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82320221tp00007
预算金额34.2万元
招标公司闻喜县应急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全先生0359-2520100
中标公司山西军荣被服销售有限公司34.1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14082320221TP00007
二、项目名称: 闻喜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冬春救助物资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闻喜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冬春救助物资采购项目 | 棉大衣1140件,棉被1140件。 | 不限 | 批 | 棉大衣154.3元 棉被145.2元 |
报价:341430(元) | 山西军荣被服销售有限公司 | 闻喜县东镇西街文明巷6号 | 91140823356666954X |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1 | 闻喜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冬春救助物资采购项目 | 棉大衣 | 石家庄市藁城区 石家庄佳程被褥有限公司 |
1140件 | 154.3 |
2 | 闻喜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冬春救助物资采购项目 | 棉被 | 石家庄市藁城区 石家庄佳程被褥有限公司 |
1140件 | 145.2 |
王志莉,李冬艳,刘中兴(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合同约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闻喜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闻喜县牌楼东街政府综合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15234740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学苑路华林逸墅7号商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359-2520100
附件信息:
闻喜县应急管理局冬春救助物资采购项目谈判文件(1).doc闻喜县应急管理局冬春救助物资采购项目谈判文件(1).doc
348.5K
闻喜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冬春救助物资
采购项目
竞争性采购文件
项 目 编 号: 14082320221TP00007
采 购 人: 闻喜县应急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 山西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2年 1月
目录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
闻喜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冬春救助物资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闻喜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冬春救助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 月27 日 8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082320221TP00007
2、项目名称:闻喜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冬春救助物资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342000元
5、项目需求: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 3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均无重大违法记录行为;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采购中同时进行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 月24日8时00分至2022年1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棉大衣 | 1140 | 件 |
2 | 棉被 | 1140 | 床 |
1.截止时间:2022年1月27日 08:30:00(北京时间)
2.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月27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运城市盐湖区学苑路华林逸墅小区临街7号门面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闻喜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闻喜县牌楼东街政府综合楼4楼
联系方式: 李先生 15234740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学苑路华林逸墅小区临街7号门面房
联系方式:全先生0359-2520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全先生
电 话:0359-2520100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
2. 定义
2.1“货物”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2“货物”指闻喜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冬春救助物资采购项目所需货物。
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供应商”指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序号 | 细 目 | 内 容 |
1 | 采购人名称 | 闻喜县应急管理局 |
2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山西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 | 项目名称 | 闻喜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冬春救助物资采购项目 |
4 |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 |
5 | 采购预算 | 342000元 |
6 | 保证金 | 1.交纳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交纳; 2.截止时间: 2022年1 月27日8点30分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捌佰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 4.账户信息: 开户名:山西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营业部 账号:172132879 行号:305181081010 5.退还方式:按递交方式退还 |
7 | 响应文件递交份数 | 网上递交: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递交。 现场递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首先应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同时在开标现场密封递交三份(一正二副)纸质版响应文件和一份.word格式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并确保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与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如果供应商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无效,现场响应文件亦不再接收。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仅在因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造成无法从网上获取响应文件的情况下启用。 |
8 | 响应文件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 1 月 27 日 8 时 30 分 递交地址:运城市盐湖区学苑路华林逸墅小区临街7号门面房 |
9 | 谈判时间及地址 | 时间: 2022 年 1 月 27 日 8 时 30 分 地址:运城市盐湖区学苑路华林逸墅小区临街7号门面房 |
10 | 谈判程序 | 本次谈判采用二轮谈判、三轮报价方式进行。 |
11 | 供货期 | 3日历天 |
12 | 成交服务费及支付 | 1、支付时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3、招标代理服务费5000元。 4、招标代理服务费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采用现金、电汇方式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
13 |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 | |
14 | 样品:供应商开标时需按采购文件商务技术要求提供所投货物样品进行展示,未提供样品视为无效投标。开标结束后,中标人的投标样品不予退还,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样品进行封存交甲方存档。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3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均无重大违法记录行为;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采购中同时进行报价。
3.4供应商应在谈判时携带资料内容如下:
1、若为法定代表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
4、2021年第三季度或2021年第四季度社保缴纳凭证及明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任意两种>(被授权人需在明细表中);
5、2021年第三季度或2021年第四季度职工工资明细表(被授权人需在明细表中);
6、2021年第三季度或2021年第四季度的纳税凭证或零报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7、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最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8、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上查询供应商信用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无违法记录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
11、诚信投标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12、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见响应文件格式);
13、通知、补遗文件等回执(若有)。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
3.5政府采购政策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供应商或所提供的货物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
3.5.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5.2支持中小微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若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②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5.3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①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5.4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①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
4. 报价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采购文件
5. 采购文件的内容
采购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原则;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6.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潜在供应商可在采购平台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
