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关于巡查检漏仪器设备(第二次)项目(自主)的采购公告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4/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联系人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潘先生177511818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4
公告正文
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巡查检漏仪器设备(第二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WGSS-GYJT-Z-2024037(WSSCG-2024056)
四、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五、项目名称:巡查检漏仪器设备(第二次)
六、预算金额:500000元
七、采购内容(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巡查检漏仪器设备采购
1

见采购文件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温国资委〔2020〕125号第十五条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2. 投标供应商必须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项目授权函;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04月24日起至截标之前(08:3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有效)。
2.报名地点: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587号龙湾建设大厦4层。
注:投标供应商必须先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进行登记注册,相关事宜请参照(《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息登记办事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注册-供应商登记”),投标供应商注册账号后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自主报名,报名后请与代理机构确认。
十、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4月24日起(08:3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采购文件发售地点: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587号龙湾建设大厦4层。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4日14:30
2.递交地点: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103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4日14:30
4.开标地点: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一楼〔温州市瓯海区瓯越大道1990号(原温瑞大道990号),万象城对面、瓯越大道东侧的中石化加油站非机动车道向北过桥后右转到底,温州中学新疆部南门边上〕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瓯越大道1990号(原温瑞大道990号)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方式:1370667952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方式:17751181806,0577-86888301 传真:0577-86888301
地址: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587号龙湾建设大厦4层
监督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0577-88373321 88100267
联系人:吴先生
十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户名: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921510104002711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温州市城东支行
注: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四、其他事项:
1.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1投标供应商介绍信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的招标办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书面质疑与投诉受理地点与联系人见采购文件。
十五、附件:采购文件WSSCG-2024056(第二次)招标文件.doc
 
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4日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关于巡查检漏仪器设备(第二次)项目(自主)的征求意见公示
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司受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巡查检漏仪器设备(第二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请于2024年04月28日16:3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86888301,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694894913@qq.com或邮寄至我公司。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方式:17751181806
联系地址: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587号龙湾建设大厦4层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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