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共承德市双桥区委宣传部本级双桥新闻单一来源采购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130800202201528001001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公司中共承德市双桥区委宣传部本级
招标联系人秦晶晶
招标代理机构双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肖春阳0314-2561892
中标公司承德广播电视台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共承德市双桥区委宣传部本级双桥新闻单一来源采购中标公告 |
发布时间: 2022-10-12 |
一、项目编号: ZC130800202201528001001 二、项目名称: 双桥新闻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明智、杨俊红、秦晶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共承德市双桥区委宣传部本级 地址 : 承德市双桥区 联系方式: 秦晶晶 0314-2051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双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 承德市双桥区下营房鸿福嘉礼小区双桥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方式 : 肖春阳 0314-25618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肖春阳 电话: 0314-2561892 十、附件 |
发布时间: 2022-10-12 地域: 承德市双桥区 采购人: 中共承德市双桥区委宣传部本级
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承德广播电视台 | 双桥新闻 | null | 1499900 |
附件下载:
中共承德市双桥区委宣传部双桥新闻单一来源
中共承德市双桥区委宣传部双桥新闻单一来源
采购文件目录二○二二年九月双桥区政府采购中心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双桥区政府采购
项目编号: | ZC130800202201528001001 |
项目名称: | 中共承德市双桥区委宣传部双桥新闻单一来源 |
第一部分协商邀请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四部分采购项目要求第三部分合同条款第二部分协商须知第一部分协商邀请
A说明第二部分协商须知项目编号:ZC130800202201528001001项目名称:中共承德市双桥区委宣传部双桥新闻单一来源受采购人委托,双桥区政府采购中心拟对本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投标。
采购人名称 | 中共承德市双桥区委宣传部 | |||
采购人地址 | 承德市双桥区 |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秦晶晶 | 联系方式(质疑受理电话) | 0314-2051591 |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双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承德市双桥区下营房鸿福嘉礼小区双桥区行政审批局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肖春阳 | 联系方式 | 0314-2561892 |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评标方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
采购内容 | 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采购用途 | 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
项目实施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预算金额 | 1500000.00元 | |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 承德广播电视台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的规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单一来源文件获取方式 |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 | |||
单一来源文件获取时间 | 2022年9月28日8时30分至2022年 9月30 日17时30分 |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10 月 11日9时30分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0 月11 日9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153-1号)网上开标 | |||
其他补充事宜 | 1、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采用数据电子形式,投标人的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签字或印章均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供应商需办理数字证书CA秘钥并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在线参与投标活动。2、办理CA秘钥(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可在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中选择办理(排名不分前后),办理CA咨询电话如下: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13832326174 | |||
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 | |||
本公告发布媒体 |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province/)、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 |
(2)附件20:承诺函(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委托书);2.1供应商开标时须提供下列资料由采购人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资料,以上传电子文件为准,取消原件评审)2.合格的供应商1.1本单一来源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1.适用范围
3.投标费用的承担2.4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2.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承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承财采[2020]22号)要求,在评标前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河北)”(http://xy.hebe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被执行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和证据截图存档,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2根据财库[2019]9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1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6根据(财库【2011】181号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4.5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4.4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商用密码相关资质;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产品。