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宾市高新区高场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服务设施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8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高新区高场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服务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03-511504-04-01-604857】FGQB-007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03-511504-04-01-604857】FGQB-007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宜宾市高新区高场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服务设施项目监理
2.2项目建设地点:宜宾高新区。
2.3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额:占地约87亩,总建筑面积约160000平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20000平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0000平米,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服务用房;总投资约8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6亿元。
2.4 计划工期:
2.4.1施工工期:600日历天。
2.4.2 监理服务期限:工程开工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或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以最后到达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工作内容及施工期延长、缺陷责任期、配合工程结算审计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6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无(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6-01 20:00:00  至 
2023-06-08 23:59: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ibi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电子化交易技术服务费 170 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6-28 09:00:00。
    5.2 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光盘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书递交方式分为网上递交和现场光盘递交两种方式,具体方式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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