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卫星通信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cy2023-zb(m)-27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瑞1899795003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卫星通信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0日 11: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Y2023-ZB(M)-27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卫星通信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48395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卫星通信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43套卫星通信设备(站)提供维保服务(设备包括:卫星主站2套、中型卫星通信车5辆、小型卫星通信车10辆、传统型卫星便携站8套、新型卫星便携站18套;维保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技术支持保障、定期维护检修、重大任务技术支持保障、系统升级改造支持、技术咨询、定期回访、硬件维修、备品备件供应、组织技术交流与培训等维保服务后,形成服务报告。)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6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须含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4:00,下午14: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1: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1:30(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1551号
联系方式:0991-85121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楼601室
联系方式:18997950031,0991-8890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瑞
电 话:18997950031,0991-8890252
附件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卫星通信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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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卫星通信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0日 11: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Y2023-ZB(M)-27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卫星通信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48395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卫星通信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43套卫星通信设备(站)提供维保服务(设备包括:卫星主站2套、中型卫星通信车5辆、小型卫星通信车10辆、传统型卫星便携站8套、新型卫星便携站18套;维保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技术支持保障、定期维护检修、重大任务技术支持保障、系统升级改造支持、技术咨询、定期回访、硬件维修、备品备件供应、组织技术交流与培训等维保服务后,形成服务报告。)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6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须含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4:00,下午14: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1: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1:30(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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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1551号
联系方式:0991-85121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楼601室
联系方式:18997950031,0991-8890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瑞
电 话:18997950031,0991-8890252
附件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卫星通信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
172.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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