4.3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2015〕16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中标或成交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2019第16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3)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无法认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注:(1)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8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4.7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政务信息系统: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和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务部门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各类信息系统,包括执行政务信息处理的计算机、软件和外围设备等货物和服务。4.10根据财库〔2017〕21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政务信息系统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采用竞争性磋商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外,政务信息系统采购货物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应当为30%;采购服务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应当为10%。无法确定项目属于货物或服务的,由采购人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项目属性。证据留存:查询时如发现供应商信用记录不实或发现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则将查询结果页面下载打印,作为证据留存,同时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9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信用信息查询起始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2)协商须知;(1)协商邀请5.1“单一来源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的情况,以及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单一来源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5.“单一来源文件”的构成B单一来源文件说明政务部门:是指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级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其直属各部门(单位)。
6.2单一来源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的内容均以最后的更正公告为准;6.1采购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单一来源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单一来源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已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再逐个电话通知。6.“单一来源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暂停(5)响应文件格式。(4)采购项目要求;(3)合同条款;
8.“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单一来源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7.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单一来源文件”的所有内容,按“单一来源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未实质响应“单一来源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7.要求C响应文件的编写6.4采购项目如因质疑或投诉需暂停的,采购中心将暂停公告发布在本项目采购公告的媒体上,采购中心不再电话另行通知。6.3采购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已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10.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明货物的单价和总价。10.1货物、服务的报价为承德工地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元)。10.报价9.2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必须标明投标总价大写金额及小写金额,“开标一览表”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9.1供应商应按“单一来源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制作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格式
12.1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2.保证金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单一来源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所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和其它技术服务的义务。11.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1.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10.3报价必须是唯一的,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12.3未成交供应商的单一来源保证金,在成交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供应商提供的账户资料予以无息退还。银行联系电话:0314-7980565。账号:登录投标交易系统,在【投标保证金】确认界面查看本项目账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九华山支行户名: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含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2.5.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2.5.3除因不可抗力或单一来源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2.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2.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2.5下列情况之一发生,保证金不予退还:12.4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本采购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采购人出具的保证金退还证明及账户资料办理退还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TBJ)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完成后必须点击“确认签名”。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14.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D响应文件的递交13.1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天。13.投标有效期12.5.5单一来源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开标E开标和评标采购中心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16.迟交的“响应文件”如遇到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等系统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010-86483801。15.“响应文件”的技术支持