6.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在财政部指定网站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布。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采购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发出,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6.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6.5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
6.6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开标现场对谈判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三、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编制的原则
7.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文字回答。
7.2供应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去制作、编制响应文件。
7.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采用原件扫描件。
7.4供应商应按照对应的操作手册制作并递交电子和纸质响应文件,同时要保证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5采购文件开启应先进行电子开启,开启成功后以电子评审结果为准,不再进行纸质评审;符合开评审补救措施情形的,则直接启动纸质评审,不再进行电子评审。
7.6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做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7.7响应文件须对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将被拒绝。
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首先应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同时在开标现场密封递交三份(一正二副)纸质版响应文件和一份.word格式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并确保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与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如果供应商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无效,现场响应文件亦不再接收。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仅在因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造成无法从网上获取响应文件的情况下启用。
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谈判,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报价无效。(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9.2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1)商务部分:
*报价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见‘响应文件格式’);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021年第三季度或2021年第四季度缴纳社保金凭证(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任意两种)及明细(明细表中要包含被授权委托人)(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021年第三季度或2021年第四季度职工工资表明细(明细表中要包含被授权委托人)(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2021年第三季度或2021年第四季度的纳税凭证或零报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最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上查询供应商信用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保证金递交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无违法记录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
*诚信投标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见‘响应文件格式’);
*商务偏差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企业简况;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技术部分:
*报价一览表 (见‘响应文件格式’);
*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本项目实施时间进度表;
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等情况;
*技术偏差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9.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使用仿宋体四号字,按照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装订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须编排页码。
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9.4 保证金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方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5)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8)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a、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b、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c、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d、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e、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9.5 报价
9.5.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所有货物及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报价总价包括本采购文件中列出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其他隐含的配套工作。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报价的各种因素和风险。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金额以外的任何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5.2供应商要按报价货物数量、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报价(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及其他事项,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9.5.3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在谈判时予以考虑。
9.5.4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报价一览表。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采购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硬件、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谈判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9.5.5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报价货物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
9.5.6投标报价过低的情况
为防止供应商恶意竞标,投标报价过低的情况是指供应商投标报价低于满足本项目主要技术要求且无法保证质量的成本价。对于投标报价过低的情况谈判小组将不予以评审,拒绝其报价。
9.5.7本项目为非单一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棉大衣和棉被,如多家代理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报价的,以其中通过资格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实质性响应审查且第一轮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进入最后报价环节并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最后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确定。]。
10. 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10.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10.2供应商照搬照抄采购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10.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0.4报价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1.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12.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2.3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12.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采购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响应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12.5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2)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碳素笔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
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的,供应商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采购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12.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12.7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3.1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密封提交。封口处应有供应商公章或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
12.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4. 报价截止时间
14.1电子响应文件提交
14.1.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
14.4.2谈判截止时间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将无法接受响应文件。
14.2纸质响应文件提交
14.2.1纸质响应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4.2.2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纸质响应文件,并将该响应文件按照其密封上写明的地址退回或由供应商自行带回。
15.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供应商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5.2供应商撤回报价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谈判时启封”字样。
15.3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报价。
五、谈判程序
本次谈判原则上采取二轮谈判、三轮报价方式进行,但具体报价轮次方式的确定,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现场报价的情况调整报价轮次进行多轮报价,以最终轮次的报价作为成交报价。
16. 第一轮公开报价
