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袋装水泥运输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1、业主:漳州城投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2、比选人:漳州城投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商贸袋装水泥运输
二、用途:从指定的水泥厂运输至指定工地
三、比选清单
序号 | 起运点 | 到达点 | 暂估数量(吨) | 单价(元/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 | 最高限价(元/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 | 备注 |
1 | 红狮(袋装)紫金基地 | 芗城区/龙文区/高新区/南靖靖城 | 30000 | 38元/吨 | 比选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 |
2 | 红狮(袋装)紫金基地 | 东山县区域 | 71元/吨 | |||
备注:(1)以上价格已包含税费、运卸费、过路过桥费等到业主指定卸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如有新增项目不在上述所列任一地区范围内,该新增项目的运卸费由业主和中选人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并签订补充协议。)(2)运输数量:理计,以实际到场的水泥袋数为准(根据每次项目现场签收的收货单进行确认),每袋按50KG计算。业主需要提前一天或当天上午通知中选人,以便中选人安排车辆,未经业主通知,中选人不得运输。(3)中选人需配合业主办理各类通行证。如若不配合办理,比选人/业主有权取消中选人中选资格,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与第三方另行签订运输合同,给比选人/业主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4)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中选人确认其已充分了解各行政区划界限及各地区的运输管制情况,并已综合考虑其他可能导致运输成本增加的风险。合同期为一年(合同半年一签,签约期内中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涨价,半年期满后若双方对中选价格无异议合同进行续签,若因市场价格调整导致双方对价格有异议,则不再续签,由比选人重新进行比选。) |
四、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比选申请人:企业。
2、比选申请人须具有专业物流运输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
3、本项目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应具备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需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有相关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以新的“营业执照”为准)、并提供有效的、最新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证明(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下载)、道路运输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企业信誉承诺函》,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再参加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4)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服务承诺函》,保证服务过程的完整性,其承诺报价应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5)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承诺函》承诺具有比选文件所要求的运输能力,能按照比选人要求,将货物准时送达。
(6)比选申请人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
备注:不满足上述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以上文件或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若有一项未通过的视为无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参与比选当天比选申请人应持原件备查。
五、最高限价:
序号 | 起运点 | 到达点 | 最高限价(元/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 |
1 | 红狮(袋装)紫金基地 | 芗城区/龙文区/高新区/南靖靖城 | 38元/吨 |
2 | 红狮(袋装)紫金基地 | 东山县区域 | 71元/吨 |
六、合同方式:固定单价。
七、合同期限:一年(半年一签)。
八、评选办法:低价中选(权重比)。
九、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下洲花园BC商业区2楼240室 。
2、领取时间:北京时间 2021 年11月19日8:00至 2021 年11月23日17:30。(节假日除外)
十、比选时间及地点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北京时间 2021 年11月25日9:30至 2021 年11月25日10:00,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2、比选时间:北京时间 2021 年11月25日10:00。
3、比选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下洲花园BC商业区2楼233室。
十一、比选保证金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 2000.00)。
2、提交方式:
比选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2021年11月24日17:30前将比选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至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人银行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商贸袋装水泥运输比选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参与比选。比选保证金汇入的银行专用账号:
全称 | 漳州城投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1 | 兴业银行漳州九龙大道支行 | 161100100100019825 |
3、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比选人无息退还给除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比选申请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中选人、第一、第二候补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十二、比选文件的澄清:
1、比选申请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方式和时间:参选人要求澄清的内容以电子邮件(584822098@qq.com)的方式提交比选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北京时间17时30分之前。
2、比选人澄清的方式和时间:以电子邮件或网站【发布媒介: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c.gov.cn/)】的方式通知比选申请人。澄清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4日北京时间17时30分之前。
十三、本次比选公告将在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c.gov.cn/)予以公告 3 个工作日。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先生、张先生
电 话:13959608123、15160539978
比选人:漳州城投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