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三区二期工程公用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招标澄清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三区二期工程公用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为2023年1月21日17:00已截止,投标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答复,本次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现对招标文件修改和提问的答复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确认是否参与投标及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2月16日9: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中“计划工期477天,即2023年 3 月1日—2024年 6月20日,包含了与其他项目交叉施工等待时间,但必须满足一期工程2023年5月15日竣工投产的要求”。其中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6月20日实际为478天,工程总工期以哪个为准?
答: 计划总工期478天,即2023 年 3 月 1 日—2024 年 6 月 20日,但必须满足一期工程 2023年5月15日竣工投产的要求。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中要求“必须满足一期工程 2023年 5 月 15 日竣工投产”,与前附表10.14.8中“其中与一期投产有关的建设内容,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 年 3 月 1 日,完成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15 日”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计划总工期478天,即2023 年 3 月 1 日—2024 年 6 月 20日,但必须满足一期工程 2023年5月15日竣工投产的要求。
3、工程量清单里工程名称为“新建生产三区二期工程公共工程及其附属配套设施”,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工程名称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三区二期工程公用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请问投标报价时,是否需要修改工程量清单名称,使其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工程名称一致?
答:项目名称以“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三区二期工程公用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为准。
4、项目资格审查时未要求项目经理带业绩,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项目经理加分1个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4800 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请问资格审查时的项目经理是否可以更换投标?
答:允许更换,并应更换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可以选择现金或保函,但是保函平台没有此项目名称,是否未录入系统?
答:平台问题请咨询平台,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支撑平台电话:400-153-8889。
6、招标文件无本次招标范围;
答: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7、招标项目名称: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三区二期工程公用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计划工期中必须满足一期工程2023年5月15日竣工投产的要求,一期工程是否也在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图纸中未区分哪些是一期工程,哪些是二期工程。
答: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三区二期工程公用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招标范围不区分一、二期工程;招标文件中一期、二期工程指的是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三区一、二期工程,其中一期工程包含1#酿酒车间、酒库酒泵房、1#坛子库、粮食储清系统(粮食接收棚、粮食接收站、粮食立筒仓)、粮食发放站、综合楼、辅助车间、辅助用房、生产调节水池、消防水泵房、南门卫、北门卫、污水池、3#雨水池。计划工期中必须满足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三区一期工程2023年5月15日竣工投产的要求。
8、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477☑天□月□年,即2023年3月1日—2024年6月20日,包含了与其他项目交叉施工等待时间,但必须满足一期工程2023年5月15日竣工投产的要求”。根据计算2023年3月1日—2024年6月20日实际为478天。计划工期是以477天为准,还是以2023年3月1日—2024年6月20日为准?
答:见第1条、第2条回复。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条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奖项、标准化工地中对项目经理奖项要求都是0个,而第三章评标办法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中项目经理奖项要求为1个,请问是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条为准。
10、招标文件封面标题的项目名称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三区二期工程公用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施工”、第四章合同协议书的项目名称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三区二期工程公用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与投标人须知的项目名称“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三区二期工程公用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项目名称以“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三区二期工程公用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为准。
11、投标人须知与合同协议书中的质量标准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条为准。
12、招标文件第189页十三、投标信息表中有其中暂估价(万元)填表要求,请问,暂估价(万元)需要填写哪些数据?既填表由哪些内容组成?
答:按暂估价表列出的项和金额进行填写,不得改动,否则废标处理。
13、请问该项目的工程造价信息是使用哪一期工程造价信息?
答:本项目控制价中材料采用《湘西自治州工程造价》总第144期中的价格;潜在投标人应根据企业自身优势,自主报价,并对所报综合单价负责。
14、ZB版本的招标清单中的控制价下限的比例为100%,这是否有误,或者是要求投标方修改为85%?
答: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附件2-3:“投标报价成本评审办法”的规定进行自主报价,并对所报综合单价负责。
15、请问该项目是否需要执行“湘建价【2022】146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的通知?
答:按相关文件执行。
16、本项目已经进了资格预审,请问投标的时候项目经理可以更换为同级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经理吗?
答:见第4条回复,并应更换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
17、该项目招标文件发布较资格预审已经过了较长时间,资格预审发布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项目开标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间隔时间近5个月,可能部分投标人资格预审时的项目经理已中标其他项目。 并且资格预审文件中对项目经理无业绩要去 ,现招标文件中对项目经理的个人业绩进行评审计分,这导致招标文件中对项目经理的要求与资格预审文件中已发生了变化。鉴于此,现投标时拟任项目经理是否可以与资格预审时不为同一人?
答:见第4条回复,应更换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
18、该项目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为1月10日,开标时间为1月31日,并且中间春节法定节假日7天,有效投标时间仅有13天。考虑到该项目投标文件的复杂程度,并且受春节法定节假日的影响,是否应适当延后开标日期?
答:具体开标时间详见本通知要求。
19、投标人须知10.1.2中项目经理的评审计分奖项个数为0,但评标办法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表中项目经理奖项的选取个数为1,该两处前后矛盾,请明确该项目招标是否对项目经理的奖项进行评审计分?
答:以投标人须知第10.1.2条为准,项目经理的奖项不计分。
20、投标函部分是否需要编制页码?若需要编制,请问是否是从“投标函附录”开始页码为1?
答:投标人自行确定。
21、关于质量标准的描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与合同协议书中不一致,请问以什么为准?
