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凤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大托管项目-2024年凤阳县红心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fygc202412-002
预算金额4739.0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辰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洁1865502112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凤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大托管项目-2024年凤阳县红心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凤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大托管项目-2024年凤阳县红心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二次 | ||
项目编号 | czfygc202412-002 | ||
招标人 | 名称 | 凤阳县临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仁爱路与社稷坛路交叉口西南40米 | ||
联系人及电话 | 左主任 0550-255103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辰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滁州市全椒县江海新城市广场1号综合楼9楼921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洁 18655021129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08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途瑞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价(元) | 47390923.20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沈小琪、叶星 | |
证书名称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川2512016201700646、 31813350 | ||
工期(日历天) | 不高于1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2024年黄骅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一标段、 2023年原阳县高标准农田示范建设项目(徒门乡片区 2.85 万亩)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执行滁州公管[2023]19号文件收费标准 | ||
招标代理费 | 代理服务费:102548元;专家评审费:6420元;论证费:0元;其他费用:/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材料至安徽辰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全椒县江海新城市广场1号综合楼9楼921 ;联系人:王洁 ;联系电话:18655021129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7/011001007003/20200412/e8d74230-362f-4543-b240-a5203b9752e8.html)递交至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地址:凤阳县辅仁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200米凤阳县发改委3楼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联系人:宋主任,联系电话:0550-6367823。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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