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湖市体育中心提升改造工程(智慧场馆建设)工程招标答疑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0/05/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文件第39页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修改为“叁万元”,涉及条款作相应修改。
2、招标文件第5页3.1.3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增加“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
3、招标文件第11页3.4 投标保证金条款修改如下:
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3.4.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或未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3.4.3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招标单位将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3.4.4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凭合同将投标保证金退还。
3.4.5请各投标单位在退保证金时提供公司总部开具的正规收款收据。
3.4.6如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由于中标单位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
(3)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的。
4、清单编制说明中第五条修改为“本工程部分材料由招标人推荐品牌供投标人选择,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选择投标品牌(或相同档次品牌)并据此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不作选择的,不作否决投标处理,并且视为投标人的商务报价认可推荐品牌中任一品牌,并放弃选择的权利,招标人可在合同中自行从推荐品牌中选择一家,且投标人的报价不作调整,中标人如拒绝采纳,则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不论选定品牌由哪种方式确定,如在施工期间由于市场原因无法采购到选定品牌产品的,则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申请在推荐品牌(或相同档次品牌)中另择厂家产品代替,并必须经发包、监理及造价咨询单位书面批准,且价格不予调整。”。
平湖市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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