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北省戒毒管理局智慧戒毒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业主单位: | 河北省戒毒管理局 | 招标代理: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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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09-28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0-20 09:30 |
河北省戒毒管理局智慧戒毒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戒毒管理局智慧戒毒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监理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北省戒毒管理局智慧戒毒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 (一期)建设方案的批复》(冀发改投资〔2023〕7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戒毒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戒毒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北省戒毒管理局智慧戒毒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2.1.2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开发戒毒数据资源、戒毒共享服务、应急指挥、数据分析、物联感知等 5 个平台。购置软硬件设备 21 台(套),其中硬件 6 台,包括服务器 2 台、防火墙 1台、未知威胁检测系统1 台、堡垒机1 台、日志审计系统1 台;软件15 套,包括戒毒业务统一门户软件 1套、数据库4 套、中间件 4 套、服务器操作系统软件 6套。项目概算总投资:1235万元。 2.1.3标段划分:1个。 2.2招标范围:2.2.1招标范围和内容:河北省戒毒管理局智慧戒毒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项目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交工验收阶段、质保期内运维阶段的监理。 2.2.2监理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监理工作完成。 2.2.3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2.4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28至2023-10-10,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423房间)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20 09:30,地点为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畊香院开标一室(石家庄市城角街660号)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因在其他信息渠道获得不真实或不完整信息而导致一切后果的,责任自负)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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