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乡建博览园322.8KWp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信阳乡建博览园322.8KWp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ZB-202234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信阳乡建博览园322.8KWp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LZB-202234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信阳申信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工程为信阳乡建博览园屋顶322.8KWp分布式光伏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包含:光伏支架、光伏组件购安,汇流并网箱、并网线路电缆及电缆保护管等分部分项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落实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绿色发展、节能环保、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于投标单位,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具有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其他说明:
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的网站打印扫描件。查询截止时点为:从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及法人,视为无效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站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点为:从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七、 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还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默认开标前18个月内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②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连续6个月纳税证明);
③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
④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承诺书);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⑥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信用承诺书中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12月16日00时00分00秒---2022年12月22日23时59分00秒
获取方法:线下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5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线下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5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信阳市平桥区幸福路与新七大道辅路交叉口四楼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信阳申信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就 信阳乡建博览园322.8KWp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于 2023 年 01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LZB-2022354
2、项目名称:信阳乡建博览园322.8KWp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291200元,最高限价:12912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本次采购共分为一个标包;本工程为信阳乡建博览园屋顶322.8KWp分布式光伏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包含:光伏支架、光伏组件购安,汇流并网箱、并网线路电缆及电缆保护管等分部分项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5.2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购置及安装调试;
5.3 交货地点: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完成相关采购内容;
5.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5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5.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落实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绿色发展、节能环保、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于投标单位,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具有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其他说明:
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的网站打印扫描件。查询截止时点为:从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及法人,视为无效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站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点为:从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七、 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还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默认开标前18个月内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②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连续6个月纳税证明);
③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
④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承诺书);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⑥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信用承诺书中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2 年 12 月 16 日00时00分至 2022 年 12月22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桂花园小区-19号楼四单元三楼
3、方式:报名时法人需携带以下资料证件:项目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财务审计报告、资质要求、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以上资料留加盖公章复印件查验原件。
4、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3 年 01 月 05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平桥区幸福路与新七大道辅路交叉口四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3 年 01 月 05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平桥区幸福路与新七大道辅路交叉口四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见面开标”交易方式,投标人需递交电子及纸质投标文件,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封、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封或者没有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信阳申信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新五大道信阳市财政局2-528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8903972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航海东路经开第六大街向北50米商鼎创业大厦B座5层
联 系 人:胡青
电 话:1509323871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青
电 话:1509323871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申信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新五大道信阳市财政局2-528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1890397289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经开第六大街向北50米商鼎创业大厦B座5层
联系人:胡青
电话:15093238712
电子邮件: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