16.1采购代理机构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6.2供应商参加谈判的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6.3第一轮公开报价前,由已经签到的供应商推荐两名代表查验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主持人拆封,进行第一次公开报价。
16.4开启电子响应文件
16.4.1报价人开标现场须携带编制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
16.4.2报价人在开启现场,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30分钟。
16.4.3因报价人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
(1)在解密时长30分钟内未到场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
(2)报价人未携带CA数字证书或携带了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的;
(3)报价人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的;
(4)报价人携带的CA数字证书已损坏的。
16.5所有报价人退场等待谈判。
17. 组建谈判小组
17.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
17.2谈判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二)要求报价人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三)编写评审报告;
(四)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过程中发现的报价人违法违规行为。
18. 第一轮谈判(技术谈判)
18.1资格性审查
评审工作开始后,谈判小组须对各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
18.2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须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2)报价项目实施方案、投标货物质量、供货及售后服务要求等不满足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3)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报价的;
(4)不符合采购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5)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8.3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在‘专家谈判笔录’中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
18.4谈判小组专家依据采购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核的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谈判要点。
18.5谈判小组按照各供应商签到顺序,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第一轮谈判(技术谈判)。具体步骤为:
(1)供应商向谈判小组作技术陈述;
供应商须结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对所报价项目实施方案、投标货物质量保证措施、供货及售后服务方案、以及报价组成等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技术陈述。
(2)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供应商技术陈述情况,与供应商进行技术谈判;
(3)技术谈判后,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报价技术服务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
18.6第一轮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结合第一轮谈判整体情况,对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进行统一调整,并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响应承诺。
19. 第二轮公开报价
19.1各供应商以第一轮谈判后书面技术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报价即调整性报价,报价采用书面方式;
19.2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各供应商第二轮报价完毕后,向所有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公布第二轮报价情况;
20. 第二轮谈判(商务谈判)
20.1谈判小组按照各供应商签到顺序,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第二轮谈判(商务谈判)。具体步骤为:
(1)供应商向谈判小组作商务陈述;
供应商须结合采购文件商务要求,对所报价供应商经营情况、业绩、信誉等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商务陈述。
(2)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供应商商务陈述情况,与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
(3)商务谈判后,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商务参数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
20.2第二轮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结合第二轮谈判情况,对采购项目商务要求进行统一调整,并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响应承诺。
21. 第三轮报价(最终报价)
21.1各供应商以技术、商务谈判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三轮即最终报价;
21.2 第三轮报价采用书面方式做出,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机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统一密封报出;
21.3第三轮报价即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供应商公布报价情况。
21.4政策性评审要求
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供应商或所提供的货物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
21.4.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1.4.2支持中小微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若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②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1.4.3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①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1.4.4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①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
22. 报价的澄清
第三轮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第三轮报价情况向谈判小组通报。谈判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23. 确定成交候选人
23.1本次谈判比照最低评审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报价评审。
24.谈判终止
24.1 谈判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4.2 谈判小组应将谈判终止理由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
25.谈判过程保密
25.1谈判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5.2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 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签订合同
27. 成交通知
27.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7.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 成交服务费(注:非营利性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
本次谈判成交服务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29. 签订合同
29.1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9.2成交人应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9.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9.4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代理机构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9.5违反29.1条、29.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保密和披露
30. 保密
供应商自领取采购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1. 披露
31.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1.2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32. 供应商有权就竞争性谈判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2.1 谈判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2.2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2.3 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2.4 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2.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2.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32.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32.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标后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2.9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2.10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2.1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九、违约处罚
3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
(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人未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一、采购单位:闻喜县应急管理局
二、采购内容及主要参数:
二、供货期:3日历天
三、质量:合格
四、样品提交:
五、投标总价均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第四部分 合同原则
(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乙方参加了 于2022年 月 日在山西乾达项目管理有公司开标室进行的 采购活动,并成为成交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现甲、乙双方就采购事宜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总则
(一)本合同为服务总合同;
(二)完成本采购文件所述的采购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合同其他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1 | 棉大衣 | 面料:防水透湿复合布,750D/72f×150D/144f,基布100%涤纶,复合膜TPU,克重150g/㎡; 内胆:超细纤维絮片,袖子絮片120g/㎡,大身絮片150g/㎡; 里料:里料纤维含量:80%聚酯纤维、20%棉; | 1140件 |
