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台车辆
金额
37.9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19/03/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7.9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王威027-6788568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台车辆

转让底价: 37.970000 万元 挂牌时间:2019-03-08 至 2019-03-21

  • 项目编号:HB2019DF100312
  • 保证金: 万元
  • 支付方式:
  • 企业性质: 国资
  • 转让方: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受让方阶段,期待您的参与!如有意向,请点击此处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HB2019DF100312 监测编号 GR2019HB1000302
项目名称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台车辆 转让底价 37.970000 万元
挂牌日期 2019-03-08 挂牌截止日期 2019-03-21
标的所在地区 -

机动车基本信息
标的状态 闲置
机动车品牌 见附件 原车牌号码  
车架号   登记日期  
购置日期   颜色  
使用年限   数量  
排量   排档  
行驶公里数   年检至  
交强险  
其他说明 车辆现场勘察表--10辆车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19-03-08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车辆在过户前的交通违章由转让方负责处理。成交车辆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办理车辆过户期间如需移动车辆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或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2、本次挂牌车辆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如实际行使公里数与评估报告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3、对于转出本市车辆,意向受让方应了解、确认该车辆可否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可能产生的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4、部分车辆因停用时间较长,不能正常启动或行驶,请意向受让方务必仔细审验竞拍标的,买受后不得反悔。5、处置车辆将会“车”“牌”分离,成交后,原车牌不给受让方使用。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缴纳 120000 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足额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3、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其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4、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标的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2)办理产权过户发生的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3)受让方支付完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完成转让标的资产交割手续。资产交割手续完成之前的保管和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资产交割手续完成之后的保管和安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标的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6、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
二、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2.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42001868608053015791(人民币);大额支付行号:105521001419;清算行号:850136; 开户行:建设银行武汉光谷支行;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关于保证金的处置:①挂牌期满,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场内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交易,其交易保证金将不计利息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将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②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在其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③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保证金在扣除应向产权交易所支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后,余额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 若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所的经济损失超过被没收的保证金数额的,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⑴挂牌期公告满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⑵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或在挂牌公告期满收到《意向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⑶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在其已依相关规则被确定成为受让方后未当场签署《网络竞价成交价格确认单》,或在签署《网络竞价成交价格确认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9-02-20
评估基准日 2018-11-30
评估报告文号 众联评报字[2019]第1020号
标的评估值(万元) 37.970000
账面净值(万元) 8.821884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王威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7-67885685

受让方/投资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需要原件 是否需要复印件 是否需要电子版 下载模板
身份证(自然人提供) 不需要 需要 需要 --
营业执照(法人、其他组织提供) 不需要 需要 需要 --
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提供) 不需要 需要 需要 --
公司章程(法人提供) 不需要 需要 需要 --
内部决议文件(法人、其他组织提供) 需要 不需要 需要 --
联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需要 需要 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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