18.2评审时,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接受询问。18.1政府采购中心将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采购小组,采购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18.采购小组17.3开标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网上开标不依此执行)。17.2开标时,供应商须由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书)参加,并签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网上开标不依此执行)。17.1政府采购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20.响应文件的澄清19.4采购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19.3采购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响应文件”以外的证据。19.2采购小组将确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对“单一来源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单一来源文件中已明确的以单一来源文件为准,未明确的以采购小组认定为准)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符合“单一来源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单一来源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19.1开标后,采购小组将组织审查“响应文件”。19.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1.1在单一来源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单一来源采购活动:21.终止单一来源采购活动、无效标判定办法:20.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作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1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采购小组有权向供应商提出质疑,并请供应商澄清其投标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政府采购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4)报价超过单一来源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不具备单一来源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照单一来源文件的规定提交保证金的;21.2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2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2.质疑(8)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7)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6)对大部分复制单一来源文件技术参数,主要产品(设备)不提供详细技术指标或性能说明(产品说明书)或官方网站技术部分网址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2.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接收以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质疑函。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2.5采购人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2.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3.1.3技术审查。采购小组成员将对合格响应文件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供应商根据响应文件介绍方案情况,合格的响应文件进入评标环节。23.1.2符合性检查。采购小组依据单一来源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单一来源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单一来源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3.1.1资格性审查。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文件的规定,对单一来源文件中规定的特殊资格要求进行审查,不符合单一来源文件资格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23.1评审程序:23.评审程序和方法22.6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予受理。
23.成交结果通知F授予合同在低于采购预算价格的基础上,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为成交供应商。23.2成交原则协商结束,参加单一来源的供应商在确认质量和服务标准后(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署),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供应商最终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投标无效。23.1.4价格谈判。在单一来源采购过程中,采购小组就采购内容与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配置、服务、合同等多方面的协商,最终形成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
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单一来源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签订合同24.1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根据评标的情况,对方案及“采购货物一览表”中列明的货物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增加的金额不能超过合同金额的10%。24.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23.2《成交结果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23.1评审结束后,由政府采购中心签发《成交结果通知书》。本成交结果将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其它媒体转载无效。
3.1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第三部分合同条款(供参考)25.5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书,并与政府采购合同及其他采购文件一并存档。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25.4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在合同中约定,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25.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5.2“单一来源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1、对于本合同有关的《单一文件》以及本合同条款,乙方已认真阅读和分析;对合同内容不存在误解;如有不利后果,自愿放弃因自己工作失误或存在误解之抗辩。第二条乙方声明条款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结合本采购项目之单一文件,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乙方(卖方):甲方(买方):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2、项目及《单一文件》编号:1、项目名称:第三条采购项目招投标情况3、乙方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的优于《单一文件》中的“用户要求”或“商务要求”所设定的质量或技术之标准、指标、参数、标值、性能、环保与节能标准、附件或赠与、技术或信息服务与支持、售后服务以及其他任何优厚条件之表示,即使在本合同中没有相应的文字体现或表述,或即使未经甲方签字,亦应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合同总价,与乙方的投标报价相同,且均为含税价;因漏报、少报项目价款或费用,均视为已全部包含于本合同总价内。如有争议,必须按不利于乙方进行解释并据此执行。
