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南省万宁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海南省万宁市老爷海红树林生态修复工程环境评价及跟踪监测(二次招标)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l-2024-0036-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钟工0898-62217016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智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工0898-3133081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海南省万宁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海南省万宁市老爷海红树林生态修复工程环境评价及跟踪监测(二次招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白龙街道美祥路9号盛贤景都12栋2102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L-2024-0036-1
项目名称:海南省万宁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海南省万宁市老爷海红树林生态修复工程环境评价及跟踪监测(二次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7.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7.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细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的施工期限为1年,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期限至竣工验收后3年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提供资格条件内容。④联合体投标的应指定其中一家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提供】;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提供】;3.3、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录应包含海洋水文、海水、海洋沉积物、海洋生物(浮游生物、底栖生物)认证类别(提供资质证书及附录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提供】;3.4、具有测绘资质乙级(含)以上(需含海洋测绘专业)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至 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白龙街道美祥路9号盛贤景都12栋2102房
方式:现场购买,法定代表人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人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4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5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4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5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3、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4、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需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注册年限起算)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1.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海南省万宁市望海大道新国土大楼2楼        
联系方式:钟工0898-62217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智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白龙街道美祥路9号盛贤景都12栋2102房            
联系方式:唐工0898-31330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工
电 话:  0898-3133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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