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铜仁卷烟厂2024年烟梗自动投料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贵州新阳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铜仁卷烟厂2024年烟梗自动投料系统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铜仁卷烟厂2024年烟梗自动投料系统项目
2.招标编号:GZXYG-2024-2-03-G-2515
3.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4.项目预算(不含税):253.1万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货物、服务和技术能力,投标货物来源渠道必须合法(提供承诺);
3.与其他潜在投标人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分包(提供承诺);
5.未存在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提供承诺)。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在报名时间内提供完整的报名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854461780@qq.com,经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审查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提交的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名(★请将报名邮件主题内容修改为:项目名称;并在邮件正文中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务必提供:
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上资料须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满足招标公告“二、合格的投标人”,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注:标书费用须由投标人单位对公账户转入,须备注项目名称信息,不得以其他名义代转,并将支付凭证电子版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QQ邮箱,不按规定支付的单位,导致无法开具发票,我司概不负责。
四、投标报名阶段审查
投标报名阶段,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以下网站查询供应商(投标人)信息,如存在以下不良信息的,将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一)查询平台及内容
1.采用“天眼查”核查各潜在投标人之间的单位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查询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库,核实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否被列入其中;
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潜在投标人是否有行贿行为;
4.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潜在投标人是否存在以下情形:
(1)是否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②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③被责令停产停业。
④被暂扣或者吊销采购项目相关许可证。
⑤被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⑥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⑦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
(2)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且未移出。
(3)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移出。
5.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潜在投标人是否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潜在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查询结果应用:
(1)采购活动前,投标人如存在上述不良信息的,将不接受其投标报名,已报名的投标人应取消投标资格。
(2)合同签订前,投标人如存在上述不良信息的,将取消其中标或中选的资格。
(3)合同履约中,投标人如存在上述不良信息的,将采取警示约谈等措施进行督促整改,并根据合同约定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
(4)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查询的结果,以生效的裁判文书为依据,禁止其参加新项目采购时限为:
①行贿数额不满100万元的,一年内不得参与新项目采购。
②行贿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二年内不得参与新项目采购。
③行贿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三年内不得参与新项目采购。
④行贿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永久禁入。
(二)国家法律法规、烟草行业和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制度对供应商不良信用行为规定有禁入和处理措施的,应从其规定。
(三)供应商(投标人)承诺提供增值服务的,须对增值标的价款进行明确,并列出增值服务内容和价款表。
五、供应商(投标人)信用评价管理及注意事项
(一)信用评价
1.信用评价实行累计滚动扣分制,适用于供应商参与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采购活动。
2.对供应商实行动态扣分评价,每次被扣分的影响期为36个月(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公示供应商信用扣分评价情况之日起),期满后消除。
3.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对供应商信用进行评价扣分的,将其扣分情况通知供应商。
4.供应商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通知3个工作日内,可向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应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超过3个工作日未书面提出复核申请的,可不予受理。复核期间,仍执行原扣分结果。
(二)信用评价结果运用
1.信用评价累计扣分≥10分的,不得邀请其参与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信用评价每扣减0.5分,则在其参与的以综合评分法确定中选供应商的采购项目中,扣减其总评分0.15分。
3.进入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满足行业采购管理规定采取直接采购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项目及废弃烟草专卖品(不含烟机)处置项目,不适用信用评价结果,但供应商在合同履约期间应按本办法进行信用评价及运用于非上述情形的项目采购。
(三)国家法律法规、烟草行业和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制度对供应商不良信用行为规定有禁入和处理措施的,应从其规定。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贵州省贵阳市黔灵东路七十八号三楼301开标室(贵阳市城区烟草专卖局对面)。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可选择参加或不参加开标会议。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八、发布信息的媒介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友谊路25号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新阳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号绿地联盛国际5号楼30层
联系人:以磊民
电话:0851-86790171(前台)、0851-84398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