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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2/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船舶保险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HW2022-CB001
船舶保险采购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船舶保险采购项目
1.2 招标人: 江苏苏港航务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海服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1.3 资金落实情况: 企业自筹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江苏苏港航务工程有限公司所属船舶保险 (附参保船舶基本信息表)
2.2 最高投标限价:
2.2.1 所有船舶累计保费95万元以内;
2.2.2最低免赔额不高于:内河船舶每次事故1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按高者为准,全损为损失金额的10%;海船3万元或损失金额10%,两者按高者为准,全损为损失金额的20%。
2.3 保险期限: 2023年1月1日0时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
2.4 采购技术要求: 采购2023年度江苏苏港航务工程有限公司所属《参保船舶基本信息表》中的船舶保险,其中内河船舶采购“沿海内河船舶保险,1/4碰擦、触碰责任,螺旋桨、锚、锚链、舵及子船单独损失险”;沿海、近海船舶采购“船舶一切险,船舶污染责任险”。
2.4.1对未列入《参保船舶基本信息表》的2023年公司新增船舶依照同类型船舶保险费率和最低免赔额参保。
2.4.2特别约定:沿海、近海船舶险主险为船舶一切险;其中特别约定:“保险船舶从事拖带或救助服务时,如发生保险责任事故,保险人负责赔偿。保险船舶与他船(非港口或沿海使用的小船)在海上直接装卸货物,包括驶近、靠拢和离开时,如发生保险责任事故,保险人负责赔偿。”
在合同中还需载明以下约定
(1)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合同项下保险标的为定值保险,投保时约定并于保单中载明的价值即为标的定值金额。约定为定值保险的标的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时,保险人同意按照以下方式予以赔偿:
① 发生部分损失时,以新换旧均不扣减;
② 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时,按照确定的定值金额进行赔偿。
(2)关于姐妹船碰撞的规定:由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控股公司、关联公司经营的船舶互为姐妹船,发生碰撞时,应视为第三方船舶一样,由该保险负责。
(3)兹经双方同意,若被保险船舶误闯水产养殖区域或误碰水下电缆,造成水产养殖和电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但非法养殖除外。本项下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不超过船舶的保险金额。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合格的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②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在江苏省内设置有总公司或分支机构办公地点。
③投标人必须持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具有中国保监会批准的经营船舶保险业务资格,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
④ 企业规模:公司注册资本金60亿(含)以上的(以总公司营业执照载明为准)。
⑤综合偿付能力: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总公司经审计的2019-2021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或保监会下发的2019-2021年度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情况。投标人总公司三年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200%(含)以上。(以会计事务所审计或其他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报告为准)
(2)信誉要求:
①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书面承诺);
②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书面承诺);
③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书面承诺);
④近两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未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严重违约情形;
⑤未在江苏省港口集团及其二级企业以往的供货、服务合同中存在违约行为。
(3)其他要求: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以上条件中有任何一条不满足,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各投标公司只能授权唯一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至 2022 年 12 月 9 日16时,潜在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备注经办人联系方式)、企业营业执照发送至招标专用邮箱(jssghwzb@163.com),并进行电话确认。招标单位通过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提供给各报名单位(发送的邮箱为各投标单位报名所用邮箱)。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 江苏苏港航务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行南京紫东支行
账 号:4301018609100144896
其他要求:投标人汇款请备注“购买招标文件”和单位名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2 月 16 日 14 时,投标人应于当日 14 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南京市栖霞区新港大道119 号 (详细地址)。
5.2采取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邮寄地址为 南京市栖霞区新港大道119 号 ,收件人 陈宇航 ,联系方式 18755286738 。递交时间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招标人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丢失、损坏、派送延误等情形负责。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2022 年 12 月 6 日
招标编号:SGHW2022-CB001
船舶保险采购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船舶保险采购项目
1.2 招标人: 江苏苏港航务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海服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1.3 资金落实情况: 企业自筹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江苏苏港航务工程有限公司所属船舶保险 (附参保船舶基本信息表)