(1)与之相一致的用户手册、说明书、维护手册、电路图等技术资料或有形物品;2、本合同所称“货物”,除上述第1款所列货物(含附件配置)之外,还包括下述各项:1、货物基本情况(列表不能全面载明的,另见附件:《合同货物清单》)。第四条合同标的(货物)与合同价格构成4、投标中标联合体成员:(1);(2)。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厂商名称 | 产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附件配置(配件、工具等) | 单价 | 小计价(元) |
合同总价(大写): 人民币 元整(¥ 元) |
(2)对于进口货物,则还包括由海关征收或代征的增值税与关税等一切税种或税项下的税款、海关报关清关各环节上发生的一切手续或代理费用;(1)合同项下的货物之所有权与风险正式转移甲方之前发生的在生产、流通、服务、货物交付等环节上的全部成本、各税种或税项下的税款,以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测、技术指导与培训或咨询、保险、商检、卫生检验检疫、非因甲方过错原因发生于海关或商检或检疫或检测以及运输至本合同指定地点等环节上发生的滞留费用、保管费、运输费用、罚款等);3、“合同总价”,是指并包括:(4)于甲方预付了合同货款之情形,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的用于办理本合同财务结算所必备的合法有效、与本合同货物价款相一致的发票和相应的单证资料。(3)乙方应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商检、技术咨询与培训、维修保养及其他有关售后服务等事项);(2)支持该设备正常运行的配套性知识产权物品(如软件或程序支持信息);
(1)《单一文件》中的“用户要求”或“商务要求”所设定的质量标准和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对此作出的陈述或“响应”,或者在非以招投标方式订立本合同情形下在单一报价文件中所确定的标准。凡乙方单方面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的优于《单一文件》所设定的质量标准、技术指标或参数、性能、环保或节能标准、赠与、附件、技术或信息服务与支持、售后服务以及其他任何优厚条件之陈述或意思表示,一旦与《单一文件》设定的标准发生冲突,则按照“就优不就劣”的有利于甲方的原则进行解释与执行。3、前两款中的“约定的标准”,是指:2、在既无约定的标准,亦无国家标准时,则按行业标准执行;无行业标准的,按商业惯例。1、乙方交付的货物之质量、技术、环保、安全、卫生等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家标准为本合同执行的最低标准。但是,本合同约定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必须按该约定的标准执行,即使交付的货物符合国家标准,但不符合该约定标准,仍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五条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3)因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而可能发生的费用,但是,本合同另有特别约定的收费(例如第九条约定的免费保修期满后的服务和零部件更换)除外。
第六条货物所有权和风险转移(2)包装箱及每一附件应注明货物名称、型号、件数、附件品名与数量,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说明书、使用说明书或用户手册、质检合格证书、商检证明等。(1)乙方应采取防潮、防雨、防冻、防锈、防盗、防火等相应安全措施对货物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在正常作业和装卸条件下安全无损地到达合同指定地点。5、包装和运输:4、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原厂正品。(2)在招投标过程中属于乙方送交了经甲方确认的货物样板的(甲乙双方共同签署《货物样板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板),此样板即为验收标准,但实际交付的货物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第七条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5、在验收环节上,如果双方发生货物质量争议而需要进行鉴定或仲裁,于此期间,货物由甲方保管,风险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承担相应的协助义务。4、在“初步验收”手续办理完毕之前,即使货物已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或安装场所,货物所有权与风险均不转移至甲方,甲方亦不负货物保管责任。3、货物未经初步验收或者未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擅自使用,则该被擅自使用的货物视为已业经甲方初步验收。被擅自使用的货物之所有权和风险,分别按本条第1款和第2款处理。若甲方急需使用部分货物,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补充协议为之。2、合同项下的货物自办理了“初步验收”手续之时起,货物丢失或被人为毁损之风险从乙方转移至甲方。但任何非人为毁损、灭失之风险,包括因货物自身质量或其自身物理、化学等自然特性而发生的风险,仍由乙方承担。1、除另有特别约定外,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在办理了“初步验收”手续之时,货物所有权即转移至甲方且不以是否付款为必要条件。某项货物或部分货物办理了“初步验收”手续,仅该项货物或该部分货物所有权转移。
(1)乙方应将货物安装于甲方指定的地点或场所:。5、安装要求如下:4、交货方式:由乙方免费送货上门;需要安装的,应安装到位;需调试的,应调试完毕。需要技术培训的,应当在货物实际交付之日起5天内完成技术培训。3、上述第1款、第2款所列之配件、附属工具、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等,为本合同所称“货物”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迟延交付或未交付,则视为逾期交货或未交货,应依约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2、交货时应将与货物配套的用户手册、说明书、厂合格证明、电路图、软件或程序系统等技术资料一并交付给甲方。1、交货时间与地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个日历天内,将标的物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需安装的,为指定的安装场所)。具体地点为。
1、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个工作日内,乙方须通知并且组织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机构)共同对货物数量、型号、外观标识、包装、配套附件、各种技术资料文件等进行清点、检查或初步验收;需要安装、调试的,应当安装、调试完毕后的5个工作日内,会同甲方共同对货物数量、质量、外观、包装、品种、配套附件、各种技术资料文件等进行初步验收。调试、安装不符合质量或技术标准的,乙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有关《初步验收报告》的出具和试用期的起算均应作相应顺延。第八条货物验收(5)。(4)货物如系成套设备,由应另行签订《成套设备安装合同》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3)乙方应当派遣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并且应按图施工。对乙方工作人员在安装、调试、交付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2)乙方应按图施工,并且不得对甲方的既存权利造成损害;
7、如因质量发生争议,由各方共同委托承德市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如该部门因受专业或技术等原因所限而不能办理的,则共同委托其他专门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其鉴定结论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6、试用期内如果货物存在非甲方人为毁损原因而导致的不能正常使用,则该货物之试用期的起算时间应以该质量或技术问题被乙方完全解决之时重新起算,亦即该货物之试用期应顺延。如不能正常使用系甲方人为毁损原因导致,则不影响试用期限。5、于试用期届满之次日(工作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要求确认货物试用期满、质量合格之书面申请。甲方应当在收到该书面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复核并确认完毕――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则在先前签发的《初步验收报告》中作出“全部货物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或“试用期间使用正常”之类的批注;不符合的,须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且可以在原《初步验收报告》作出相应的批注或提出相应的要求。4、乙方则应给予甲方30个日历天的货物试用期,试用期自签发《初步验收报告》的当天起算。试用期内乙方未收到来自甲方的修理、修复、复检、重新安装、重新调试等请求或者质量异议的,则视货物质量合格。如果试用期内发生非甲方人为毁损原因所致的质量问题,则试用期起算时间应以该质量问题得到解决之日重新起算,且合同项下的货物验收合格之时间点应整体顺延。3、《初步验收报告》之出具必须以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初步验收完毕为条件。对于分批或分项或分期履行交货的,甲方可以作分批或分项或分期之初步验收,但仅出具分批或分项或分期之初步验收书面文件,而此种情形下的《初步验收报告》之签发时间应于最后一批(项或期)货物初步验收完毕之时,并据此作为全部货物试用期的起算时间――除非另有约定。2、货物全部交付给甲方时各方共同对货物经过初步验收后,如果货物或其安装、调试、检测、运行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签发书面的《初步验收报告》,但是,该《初步验收报告》之签署并不代表货物质量完全合格。
