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定远县光明乳业大蒋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dygc202410-001-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陶经理0550-488820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刘军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定远县光明乳业大蒋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1115
原文链接

定远县光明乳业大蒋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定远县光明乳业大蒋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

czdygc202410-001-01

招标人

名称

国晶新能源(滁州)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经开区炉桥路新光电产业园12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

陶经理、0550-4888209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

联系人及电话

宋刘军18156047682、倪管乐1386528409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11148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中国长江动力集团有限公司(牵头方)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员方)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承装、承修、承试四级电力设施许可证。

投标价

设计费用:80000元;不可竞争费用:18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下浮率11.4%

总承包项目经理

姓名

熊双喜

证书名称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1422018202202847

设计负责人

姓名

张永阁

证书名称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DF223200753

施工负责人

姓名

吴海峰

证书名称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1422011201109356

工期(日历天)

9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1.亚伏阳(十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风智能装备产业园22MW分布式光伏项目

2.安庆新维智能纺织科技有限公司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投标人奖项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时予以考虑到成本费用中。代理服务费按照滁公管综〔202319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执行,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基数计算为56420元。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服务费5642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国晶新能源(滁州)有限公司或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经开区或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联系人:宋刘军、倪管乐,联系电话:1815604768213865284094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地址:定远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联系人:忽永亮,联系电话:0550-4288633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1.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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