参保船舶基本信息表 | | |||||
序号 | 名称 | 种类 | 航行区域 | 识别号 | 总吨位 | |
江苏苏港航务工程有限公司 | | |||||
1 | 苏港拖1 | 拖轮 | 内河A级 | CN20216541765 | 457 | |
2 | 苏港拖6 | 拖轮 | 内河A级 | CN20225594918 | 538 | |
3 | 苏港环保01 | 船舶生活垃圾接收船 | 内河A级 | CN20212559750 | 296 | |
4 | 苏港护02 | 引航船 | 内河A级 | CN20202765679 | 31 | |
5 | 苏港护03 | 引航船 | 内河A级 | CN20203943933 | 31 | |
6 | 苏水救工7 | 起重船 | 内河A级 | CN20152362334 | 602 | |
江苏海服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 |||||
1 | 苏海01 | 供应船 | 近海 | CN20152905394 | 3858 | |
2 | 苏港拖5 | 拖轮 | 内河A级 | CN20214248551 | 427 | |
2.2 最高投标限价:
2.2.1 所有船舶累计保费95万元以内;
2.2.2最低免赔额不高于:内河船舶每次事故1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按高者为准,全损为损失金额的10%;海船3万元或损失金额10%,两者按高者为准,全损为损失金额的20%。
2.3 保险期限: 2023年1月1日0时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
2.4 采购技术要求: 采购2023年度江苏苏港航务工程有限公司所属《参保船舶基本信息表》中的船舶保险,其中内河船舶采购“沿海内河船舶保险,1/4碰擦、触碰责任,螺旋桨、锚、锚链、舵及子船单独损失险”;沿海、近海船舶采购“船舶一切险,船舶污染责任险”。
2.4.1对未列入《参保船舶基本信息表》的2023年公司新增船舶依照同类型船舶保险费率和最低免赔额参保。
2.4.2特别约定:沿海、近海船舶险主险为船舶一切险;其中特别约定:“保险船舶从事拖带或救助服务时,如发生保险责任事故,保险人负责赔偿。保险船舶与他船(非港口或沿海使用的小船)在海上直接装卸货物,包括驶近、靠拢和离开时,如发生保险责任事故,保险人负责赔偿。”
在合同中还需载明以下约定
(1)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合同项下保险标的为定值保险,投保时约定并于保单中载明的价值即为标的定值金额。约定为定值保险的标的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时,保险人同意按照以下方式予以赔偿:
① 发生部分损失时,以新换旧均不扣减;
② 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时,按照确定的定值金额进行赔偿。
(2)关于姐妹船碰撞的规定:由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控股公司、关联公司经营的船舶互为姐妹船,发生碰撞时,应视为第三方船舶一样,由该保险负责。
(3)兹经双方同意,若被保险船舶误闯水产养殖区域或误碰水下电缆,造成水产养殖和电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但非法养殖除外。本项下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不超过船舶的保险金额。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合格的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②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在江苏省内设置有总公司或分支机构办公地点。
③投标人必须持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具有中国保监会批准的经营船舶保险业务资格,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
④ 企业规模:公司注册资本金60亿(含)以上的(以总公司营业执照载明为准)。
⑤综合偿付能力: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总公司经审计的2019-2021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或保监会下发的2019-2021年度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情况。投标人总公司三年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200%(含)以上。(以会计事务所审计或其他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报告为准)
(2)信誉要求:
①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书面承诺);
②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书面承诺);
③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书面承诺);
④近两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未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严重违约情形;
⑤未在江苏省港口集团及其二级企业以往的供货、服务合同中存在违约行为。
(3)其他要求: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以上条件中有任何一条不满足,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各投标公司只能授权唯一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至 2022 年 12 月 9 日16时,潜在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备注经办人联系方式)、企业营业执照发送至招标专用邮箱(jssghwzb@163.com),并进行电话确认。招标单位通过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提供给各报名单位(发送的邮箱为各投标单位报名所用邮箱)。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 江苏苏港航务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行南京紫东支行
账 号:4301018609100144896
其他要求:投标人汇款请备注“购买招标文件”和单位名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2 月 16 日 14 时,投标人应于当日 14 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南京市栖霞区新港大道119 号 (详细地址)。
5.2采取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邮寄地址为 南京市栖霞区新港大道119 号 ,收件人 陈宇航 ,联系方式 18755286738 。递交时间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招标人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丢失、损坏、派送延误等情形负责。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江苏苏港航务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海服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京市栖霞区新港大道119号 |
联 系 人: | 陈宇航 |
电 话: | 18755286738 |
电子邮箱: | jssghwzb@163.com |
2022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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