2、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诺全额免费包维修、包更换或退换、包安装、包调试、包正常运行;如确属甲方人为原因损坏,亦须无条件维修、更换或退换、安装、调试并确保正常运行,但甲方应给予合理费用。1、质量保修和售后服务期限:第九条质量保修和售后服务9、如果甲方未及时参与乙方组织的验收工作,乙方应当再次以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仍拒不参加验收,应视质量合格且甲方拒收货物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4款承担违约责任。8、验收标准:无论各方自行组织验收,还是共同委托验收,抑或于仲裁或诉讼情形,验收标准须以本合同中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条款为根据。
序号 | 货物名称 | 免费保修期(自签发《初步验收报告》之日起算) | 有偿保修服务期(自免费质量保修期届满日之次日起算) |
1、本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解除。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中止、解除第十条合同款支付4、无论于免费保修期内还是有偿保修服务期内,乙方保证在接到故障电话后的小时内响应甲方或甲方所属部门的要求,小时内派员上门现场维护并在小时内排除故障修复使用;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修复解决,则提供相同功能档次的货物设备作为代替使用,以确保货物设备能够满足甲方正常的教学工作。3、有偿保修服务期内而需要维修或维护的,乙方仍应按本条约定的时间派员检查与维修,并确保优质服务和质量合格且能正常运行。有关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给予最优惠价格。
(4)其他符合法律规定或符合本合同其它约定情形的。(3)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权利瑕疵担保约定的;(2)乙方擅自对本合同约定的货物进行替代的;(1)逾期三十天仍未交齐货物的;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2、对货物的增加或减少,双方可以另行订立补充合同。但是,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累计不得超过本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否则,超过部分无效。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4)其他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3)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而经其书面催告且在催告期届满甲方不作答复的;(2)无正当理由,拒绝收受货物而经其书面催告且在催告期届满甲方不作答复的;(1)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货物而经其书面催告且在催告期届满甲方不作答复的;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情势变更5、如对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存有异议并因此发生纠纷,应提交仲裁机构解决,并以仲裁裁决为准。但双方或本合同三方因该不可抗力争议而进行的仲裁或诉讼程序,不影响本合同的可履行性。4、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未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而致损失扩大者,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2、任何一方对于因不可抗力而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如果因一方违约而致合同履行延期并在延期阶段遭遇不可抗力的,则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其免除履行责任、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1、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将事件情况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本合同有关事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以避免对方损失的扩大,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地市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证明文件,并以书面报告说明该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的事因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三的违约金。3、本条第1款和第2款关于违约金和赔偿金计算方法之约定,为总则性条款,其均适用于各种情形下的违约和损害赔偿责任之计算。2、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应赔偿实际损失。该“实际损失”包括利息、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用、律师费、差旅费、邮件费、公告费、鉴定和调查取证费用)以及财产性行政处罚等。1、本合同项下的各种货物,即使在使用功能上不存在任何相互关联性,亦应视为整体货物;违约迟延交付的那一部分货物,即使对本合同中的其他标的物之安装、验收、使用等不构成任何影响,亦应按合同总价作为计算违约金的基数。第十四条违约责任因情势变更导致履行本合同的基础发生改变,由当事人协商变更;无法协商一致的,受情势变更之不利影响一方,可以请求仲裁或诉讼解决,但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10、乙方擅自对本合同约定的货物进行替代的,视甲方交付不能,甲方除了有权解除合同外,同时有权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的标准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9、乙方保证其出售的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无任何权利瑕疵,包括货物在所有权、知识产权、许可销售权等方面的权利瑕疵。如果任何第三人被仲裁机构裁决或被法院判决有权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货物主张权利,或货物被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查处、查封、罚没,乙方除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另行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8、乙方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义务,且经甲方书面催告后,拒不履行的,甲方有权扣除质保金;无质保金可扣除或质保金已被甲方扣除了的,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支付违约金。7、乙方超过三十天仍未交齐货物,或者因质量验收迟延而应视为逾期交货的,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能交齐货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该解除效果不影响违约金之支付。6、乙方逾期交齐货物,或者因质量验收迟延而应视为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至交齐货物之日止。5、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额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就本合同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其他成员必须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授权委托书》。1、乙方如果与他人对本采购项目联合投标中标,则乙方可以代表联合体签订并全面履行本合同。第十五条联合投标与连带责任12、上述各项违约责任条款,属于《合同法》中的清算条款,故合同之变更、中止或解除不影响据此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11、在甲方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乙方拒绝签订正式书面合同的,甲方有权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要求支付违约金。
