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凉山冕宁分散式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
投资项目名称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发展凉山冕宁分散式风电项目EPC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发展凉山冕宁分散式风电项目EPC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内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企业自筹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内,风电场场区为山地,海拔高程在 2600m~3600m。场址中心点距离凉山州150公里,距离冕宁县城30公里。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从项目前期工作、涉及项目的各方协调工作、合规性手续办理及批复、压覆矿的手续办理及相关的赔偿、勘察设计、项目的施工准备、施工方的临时用地、项目征租地、林草地、地表附着物的清理赔偿以及手续办理,风电场工程施工、35kV外线工程及其相关手续办理和赔偿、涉网试验、对侧间隔改造及扩建、进场道路及检修道路、接入美姑黄茅埂风电场相关的设备监控系统、物资采购、调试、培训、施工协调、后期服务、并网发电、质监验收以及并网相关协议办理等。 本工程要求为交钥匙工程,工程总价包括为满足招标人要求或合同隐含要求的任何工作,以及合同虽未提及但为工程完成全容量并网、稳定、安全、合法合规和有效运营所需的所有工作和费用。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按照招标人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和协议要求设计、实施和完成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和因点位变化引起的各项工作。投标内容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满足国家各项规定、属地政府各项规定、行业各项规定、合同规定、合同附件规定、各类补充协议规定、四川省及地方政府及村委的要求和诉求以达到工程预期目的。 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项目总工期18个月。具体工期计划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按各自分工对应资质情况)必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A、B)的资质: A: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资质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满足即可)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有1个已并网的单项容量30MW或以上的风力发电电站EPC总承包工程业绩。[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②项目已完工证明或投运证明文件包括且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能源局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业主证明、投运证明、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书、电力质监并网通知书、并网验收(竣工)报告/意见单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并网发电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注:如投标人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承担的,则投标人一方须是该业绩的设计责任方或施工责任方,且须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 5.投标人已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的内容和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1家,且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作任务(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未设置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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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满足即可)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有1个已并网的单项容量30MW或以上的风力发电电站EPC总承包工程业绩。[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②项目已完工证明或投运证明文件包括且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能源局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业主证明、投运证明、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书、电力质监并网通知书、并网验收(竣工)报告/意见单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并网发电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注:如投标人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承担的,则投标人一方须是该业绩的设计责任方或施工责任方,且须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10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23日 17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30日 9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30日 9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9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37851065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8楼808室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林工 | 联系电话 | 020-37608020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 联系电话 | 020-3785089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