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2023年大豆油料生产基地项目勘察设计
鸡东县2023年大豆油料生产基地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东县2023年大豆油料生产基地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以“黑农厅发[2023]1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鸡东县农业农村局,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资金及国家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鸡东县2023年大豆油料生产基地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鸡东县下兴农镇,涉及兴林村、四海村、兴农社区委员会、太平村、奋斗村、红旗村。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要求,高标准旱田以改造大方田和铺设田间道路为主。 本项目拟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四个部分: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他工程。
2.4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服务期限:2023年5月17日-2023年6月16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95.4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其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或农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下载时间为2023年04月14日18时00分至2023年04月2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 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3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8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2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1开标时间:2023年05月8日09时00分
8.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各投标人不用到开标现场进行文件解密,开标时间起远程开标即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鸡西市农业农村局
电 话:0467-2882309
招 标 人:鸡东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0467-5560891
代理机构:黑龙江玖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女士
电 话:13946545553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