金额的30%,交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第二个年度(或完成审计后)支付剩余工程款。

4.2 收款账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风路支行(湖南捷力洲有害生物防制有限公司:368170100100126211)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凡打号标的病害树木全部按要求伐除、清理,对伐桩进行全面除害处理。伐桩高度均低于5厘米,所有伐桩施药处置率和处置合格率均达到100%。

枯死松木除治技术要求与标准:

1)“一查”,查清枯死松树的数量、地点并认真登记到乡镇、村、组、小班(或小地名),将所有需要采伐的枯死松木编号,依号除治,防止漏伐;

2)“二砍”,即:将枯死松树砍除,树蔸保留不超过5厘米;

3)“三清”,即:将砍伐的枯死松树树干及1厘米以上的枝条全部清理干净就近集中进行除害处理;

4)“四碎/烧”,即:将清理的枯死松木主干及1厘米以上的枝条全部转移至固定场地进行粉碎(削片)处理,处理后的颗粒物最大粒径不超过1cm(削片厚度不超过0.6cm);不便于下山转运的山场区域,选择安全适宜的地点作为集中焚烧点,做好森林火灾防范措施,做到“火不离人、人走火灭”,并及时清理现场;

5)“五包”,即:在伐桩上施放1-2粒磷化铝(放磷化铝时,施药人需注意安全,配带口罩和手套,以防药物中毒)后用0.8mm厚的整张塑料薄膜全部包住树桩;

6)“六捆”,即:用细绳将整张塑料薄膜捆紧于树蔸;

7)“七埋”,即:在包好塑料的伐桩上培土30厘米以上;

8)“八标”,即:在熏蒸薄膜土堆上设置带有编号的警示标牌,要注明剧毒标示,防止人为破坏及人畜中毒。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乙方严格按照作业要求施工,经浏阳市林业局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清除病虫害树木验收合格数量结算。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对乙方技术指导,履行对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指导、检査。

2、负责对乙方在施工环境中遇到的困难进行协调和处理。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组建施工专业队,要求队员年龄在25-55周岁,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伐木经验。队员如出现因身体原因发生意外事件,由乙方责。

2、为伐木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供保单复印件交采购人审查。

3、严格按照采购人制定的作业要求和有关技术操作规程施工;凡打号标的病害树木全部按要求伐除、清理,对伐桩进行全面除害处理。伐桩高度均低于5厘米,所有伐桩施药处置率和处置合格率均达到100%。

4、自备伐木工具和工人食宿,费用自理。

5、承担施工作业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包括工人的人身安全、药品使用安全、森林防火安全及其它安全责任。

6、在市森防站、镇林业站技术人员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施工作业,按照要求实施伐除,不得乱砍滥伐。

7、木料运输车辆必须车况良好、手续齐全。

8、伐除的木料、枝梢、木屑等必须全部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集中烧毁。

9、掌握好施工进度,确保按时完成除治作业任务。

7.违约责任

若我单位未通过浏阳市林业局验收,直接按照采购人处罚规定执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字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服务内容:松材线虫病病害木、疑似病害木的伐除、粉碎,枝叶梢头木屑(1厘米)的清理、烧毁,伐桩施药防治。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份,采购代理机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市文家市镇创业大道东路24号 地址: 芙蓉北路凤亭社区网船班小区6栋南
法定代理人: 张继龙 法定代理人: 陈浇洲
委托代理人: 黎定凤 委托代理人: 杨健武
电话: 0731-83768037 电话: 0731-85772208
传真: 0731-8376866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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