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中医医院CT/DR及肠胃镜设备维保服务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5/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14202100009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中医医院CT/DR及肠胃镜设备维保服务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510114202100009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中医医院CT/DR及肠胃镜设备维保服务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包1:成都明昊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包2:成都赋川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包1: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盛邦街88号8幢12层39号 包2: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五段46号1栋5层23号
中标(成交)金额 包1:最终报价:350000元;包2:最终报价:149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包1:1.名称: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中医医院CT/DR及肠胃镜设备维保服务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 服务时间:共计12个月。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范围:CT维保、DR维保 服务要求:CT维保、DR维保1、一年4 次定期保养,定期保养包括机器清洁、性能测试及校准、必要的机械或电气检查、软件的正常维护、非紧急性质的补救性维修和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的其它服务。 2、提供无限次的维修保养服务,包括电话服务和现场服务,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保证年开机率不低于95%。 4、接到设备故障电话1 小时内响应,设备故障不能电话解决,工程师应在12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全保型保修服务 包2:1.名称: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中医医院CT/DR及肠胃镜设备维保服务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 服务时间:共计12个月。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范围:所有维修所需全新原装配件均包含在内 服务要求:4.1本项目范围内的整镜设备,如果在自然损耗以及正常的清洗、消毒和使用的情况下发生故障,服务提供商必须无条件免费维修并更换全新原厂配件。 4.2中标人必须保证48小时之内完成小维修,如超过48小时不能修复的需提供备用镜。 4.3中标人必须保证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大维修。 4.4如果属于本项目范围内的设备发生故障需要大修时,服务提供商必须保证及时提供备用品。(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所有维修所需全新原装配件均包含在内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尹崇琼,向顺禄,苏磊,巫华俊,陈联平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和本项目服务内容收取。本项目代理费人民币10000元;(第一包7200元;第二包280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计划号:(2021)0208号。政府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C0505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791。3.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成财采〔2019〕17号”)。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新都区中医医院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香樟路120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忠铎;联系电话:(028) 839-71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政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高新南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1区e9楼1403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兵;联系电话:13980095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兵
电话: 1398009509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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