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分公司生产类零星措施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4.00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zc再生gc202405001号
预算金额4.00元
招标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
代理联系人龙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4
公告正文
标段包名称: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分公司生产类零星措施工程
标段包编号:HXZC再生GC202405001号
标段包预算:3.50052549e+06元
标段包内容:不可预测的生产类零星措施(生产类单项工程预算为20万元以下),包括工业厂房及设施维修、公共设施维修、生产措施、其它零星措施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下发的单个小型(零星)项目业务联系单、现场指令的内容为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分公司生产类零星措施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分公司生产类零星措施工程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分公司生产类零星措施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HXZC再生GC202405001号
建设地点:广西河池市南丹县大厂镇再生资源分公司办公区、公共区、生产区(含鲁塘尾矿库)等。
建设规模:不可预测的生产类零星措施(生产类单项工程预算为20万元以下),包括工业厂房及设施维修、公共设施维修、生产措施、其它零星措施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下发的单个小型(零星)项目业务联系单、现场指令的内容为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项目概算金额:约3500525.49元/年(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量计价。项目概算金额仅做参考,合同服务期3年,之后每年度视当年分公司生产类零星措施工程预算金额签订合同金额,但合同签约金额小于3500525.49元(含本数),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合同签订金额,年度合同签订、结算金额可能为0—3500525.49元(含本数)之间,招标人可视生产经营实际提前中止合同,具有不确定性,结算金额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进行结算,以经审定的结算金额为准,投标人需自行考虑合同金额风险,进行投标报价)。
承包期限:3年,承包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每年按规定对承包人考核,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3年,之后每年度视当年分公司生产类零星措施工程预算金额签订合同金额,但合同签约金额小于3500525.49元(含本数),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合同签订金额,年度合同签订、结算金额可能为0—3500525.49元(含本数)之间,招标人可视生产经营实际提前中止合同,具有不确定性,投标人需自行考虑合同金额风险,进行投标报价)。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单价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下发的单个小型(零星)项目业务联系单、现场指令的内容为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质量标准: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矿业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 财务要求:2021年至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备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若公司成立时间在2021年以后的,应为公司自成立以来每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行政处罚信息(指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行政处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以及不得被列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或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审慎交易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0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现场报名不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进行现场或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18时00分。
4.1 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到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8楼805室营销管理部进行报名,请提交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2 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请将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等发至电子邮箱:(gxhxzbb@163.com),电子邮件标题按以下标题格式发送:投标报名-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报名者,我方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者提供的电子邮箱。
5.2如潜在投标人未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箱地址造成无法联系或招标文件无法传送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4日9时0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8楼2号会议室(823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广西招标网、广西招标采购网、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9.中标履约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条款规定履约,如未按中标通知书期限签订合同的,按招标人有关管理规定将列为不守信企业,一年内不得参加华锡有色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招投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分公司
地址:广西南丹县大厂镇再生资源分公司
联系人:黄工 18777860990
招标组织机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
联系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8楼805室
联系人:龙工 13977810430
2024年7月3日
标段包编号:HXZC再生GC202405001号
标段包预算:3.50052549e+06元
标段包内容:不可预测的生产类零星措施(生产类单项工程预算为20万元以下),包括工业厂房及设施维修、公共设施维修、生产措施、其它零星措施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下发的单个小型(零星)项目业务联系单、现场指令的内容为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分公司生产类零星措施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分公司生产类零星措施工程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分公司生产类零星措施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HXZC再生GC202405001号
建设地点:广西河池市南丹县大厂镇再生资源分公司办公区、公共区、生产区(含鲁塘尾矿库)等。
建设规模:不可预测的生产类零星措施(生产类单项工程预算为20万元以下),包括工业厂房及设施维修、公共设施维修、生产措施、其它零星措施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下发的单个小型(零星)项目业务联系单、现场指令的内容为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项目概算金额:约3500525.49元/年(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量计价。项目概算金额仅做参考,合同服务期3年,之后每年度视当年分公司生产类零星措施工程预算金额签订合同金额,但合同签约金额小于3500525.49元(含本数),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合同签订金额,年度合同签订、结算金额可能为0—3500525.49元(含本数)之间,招标人可视生产经营实际提前中止合同,具有不确定性,结算金额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进行结算,以经审定的结算金额为准,投标人需自行考虑合同金额风险,进行投标报价)。
承包期限:3年,承包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每年按规定对承包人考核,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3年,之后每年度视当年分公司生产类零星措施工程预算金额签订合同金额,但合同签约金额小于3500525.49元(含本数),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合同签订金额,年度合同签订、结算金额可能为0—3500525.49元(含本数)之间,招标人可视生产经营实际提前中止合同,具有不确定性,投标人需自行考虑合同金额风险,进行投标报价)。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单价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下发的单个小型(零星)项目业务联系单、现场指令的内容为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质量标准: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矿业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 财务要求:2021年至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备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若公司成立时间在2021年以后的,应为公司自成立以来每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行政处罚信息(指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行政处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以及不得被列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或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审慎交易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0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现场报名不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进行现场或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18时00分。
4.1 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到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8楼805室营销管理部进行报名,请提交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2 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请将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等发至电子邮箱:(gxhxzbb@163.com),电子邮件标题按以下标题格式发送:投标报名-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报名者,我方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者提供的电子邮箱。
5.2如潜在投标人未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箱地址造成无法联系或招标文件无法传送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4日9时0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8楼2号会议室(823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广西招标网、广西招标采购网、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9.中标履约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条款规定履约,如未按中标通知书期限签订合同的,按招标人有关管理规定将列为不守信企业,一年内不得参加华锡有色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招投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分公司
地址:广西南丹县大厂镇再生资源分公司
联系人:黄工 18777860990
招标组织机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
联系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8楼805室
联系人:龙工 13977810430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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