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辐射防护类外协分析检测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辐射防护类外协分析检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辐射防护类外协分析检测。
1.2 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辐射防护类外协分析检测服务主要针对排放水样、气溶胶(厂区内气载流出物)和环境样品(土壤、底泥、河水、地下水、厂区外气溶胶),包括铀同位素、总铀、总α等3类检测项目。详见技术规格书。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两家或三家;不划分份额。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项目为辐射防护类外协分析检测类项目,详见技术规格书。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6个月。
2.3 服务地点:乐山市夹江县。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法人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资质要求:供应商需提供CNAS或CMA认证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同时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超过50%辐射防护类外协分析检测物项清单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应答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截止应答截止时间前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法人可不提供,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可不提供);
(4)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至少1项辐射防护类分析检测服务合同。(注:需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体现上述指标内容页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无;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7)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2)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采购方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谈判参与单位承诺书。
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答。(如有,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a)各法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应答人的身份共同应答,联合体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不超过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b)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应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选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c)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应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应答;
d)联合体总成员家数不超过三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采购项目相适应的具备超过50%辐射防护类外协分析检测物项清单服务能力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应答(由牵头人单位予以签字、盖章的应答文件即被视为联合体的应答文件,牵头人单位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对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具有约束力。)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e)联合体应答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单位的名义提交应答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单位名义提交的应答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黑名单中且处于有效期内:■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国核动力设计研究院黑名单;
(6)不同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下载文件时IP地址一致的;
(7)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9)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10)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监理单位;
(11)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2)与本采购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14)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其他:平台将对在非招标采购流程参与项目、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报价(应答文件)过程中触发相同联系人或相同IP地址(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IP地址相同)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自动废标处理,并同步暂停涉事供应商3个月内参与平台所有采购项目的权限,向其发出系统告知函。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3年09月18日19:00-2023年09月22日19: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 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5)作为应答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16)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初始报价截止时间同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及线下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如有)。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四川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25号S06楼一楼会议室。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9月27日10:00.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不公开开启应答文件,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7 谈判时间和地点
7.1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3年09月27日10:00,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四川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25号S06楼一楼会议室。
7.2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该轮次谈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应答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协和街道办事处长顺大道一段328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85903830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25号
联系人:张露茜
电话:18123462105
电子邮件:nekocccccc@163.com/zhanglx@puyuan.com
10 其他说明
10.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见保密承诺函)。
10.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无。
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8日
辐射防护类外协分析检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辐射防护类外协分析检测。
1.2 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辐射防护类外协分析检测服务主要针对排放水样、气溶胶(厂区内气载流出物)和环境样品(土壤、底泥、河水、地下水、厂区外气溶胶),包括铀同位素、总铀、总α等3类检测项目。详见技术规格书。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两家或三家;不划分份额。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项目为辐射防护类外协分析检测类项目,详见技术规格书。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6个月。
2.3 服务地点:乐山市夹江县。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法人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资质要求:供应商需提供CNAS或CMA认证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同时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超过50%辐射防护类外协分析检测物项清单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应答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截止应答截止时间前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法人可不提供,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可不提供);
(4)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至少1项辐射防护类分析检测服务合同。(注:需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体现上述指标内容页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无;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7)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2)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采购方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谈判参与单位承诺书。
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答。(如有,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a)各法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应答人的身份共同应答,联合体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不超过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b)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应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选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c)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应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应答;
d)联合体总成员家数不超过三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采购项目相适应的具备超过50%辐射防护类外协分析检测物项清单服务能力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应答(由牵头人单位予以签字、盖章的应答文件即被视为联合体的应答文件,牵头人单位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对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具有约束力。)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e)联合体应答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单位的名义提交应答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单位名义提交的应答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黑名单中且处于有效期内:■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国核动力设计研究院黑名单;
(6)不同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下载文件时IP地址一致的;
(7)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9)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10)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监理单位;
(11)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2)与本采购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14)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其他:平台将对在非招标采购流程参与项目、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报价(应答文件)过程中触发相同联系人或相同IP地址(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IP地址相同)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自动废标处理,并同步暂停涉事供应商3个月内参与平台所有采购项目的权限,向其发出系统告知函。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3年09月18日19:00-2023年09月22日19: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 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5)作为应答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16)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初始报价截止时间同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及线下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如有)。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四川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25号S06楼一楼会议室。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9月27日10:00.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不公开开启应答文件,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7 谈判时间和地点
7.1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3年09月27日10:00,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四川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25号S06楼一楼会议室。
7.2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该轮次谈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应答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协和街道办事处长顺大道一段328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85903830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25号
联系人:张露茜
电话:18123462105
电子邮件:nekocccccc@163.com/zhanglx@puyuan.com
10 其他说明
10.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见保密承诺函)。
10.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无。
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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