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铂铑10-铂热电偶工作基准装置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金额
9.9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05/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95万元
招标公司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招标联系人王在旗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小姐0592-2280599
中标公司厦门杰晟科技有限公司9.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铂铑10-铂热电偶工作基准装置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铂铑10-铂热电偶工作基准装置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200]XC[GK]2021007-1)
二、项目名称: 铂铑10-铂热电偶工作基准装置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200]XC[GK]2021007-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厦门杰晟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市湖里区悦华路215号综合楼2楼C1单元 | 995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200]XC[GK]2021007-1 包1
厦门杰晟科技有限公司:
货物类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1-1 | A02120201 温度计量标准器具 |
温度计量标准器具 | NIM | S | 1(项) | 99500 | 995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王在旗 (包1) |
评审专家: | 李鹤宾,谢荣珍,黄继贤,黄河清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本项目所涉及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费率:(0,100]万元×1.50%;(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1000,5000]万元×0.5%。 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行:兴业银行莲花支行,开户名: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29470100100174296。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592-2280599。 邮箱:xm2200189@163.com。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200]XC[GK]2021007-1 包1 :1492.5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170号四楼
联系方式:18905921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6号之一3层
联系方式:0592-2200189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周琼
电 话:0592-2200189
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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