第十八条补充协议因本合同之成立与效力、履行、解释、票据等而发生的所有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七条法律适用对本合同的解释,除了适用《合同法》规定的文义解释、目的解释、历史(订约过程)解释、体系解释、善意解释等规则外,如果对本合同的内容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合理解释,则按最有利于甲方的原则进行解释并据此执行。第十六条合同解释4、上述连带责任是不享有先诉抗辩权的连带责任,且责任范围包括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及其相关的利息、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用、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用)、因乙方过错所致财产性行政处罚,以及合同变更、解除、终止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1、遇有合同争议或异议情形,均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和通讯,应当用书面形式,且均自其送达时生效。第十二条通知因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应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本合同的双方或三方均同意将争议(包括票据法上的争议)提交给承德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解决。仲裁程序,适用该会的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第十九条争议解决方式2、补充协议包括承诺书、会议纪要、备忘录、往来函件等,但均应以书面形式为之。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另行签订书面形式的补充协议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关条款的内容相冲突者,视为对该条款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第二十二条合同文本2、乙方作为联合体之代表人,一旦签字,本合同的效力即及于联合体内的全部成员。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行生效。签字日期互异的,以后签日期为生效日。第二十一条合同生效与效力3、一方当事人变更本合同中列明的通知或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开户银行或帐号的,应自其变更之日起10日内,将新的地址或法定代表人或开户银行、帐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未通知或迟延通知对方而由此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关责任。2、无论双方关系好坏程度如何,任何一方均不得拒绝签收来自对方的说明函、澄清函、通知书、异议书、催告函、法律意见书等往来文件。
1、有关技术培训或咨询服务的约定:第二十四条其它约定的事项1、有关补充协议,经双方审定的各种图纸、表格、数据以及技术资料、货物清单,以及乙方根据《单一文件》在投标时向甲方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货物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的授权文件、在承德正式登记的技术服务或售后服务机构资料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十三条合同构成各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政府采购中心、承德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各1份。
甲方: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经办人 | 经办人: |
电话: | 电话: |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
账号: | 账号: |
地址与邮政编码: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 地址与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
1、甲方以(政府采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根据甲方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实施的河北省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文)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乙方:甲方:3.2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元)。第二条合同金额3、服务地点:。自______年___月日至______年___月日止,共计天。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内容包括:。
详见附件三。第五条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详见附件二。第四条验收方及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一(可参考行业标准)。第三条服务质量标准为:
分期支付:按月支付等额的服务费.由甲方以单位资金转账支付方式付款。第七条付款方式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_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2%向乙方偿付违约金。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2%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_5%的违约金。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工程咨询单位交付的成果文件、资料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第十条保密条款第九条知识产权归属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办发〔2013〕96号、冀政办〔2014〕3号文件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其它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四条税费
1、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第十七条合同生效3、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2、双方不可撤销的责任与义务:1、谅解与备忘条款:第十六条补充条款
附件二:验收标准(打分办法)附件一:服务质量标准第十八条合同附件(签定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4、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订立地点:。
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盖章):附件三: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
附件1:设备明细单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银行帐号:开户行:开户名称:传真:传真:
附件2注:此表可根据需要扩充。设备明细单附件1附件2:设备验报告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价格 | 清单 | 备注 |
1、2、3、… | ||||||||
1、2、3、… | ||||||||
1、2、3、… | ||||||||
1、2、3、… |
第四部分采购项目要求2、本验收报告为支付货款、退还履约保证金主要依据。验收结账付款的有效凭证,经收货单位填写质检、验收意见并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1、验收执行标准: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双方确认的一切补充文件。承德市双桥区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项目编号 | ||||||||
