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服务费的价格
序号
防控方式
计量单位
单价(元)
数量
1
枯死松树集中清理、烧毁
株
100
按实际砍伐株数计算
按要求完成整个清理除治施工作业,经浏阳市林业局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清除病虫害树木验收合格数量结算。
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的第一个年度末(农历年末),支付合同金额的30%,交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第二个年度(或完成审计后)支付剩余工程款。
凡打号标的病害树木全部按要求伐除、清理,对伐桩进行全面除害处理。伐桩高度均低于5厘米,所有伐桩施药处置率和处置合格率均达到100%。
枯死松木除治技术要求与标准:
(1)“一查”,查清枯死松树的数量、地点并认真登记到乡镇、村、组、小班(或小地名),将所有需要采伐的枯死松木编号,依号除治,防止漏伐;
(2)“二砍”,即:将枯死松树砍除,树蔸保留不超过5厘米;
(3)“三清”,即:将砍伐的枯死松树树干及1厘米以上的枝条全部清理干净就近集中进行除害处理;
(4)“四碎/烧”,即:将清理的枯死松木主干及1厘米以上的枝条全部转移至固定场地进行粉碎(削片)处理,处理后的颗粒物最大粒径不超过1cm(削片厚度不超过0.6cm);不便于下山转运的山场区域,选择安全适宜的地点作为集中焚烧点,做好森林火灾防范措施,做到“火不离人、人走火灭”,并及时清理现场;
(5)“五包”,即:在伐桩上施放1-2粒磷化铝(放磷化铝时,施药人需注意安全,配带口罩和手套,以防药物中毒)后用0.8mm厚的整张塑料薄膜全部包住树桩;
(6)“六捆”,即:用细绳将整张塑料薄膜捆紧于树蔸;
(7)“七埋”,即:在包好塑料的伐桩上培土30厘米以上;
(8)“八标”,即:在熏蒸薄膜土堆上设置带有编号的警示标牌,要注明剧毒标示,防止人为破坏及人畜中毒。
乙方严格按照作业要求施工,经浏阳市林业局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清除病虫害树木验收合格数量结算。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对乙方技术指导,履行对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指导、检査。
2、负责对乙方在施工环境中遇到的困难进行协调和处理。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组建施工专业队,要求队员年龄在25-55周岁,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伐木经验。队员如出现因身体原因发生意外事件,由乙方责。
2、为伐木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供保单复印件交采购人审查。
3、严格按照采购人制定的作业要求和有关技术操作规程施工;凡打号标的病害树木全部按要求伐除、清理,对伐桩进行全面除害处理。伐桩高度均低于5厘米,所有伐桩施药处置率和处置合格率均达到100%。
4、自备伐木工具和工人食宿,费用自理。
5、承担施工作业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包括工人的人身安全、药品使用安全、森林防火安全及其它安全责任。
6、在市森防站、镇林业站技术人员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施工作业,按照要求实施伐除,不得乱砍滥伐。
7、木料运输车辆必须车况良好、手续齐全。
8、伐除的木料、枝梢、木屑等必须全部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集中烧毁。
9、掌握好施工进度,确保按时完成除治作业任务。
若我单位未通过浏阳市林业局验收,直接按照采购人处罚规定执行
服务内容:松材线虫病病害木、疑似病害木的伐除、粉碎,枝叶梢头木屑(1厘米)的清理、烧毁,伐桩施药防治。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一份,供应商执一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