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计划-车号自动识别设备配件等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tjczj2025k-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991-792063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2025年度计划-车号自动识别设备配件等

项目编号:WTJCZJ2025K-001

包件及拟成交人: 

包件号

项目名称

拟成交人

1

2025年度计划-车号自动识别设备配件等

 

新疆嘉乐科技有限公司

2

郑州智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

新疆荣德邦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4

新疆宏升商贸有限公司

5

新疆荣德邦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6

乌鲁木齐鼎力华扬机电有限公司

7

新疆金奥瑞科技有限公司

8

新疆荣德邦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9

新疆荣德邦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0

乌鲁木齐东圣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1、公示期自20241017日至2024102018时止。

2、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3、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643号(原铁路科学技术研究所)

电话:0991-7920639    电子邮件:wtjzbb10@126.com

4异议人提起异议提交异议函(格式见附件),异议函件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申请)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41017


附件

物资采购异议函(格式)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本人)于        日在参加贵公司举办的物资采购活动中(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标段及物资),认为采购结果中存在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国铁集团、集团公司管理相关规定的问题,现就相关事项提出异议,内容如下:

异议事项基本事实:                               

事实依据:                                       

异议请求及主张:                                 

异议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效联系方式)

授权代表人:(姓名、工作单位、有效联系方式)

(备注:营业执照、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另附)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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