合同签订时间 | 项目完成时间 | ||||||||
采购人名称 | 联系人 | 电话 | |||||||
供应商名称 | 联系人 | 电话 | |||||||
采购项目清单(可另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
采购项目清单(可另附) | |||||||||
采购项目清单(可另附) | 合计 | 大写: | |||||||
对照合同符合性检查验收情况 | 交货数量 | ||||||||
对照合同符合性检查验收情况 | 产品设备的技术参数、型号规格、和产地 | ||||||||
对照合同符合性检查验收情况 | 实现的功能、指标、效果或约定的验收标准 | ||||||||
对照合同符合性检查验收情况 | 技术培训与使用须知指引 | ||||||||
对照合同符合性检查验收情况 | 技术资料、售后服务资料等档案清点移交; | ||||||||
对项目整体实施质量、售后服务等综合验收结果:付款意见:同意按合同约定支付各期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参加验收人员签名(采购人):项目验收负责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为更好地在全市范围内准确及时报道双桥区各项特色亮点工作,经与承德广播电视台协商,将与承德广播电视台在新闻频道合作播出《双桥新闻》栏目,同时由承德电视台对我区融媒体中心制作手机APP电视台新闻进行全面的指导协作。此项合作工作统称为“双桥新闻”项目。二、项目初衷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的规定;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1500000.00元。投标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否则投标无效。
单一来源采购。因承德市区范围内,有且仅有承德广播电视台一家市级官方权威电视台,没有其他市级广播电视台作为备选,因此我区只能从承德广播电视台处进行节目的播出采购,因此,需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五、采购方式:承德广播电视台在公共频道设置《双桥新闻》专栏,并在承德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栏目时长为5分钟,含片头、片尾、节目导视近45秒。自2022年1月1日开始,《双桥新闻》栏目在承德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每晚20:47首播,每期节目首播1次,重播3次。每周一至周五播出时长5分钟的新闻节目,周六、周日为一周的要闻回顾。承德广播电视台设置《双桥新闻》栏目组,栏目组人员为9人,其中编导6人,主持人2人,分管总监1人,并为《双桥新闻》栏目增添摄像机2台非编设备2套。四、采购需求因双桥区一直没有电视台,不能及时有效开展各项新闻的电视宣传工作。经中共承德市双桥区委宣传部与承德广播电视台商议,于2014年合作开办《双桥新闻》电视专栏,就开播以来的情况看,《双桥新闻》栏目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随着双桥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承德电视台《双桥新闻》栏目的播出形式及内容已远远不能满足新的宣传需要和市民的收看需求。为有效拓展巩固宣传阵地、扩大新闻传播覆盖面和影响力,参照我省设区市核心区与所在地市电视台合作开设专栏新闻节目的成功范例,经中共承德市双桥区委宣传部与承德广播电视台协商,将《双桥新闻》的播出平台由经济生活频道调整至新闻频道,达到宣传力度更大、影响范围更广泛的目的。三、项目概况:
(4)开标一览表(3)投标函(2)响应文件目录(1)响应文件封面响应文件须提供以下几方面内容: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10)售后服务承诺(9)工作人员培训及管理(8)项目团队建设(7)商务、货物或服务方案偏离表(6)货物或服务方案描述(5)投标报价表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附件1:(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2)同类业绩及相关证明(11)资质证明文件
项 目 名 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开标日期: 年 月 日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响应文件份。根据贵方项目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为),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致:双桥区政府采购中心投标函附件2:
6.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协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其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4.其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60天。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单一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2.供应商将按单一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按单一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总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
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电话:传真:地址:邮编:7.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一览表附件3: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总价 | 大写: | 小写: |
对报价另需要说明的问题 | ||
对单一文件有无疑议 | ||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4、此表可根据招标文件调整内容。3、此表应经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2、投标总价应为以上各分项价格之和;注:1、所有价格应按“单一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报价到元;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章):4.1投标报价表(货物类)附件4:日期:年月日
单一总报价(大写) | ||||||||||
单一总报价(小写) | ||||||||||
设备部分 | ||||||||||
编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 | 配置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保修期 | 节能产品证书编号 | 节能产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
设备部分总价 | ||||||||||
其它部分 | ||||||||||
安装调试费 | ||||||||||
验收费 | ||||||||||
培训费 | ||||||||||
售后服务费 | ||||||||||
其它部分总价 |
4.2投标报价表(服务类)4、此表可根据单一文件调整内容。3、此表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2、投标总价应为各分项价格之和;注:1、所有价格应按“单一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报价单位到元;[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价报价备注1…………2………………………合计总价大写:合计总价小写: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价报价备注1…………2………………………合计总价大写:合计总价小写:[货币单位:人民币元]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章):