3 | 棉被 | 1.样式:矩形,被套和被胎可拆卸方式; 尺寸:150cm*215cm; 2.材料 2.1 面料为纯棉平纹印染布。 2.2 材料规格 被套:纱支18tex *18tex,密度:300*245 根/10cm; 被胎:纯棉絮片,原棉3级以上,重量不低于2500g;被胎整体覆以21s有机棉纱线网纱,外包23tex*23tex纯棉纱布;外观平展均匀、手感柔软蓬松、无杂物、板结、油污等; 下料:被面、被里下料方向为经向,被面、被里为整幅材料。 3.颜色及色差 3.1 面料着色为军绿色,色差不低于 3~4 级,评定级别按 GB/T 250—2008 3.2 缝纫线的颜色与面料、包边相匹配。 4、缝制: 缝纫针距密度:棉被面、里接合缝纫11针/3cm-13针/3cm;被套短边封口端绱3#尼龙拉链。拉链封口长度大于100cm,拉链不外露。 5、外观质量:产品整洁美观,面、胎吻合,四边平直,四角方正,线路顺直,缝合牢固。无开线、断线、出套等缺陷。 6、执行标准: GB/T22796-2009《被、被套》 合格品 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最低C类 GB18383-2007《絮用纤维通用技术要求》 | 1140床 |
1、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2、中标通知书;
3、供方中标的投标书;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棉大衣 | 男:175/100 女:165/88 | 男女各一件 | / |
3 | 棉被 | 2.15米×1.5米 | 一床 | / |
供应商开标时需提供所投货物样品进行展示,未提供样品视为无效投标。开标结束后,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样品不予退还,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样品进行封存交甲方存档。甲方有权将样品送至纤维检验局检测、如检测不合格,按废标处理,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提供。签订合同后对中标人所供样品以随机抽检的方式进行验收,以便检验中标人供货产品质量是否达标。如所供货物与采购文件要求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终止合同。 所投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通过相关审查。(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予以退还;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
4、采购文件;
5、供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二、服务价格及内容
本项目合同价为 元人民币(小写 )。
服务内容包含采购文件所提及的且不限于为完成本次采购与之相关的费用及税费。
三、资金支付
采购完成经审核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四、供方义务
供方保证严格遵守本合同之全部约定,具体如下:
1.了解熟悉相关采购内容;
2.与甲方进行有效沟通;
3.按时交付采购标的。
五、需方义务
1.及时提供本项目有关工作的要求。
2.按时验收及付款。
六、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付不满足成交所指要求,则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 的违约金。
3、供方不能按时交货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的违约金。
4、供方逾期交付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 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七、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他
任何一方名称、法定地址、联系人等与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事项(或内容)发生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向对方备案。
九、生效条件及纠纷处理
(一)本合同全部条款,均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已经双方审核确认。
(二)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需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三) 本合同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四)、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款 合同收执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 乙方:
(加盖印鉴) (加盖印鉴)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地址: 银行地址:
户名: 户名: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 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谈判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正/副)本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商务、技术)
报
价
文
件
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年 月 日
目录
(1)商务部分:
报价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021年第三季度或2021年第四季度缴纳社保金凭证(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任意两种)及明细(明细表中要包含被授权委托人)
2021年第三季度或2021年第四季度职工工资表明细(明细表中要包含被授权委托人)
2021年第三季度或2021年第四季度的纳税凭证或零报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最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上查询供应商信用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保证金递交凭证
无违法记录声明
诚信投标承诺书
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
商务偏差表
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供应商企业简况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技术部分:
报价一览表
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本项目实施时间进度表
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等情况
技术偏差表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说明:未附给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制完成。
商
务
部
分
报 价 函 (格式)
(采购人) :
(供应商全称)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日起 日历天的有效期内(见前附表)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谈判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等。
4、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采购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谈判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采购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 (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我公司对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作出如下声明: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尚在处罚期限内的情况。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响应文件承诺履约,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采购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商务偏差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注:供应商在响应时应对于该部分给予充分的考虑。为了评议的需要,供应商应将对竞争性谈判某些条款的异议逐条提出,或将其对竞争性谈判中商务条款的响应情况逐条填入此表,如果成交,则表示此种差异为采购人接受。如无差异,请在本页上写“无”。未在表中写明的任何差异,均按供应商响应了竞争性采购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在执行合同时不能再有新的偏差。
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序号 | 竞争性采购文件 | 响应文件 | 备 注 | |
序号 | 要求 | 供应商的差异 | 供应商差异的理由 | 备 注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采购人):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报价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 期:
注:如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按格式要求提供,也可书面标明“我单位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的服务。
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报价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 期:
注:如不属于监狱企业可不按格式要求提供,也可书面标明“我单位不属于监狱企业”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技
术
部
分
报价一览表 (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所有均视为包含运送、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
2、报价超过采购限价的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本项目实施时间进度表
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等情况
技术偏差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
序号 | 名称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供货期 | 质量 |
1 | 棉大衣 | 1140件 | |||||
3 | 棉被 | 1140床 | |||||
总报价(大写): ¥: | |||||||
供货期: | |||||||
质量: |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注:供应商在响应时应对于该部分给予充分的考虑。为了评议的需要,供应商应将对竞争性谈判某些条款的异议逐条提出,或将其对竞争性谈判中技术条款的响应情况逐条填入此表,如果成交,则表示此种差异为采购人接受。如无差异,请在本页上写“无”。未在表中写明的任何差异,均按供应商响应了竞争性采购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在执行合同时不能再有新的偏差。
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若有)
(一)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
注: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第二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
(二)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
注: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第二十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
(三)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
(四)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
序号 | 竞争性采购文件 | 响应文件 | 备 注 | |
序号 | 要求 | 供应商的差异 | 供应商差异的理由 | 备 注 |
标段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标志认证 证书号 | 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产品金额(元) |
合计 |
标段号 | 产品名称 | 企业名称 | 注册商标 | 规格型号 |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产品金额(元)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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