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融兴盛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厂房安全结构性鉴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hbt20240328-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雨馨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汇恒百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工0992-726887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2
公告正文


新疆融兴盛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厂房安全结构性鉴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HBT20240328-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融兴盛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厂房安全性鉴定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融兴盛景城市服务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8栋于2013年建设完毕的厂房进行安全监督,结构形式为钢结构,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融兴盛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厂房安全结构性鉴定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融兴盛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厂房安全结构性鉴定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具有具备省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
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需包含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检测、钢结构
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2)须具有的认监委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证
书合格、有效;
(3)供应商近三年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
次投标活动。
(4)其他说明:
(A)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
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28日10时00分到2024年04月03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2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新疆汇恒百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福
升华国际建材城2-206二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2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新疆汇恒百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福
升华国际建材城2-206二层)
七、其他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
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
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
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
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


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
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
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
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
J
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
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
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
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
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
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
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融兴盛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融兴盛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塔里木河西路1324号
联系人:王雨馨
电 话:157190992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汇恒百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福升华国际建材城 2-206 二层
联系人: 杨工、蒲工
电 话: 0992-7268876
电子邮件: 3364330153@qq.com
呔 心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新疆融兴盛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厂房安全结构性鉴定
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BT20240328-01
项目名称:新疆融兴盛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厂房安全性鉴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根据实际产生为准
最高限价(元):11.5/平方米。
采购需求:根据厂房现状出具鉴定报告及加固方案;
标项名称:新疆融兴盛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厂房安全性鉴定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根据实际产生为准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对8栋于2013年建设完毕的厂房进行安全监督,结构形式为
钢结构,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具有具备省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
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需包含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检测、钢
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2)须具有的认监委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且证书合格、有效;
(3)供应商近三年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
加本次投标活动。
(4)其他说明:
(A)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
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8日至2024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
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汇恒百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福升华
国际建材城2-206二层)
方式:现场获取资料。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认证证书、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文件资料提供复印件
加盖公章一套。
售价(元):2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2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福升华国际建材城2-206二层)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4月12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福升华国际建材城2-206二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
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O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
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
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
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
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
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
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
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
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
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
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
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
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
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疆融兴盛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塔里木河西路1324号
联系方式:15719099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汇恒伯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场2幢2层206号
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西城区街道物流园社区黄浦江西路2号福升华市
0992-7268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学兵、蒲保坤(13289928711)
电话:0992-7268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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