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条为准。
2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计划工期与第七章16.其他中对于一期工程的完工日期表述不一致,请予以明确。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计划工期表述为“计划工期477天,即2023年3月1日—2024年6月20日,包含了与其他项目交叉施工等待时间,但必须满足一期工程2023年5月15日竣工投产的要求。” 第七章16.其他中计划工期表述为“16.1总工期477个日历天,其中与一期投产有关的建设内容,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完成日期为2023年6月15日;其中二期工程完成日期为2024年6月20日;......确保施工许可证拿到后能够正常施工。”
答:见第1条、第2条回复,满足一期工程 2023年 5 月 15 日竣工投产的要求。
23、 “第七章16.3项目现场已进场施工单位非常多,场地受限,临时设施(办公区域、员工生活区、材料堆场等)需根据发包人指定区域进行设置”,为便于施工平面布置,请提供附件 7- 1施工现场现状平面图(CAD版)。
答:不提供,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踏勘。
24、招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模块的文件时,需生成连续的页码。”,请明确是按章节生成独立的连续页码还是整个施组保持页码连续。
答:整个施工组织设计暗标部分保持页码连续。
25、本项目道路工程不包含路基处理,路面结构层以下由整个厂区场平工程一起同步施工,为保证施工连续性,请明确场平工程完工时间。
答:场平工程道路进度会满足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三区一期工程竣工投产的要求。
26、本工程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三区二期工程公用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管廊管架工程图纸中包含一二区管廊管架图纸,且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工程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与三区相关的连接一二区的基础及管架,请问与三区相关的连接一二区的基础及管架是否为本工程内容?
答:根据发布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与三区相关的连接一二区的基础及管架为本工程内容。
27、总平面图无三区二期施工区域分界线?
答:见第7点回复。
28、本工程“计划工期:477□天□月□年,即2023年3月1日—2024年6月20日,包含了与其他项目交叉施工等待时间,但必须满足一期工程2023年5月15日竣工投产的要求”,经核算,2023年3月1日—2024年6月20日总天数为478天,请问,工期是否以总工期477天为准?
答:见第1条、第2条回复。
29、该项目招标文件发布较资格预审已经过了较长时间,资格预审发布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项目开标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间隔时间近5个月,可能部分投标人资格预审时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已中标其他项目。 鉴于此,现投标时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可以与资格预审时不为同一人?
答:见第4条回复,并应更换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
30、现招标文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资格预审时清单包含锅炉等内容,现招标文件清单不包含该项,请问工程量清单是否是以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中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中项目经理获奖加分(②省级(芙蓉奖、省优质工程奖、□二星绿色建筑标识、□绿色施工工程):项目经理☑0个□1个),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项目经理获奖加分(国家级每个2分,省级每个1分,选取1个),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前附表须知10.1.2为准。
3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8-4(2)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①、②、③,请问是否需要提供查询截图?如需提供,第②点如何查询证明?
答:投标人按要求自行提供相关截图。如无法提供截图,请投标人自行承诺即可。
33、本项目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入围,资格预审文件中未要求项目经理加分业绩,招标文件加分业绩包含项目经理业绩一个,请问此次投标是否可以重新配备项目经理?
答:见第4条回复,并应更换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
34、该项目招标文件“计划工期:477天,即2023年3月1日-2024年6月20日,包含了与其他项目交叉施工等待时间,但必须满足一期工程2023年5月15日竣工投产的要求。”根据2023年3月1日-2024年6月20日计算得出工期为478天,请问应该调整计划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中的哪一项。
答:工期见第1条、第2条回复。
35、雨水缓冲池单项工程节点清单中有混凝土构件但无模板措施清单,请问是否漏项? 2.工作接收井工程单项工程,土建工程节点中有混凝土构件但无模板措施清单,请问是否漏项?
答:未漏项,模板措施费包含在混凝土构件清单中,项目特征未对此进行描述,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清单描述,潜在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需包含模板措施费。
3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3.2 计划工期”中计划工期:477天,即2023年3月1日—2024年6月20日,包含了与其他项目交叉施工等待时间,但必须满足一期工程2023年5月15日竣工投产的要求。而第“10.14.8”中第6点关于工期:总工期477个日历天,其中与一期投产有关的建设内容,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完成日期为2023年6月15日。请问该一期工程竣工投产日期是2023年5月15日还是2023年6月15日。
答:见第1条、第2条回复。
3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0.14.8”中第9点,因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分期建设及投产时间不一致,公用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开工后,二期工程处于基础或主体结构施工阶段,现场不具备一次性连续完成,存在二次进场问题。请问在本项目进度计划编制过程中,是否需要考虑二次进场问题,或请明确二期公用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施工进场时间。
答:详见招标文件标人须知“10.14.8”第9点:本项目现场已进场施工单位非常多,场地受限,临时设施(办公区域、员工生活区、材料堆场等)需根据招标方指定区域进行设置,请各投标单位需充分了解现场实际情况,超出指定区域部分由投标方自行解决,投标报价时需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中。因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分期建设及投产时间不一致,公用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开工后,二期工程处于基础或主体结构施工阶段,现场不具备一次性连续完成,存在二次进场问题,此费用投标单位需在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建设方不在另行支付费用。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招招 标 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峒河街道振武营村;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43-8225199;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 117 号高升金典商务楼 12 层;
联 系 人:宋传生、左人胜、金清源;
电 话:0731-84169655、13787794227
招投标监督机构:湘西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743-822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