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凤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大托管项目-2024年凤阳县红心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fygc202412-002
预算金额4739.0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辰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洁1865502112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凤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大托管项目-2024年凤阳县红心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凤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大托管项目-2024年凤阳县红心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二次

项目编号

czfygc202412-002

招标人

名称

凤阳县临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仁爱路与社稷坛路交叉口西南40米

联系人及电话

左主任 0550-255103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辰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全椒县江海新城市广场1号综合楼9楼921

联系人及电话

王洁 1865502112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5日08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途瑞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价(元)

47390923.20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姓名

沈小琪、叶星

证书名称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川2512016201700646、
31813350

工期(日历天)

不高于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2024年黄骅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一标段、
2023年原阳县高标准农田示范建设项目(徒门乡片区 2.85 万亩)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执行滁州公管[2023]19号文件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

代理服务费:102548元;专家评审费:6420元;论证费:0元;其他费用:/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材料至安徽辰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全椒县江海新城市广场1号综合楼9楼921 ;联系人:王洁 ;联系电话:18655021129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7/011001007003/20200412/e8d74230-362f-4543-b240-a5203b9752e8.html)递交至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地址:凤阳县辅仁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200米凤阳县发改委3楼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联系人:宋主任,联系电话:0550-6367823。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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