注:必须说明以下情况:附件5:货物或服务方案描述4、此表可根据单一文件调整内容。3、此表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2、投标总价应为各分项价格之和;注:1、所有价格应按“单一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报价单位到元;;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6.1:2、以上内容可用表格形式说明,也可用文字形式说明。1、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服务方案,其中涉及货物的应提供货物的详细技术参数、配置以及货物的性能、使用条件等资料;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 | 说明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物或服务)技术规格偏离表附件6.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注:投标方若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附件7:项目团队建设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注:投标方若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序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 | 说明 |
附件13:附件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附件11:同类业绩及相关证明附件10:资质证明文件附件9:售后服务承诺等附件8:工作人员培训及管理
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年龄:职务: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兹有同志为单位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单位办理的一切社会公务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双桥区政府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证明
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单位名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传真号码:电子信箱:电话号码:手机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兹委托我单位同志全权代表我单位参加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该同志提供的一切数据和资料及其投标报价,具有法律效力。双桥区政府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委托书附件14:
请注意!!!将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效在该框上。 |
传真号码:电子信箱:电话号码:手机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被委托人基本情况:
附件15: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单位名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请注意!!!将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效在该框上。 |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6: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中小企业声明函
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附件17: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 )小微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请填写下表内容: | |||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产品名称(品牌、型号) | 制造商 | 制造商企业类型 | 金额 |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合计 | |||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见《技术文件》第 至 页。 |
附件18:请供应商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未按要求填写,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请提供《清单》中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须为“小型”或“微型”。本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和注册商标、金额应与《报价明细表》一致。填报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若采购人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发现我单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单位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致:双桥区政府采购中心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我公司自愿参与贵中心组织的项目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如果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等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双桥区政府采购中心:双桥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附件19: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日期:
(六)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采购继续进行的或领取询价文件缴纳保证金后不投标导致废标的;(五)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询价、不按照询价文件和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四)向采购单位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三)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十二)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的;(十一)擅自或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约合同中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更换品牌、降低配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进行虚假验收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十)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九)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八)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的;(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十七)财政、监察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十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十五)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十四)开标后对采购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的;(十三)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提高维修配件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致(采购人名称):承诺函附件20:年月日法人代表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公司名称:(盖章)
承诺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特此承诺!上述我公司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如与承诺内容不符,我公司自愿接受任何处罚并承担相应损失。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现有我单位(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于年月日时分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对供应商资格规定的情形,我公司现作出如下承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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